他乡是故乡(五)
食堂的故事
我在读书的辰光进出最多的大概要数学校的食堂了。既然父母都是国家的人,敬业爱岗到以校为家,我也自然地把整个校园当成了自家的花园,把学校食堂看作是自己家的厨房了。表面上看起来颇有点“以天为盖,以地为席”的豪迈,实质上却是穷极之后的无赖——我的父母在我整个的读书生涯中都没攒到过一间属于自己的私房,我的家一直是随着父母工作的调动而流动的,以校为家其实是居无定所的无奈。我这样说,倘若被同龄人听到是很会激起一点公愤的:六零七零后的伙伴们在童年时期差不多都是吃了上顿不知道下顿在哪里的。像我这种籍着父母有固定工资,粗茶淡饭一日三餐管饱的人,那真是幸福得像花儿一样,还有什么资格抱怨呢?
整个小学阶段,我都在街亭公社浮塘学校度过。学校似乎是老祠堂改建的,食堂在大厅和教室的最后面,拐弯抹角地绕进去,黑漆漆的很隐秘。我的父母虽然只生得一对子女,却从来不娇生惯养。我的记忆是妈妈从小就把我往好媳妇的道儿上引,我是打一上学就开始在食堂进进出出瞎忙活的。食堂里砌了一高一矮一大一小两口灶头。高的那口一如那时农村里普通家庭的柴火灶,大镬小镬汤罐风箱一应俱全,用来给老师们做菜烧水;矮的那口更像北方人用的火坑,灶膛挖得很低很深,像头饿极的猛兽,张着膛口不管什么样的食物都能填进肚去,大淘镬上叠着方形的大蒸笼,用来给全校师生蒸饭吃。那个时候蒸饭做菜全用柴禾作燃料,先用柴禾喂饱灶膛,再煮成米饭去喂人的胃。大概在我三四年级的时候,大镬灶也进行过一次革命,原来大张着的镬灶口缩成一尺来长,两寸来宽的小口,还在上面加了一扇活动的小铁门。新镬灶美其名为“省柴灶”,可见灶头革命的出发点是为了省柴。本来烧火做饭是个粗活,自打换了新灶头之后,喂进那张小嘴的食物须得量身定制,大的木头,不规则的柴棒都得劈成符合规格的小长条才能塞进去,硬生生把个烧火夫逼成了细木匠。工友劈一天的柴不够做一顿饭,省柴灶像极一个五大三粗的大肚汉整天嘟着樱桃小嘴使小性子,肚子填不饱,力气也不肯出,蒸出来的饭十顿倒有九顿是夹生的,不仅做的人叫苦连天,吃的人也是愁眉不展气血不顺。没多久,省柴灶就在一片埋怨声中结束使命,被打回原形。
我是全校几百个学生中唯一一个住校而早自修天天迟到的学生。迟到的原因一是我天生是个慢性子,无论做什么事节奏都比别人慢半拍;二是我一大早去食堂的次数比别人要多得多。每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的时间确乎都比别人要早一点。起床后我得先端着脸盆去食堂自己洗脸,洗完脸要端一盆水到寝室给妈妈和弟弟洗脸用,然后是提开水壶到食堂打开水,冬天的时候还得把早上工友已经装上炭火的一人一个火囱(手炉)提回寝室,接着该拿饭篮去食堂取早饭,等三人用完早餐这不又得去食堂洗碗洗饭盒,完了还得量米去食堂淘米蒸饭。这一套程序下来,每次还没等我盖上饭盒放回蒸笼,早读铃就催命似的响了。记忆中那个时候洗碗蒸饭并不像现在这般省事,自来水固然没有,吃的水都是工友师傅到水井里用肩膀挑来的,水缸里的水用水竹管舀着感觉都是工友师傅的汗水,须得节约着用。我每次吃完饭去食堂洗碗都比别的老师晚一点,洗碗的热水固然是奢侈品,几乎轮不到,即使轮到了也已经脏兮兮黏糊糊冷在锅底不洗倒比洗了强。老师们洗饭盒的方法很科学:先在淘镬底用竹筅帚蘸点蒸过饭的热水刷一刷,再舀点清水荡一荡,基本干净无虞,既省水又省事。淘镬里那点可怜巴巴的热水,虽然看上去经久煮而焦黄而不洁,却被老师们赋予了洗洁净的功效,图的是那份热气,那点温度。加上那个时候大家吃的饭菜里本来也没多少油水。我是基本上抢不到“洗洁精”,只能单用冷水洗的,倒常常把饭碗饭盒洗得油润滑溜,所以妈妈隔几天就要唠叨一次,嫌我洗得不够干净。蒸饭也是个苦差使,七十年代粮食紧张,纯白米饭还是不常吃的,须得在饭盒底垫点其他杂粮。我蒸得最多的是番薯饭,把番薯洗净,去皮,切片,放进饭盒又得花去我半天的工夫,所以我就常常在最后一个走进教室早读。我读小学的时候似乎没有像现在学校里的三项竞赛四项竞赛,班主任的管理没有现在这么严格,但前后几个班主任都因迟到问题跟我妈妈告过状。妈妈只当着班主任的面高声大气地呵斥我几句,有时在我慢腾腾的屁股后头追上几步促我一促,其实骨子里也没当回事。倒是我人小鬼大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好几次因怕迟到而把饭菜偷偷倒掉惹了妈妈生气。妈妈生性最恨浪费,我的浪费一经她的发现,那是要动棍棒的。我小的时候因为浪费粮食吃过好几顿“柴糕”,至今记忆犹新。我这里往事重提,没有半点对妈妈的不敬,相反我对妈妈充满了感激。正是妈妈对我从小的培养,使我现在也好歹能够自食其力,虽不能说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至少也能养家糊口,还养成了勤俭的习惯。
食堂里边的临时工友前后换过三个。在我的记忆中来得最早,干得时间最长的是爱萍姐。爱萍姐长得高高大大,粗胳膊壮腿,看上去很有力气,是个动手多过动口的人。她的勤快耐劳很得老师们的欢心,要不是她后来结婚成家,肚子里有了宝宝,估计她会一直干下去的。爱萍姐挺着大肚子离开学校的时候,老师们大呼“失只手了”。中间换了个老太太来干过一阵子,大家都叫她“长飞姆妈”,我则唤她“长飞阿嬷”。“长飞阿嬷”来学校拖着一对孙子孙囡,装得颇像一个好婆婆,好奶奶。但她干瘪的嘴巴一刻不停地嘟嘟囔囔唠唠叨叨。老师们背地里颇有一些议论,议论得最多的是她对儿媳的虐待,她见不得儿媳妇一丁点好,小夫妻拉拉手她都要干涉,把儿媳当做情敌看待,整天骂骂咧咧,连吃饭都作了定量限制。儿媳妇受虐不过最后只好跟丈夫离婚了。陆游和唐婉的故事在“长飞阿嬷”家里照式照样演了一遍。这样一个刻薄的老太太自然不讨人喜欢,所以她在学校里的时间最短。随后来的一个姐姐我忘了名字,只知道她是我前一篇文章里提到过的信坚的姐姐。信坚姐姐来的时候,距离我离开浮塘村也不远了。信坚姐姐也是个忠厚耐劳的女人,可惜我的脑子里有了爱萍姐的刻板效应,其他人都不曾装进去过,只留一个模糊的印象。
正式的工友只有一个,叫吴兴刚。爱萍姐干得好好的,忽然有一天,食堂里来了一个矮个子男人。男人长得又老又丑,还是个没结过婚的老光棍。我小的时候虽然自己也长得不显山露水,但颇有一点以貌取人的恶习,但凡长得比我困难些的,我都看得不太顺眼,大有阿Q对小D的那种鄙视。尽管妈妈一再提醒我叫他老吴伯伯,我对老吴却始终冷眼相向爱理不理。然而,老吴却是食堂里唯一的正式工,是居民户口,换现在的话叫有正式编制的。正式编制是个好东西,多少人削尖了脑袋往里钻,拼了命地参加考试,要的就是编制。人常常拗不过一张纸!直聘教师跟公派教师到底不一样,全不看你本身的能力有多强。老吴就因了这点身份在学校食堂里高人一头。他只管去街上买菜,做菜。其他挑水、劈柴、洗菜、烧火、蒸饭的重活老吴是不干的,全由临时工去做,不管临时工跟他有没有性别上的差异。老吴虽然是光棍,来的时候却并非孤身一人,随同的还有一只毛茸茸的小狗,老吴亲昵的叫它“小花”。小花很讨人喜欢,我一天十多次的往食堂跑,小花很快就与我混熟了。我常常在泔水桶里舀点剩菜剩饭逗它,后来小花一见我就像见了娘亲般地摇头晃尾,蹭上蹭下。小花很快就长大了。长大了的小花没有小的时候可爱,但它对我的亲昵劲却是有增无减。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已经习惯了学校里有一条狗的,甚至觉得有条狗的存在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小花有一天居然出了事。老吴带它去街亭市面上买菜,不知怎么的就染上了疯狗病。小花病情发作的那一晚,正赶上周末,老师们都回家了,整个校园静悄悄的,只留下没有地方可去的我和妈妈还有弟弟。小花在学校天井里呜呜了一个晚上,那凄厉的悲鸣吓得妈妈紧紧搂着我和弟弟一夜不曾合眼。天亮的时候,呜咽声停了,小花倒毙在学校的大门背后。星期一的中午,学校食堂里飘出狗肉的香味,老师们用小花打了牙祭,我家三个却因为听到过小花的哭声都不忍心下箸。小花是我这辈子唯一宠溺过的小动物,此后不管是狗是猫,我都避而远之,再也不肯靠近。
提到小动物,我倒想起来从来不会养生肚的妈妈在我四五年级的时候养过一只母鸡,或者说有一只母鸡养过我们家。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根本没印象妈妈怎么喂的它。能让我在三四十年之后还记得的那只鸡,当然有它的过人之处。母鸡是会生蛋的,这个不足为奇,但我家那只母鸡能聪明到找个稳妥的地方生蛋。妈妈在床背后放了一把破藤椅,上面搁了一件旧的棉大衣。母鸡自从会生蛋开始就一天一个地把蛋产在棉大衣里。即使暑假寒假我们离开学校到外公家里去了。母鸡也能自个在校园里找到吃的,然后从楼梯的破洞钻到二楼的宿舍里飞到藤椅上大衣里,一天一个地产下蛋去。有了这只母鸡,我家的餐桌上便经常多了一道菜。很长时间里母鸡都遵守着它跟妈妈的约定,按部就班地活着,仿佛通了灵性。我不听话重复犯错的时候,妈妈常常把那只鸡搬出来当教材教育我。孺子不可教,人不及鸡,是我当时的一种悲哀,伤心羞愧的时候,真想把那只聪明过头的母鸡宰了。
食堂里最热闹的要算中饭之后。中午吃饭的老师多,到食堂洗饭盒的老师也多。我家通常有三个人吃饭,算得大部队,要洗的碗筷也多一些。这个时候,老师们若遇到我,便常常跟我开点玩笑,在我身上展开丰富的想象。记忆最深的一次是陈水根校长对我的未来设想。陈校长说别看你现在土得掉渣,细胳膊细腿的,女大十八变,将来长大了,的确良衬衫一穿,的卡的裤子一套,裤腿笔挺,皮鞋咕噜嘟咕噜嘟,到时洋气得谁都认不得了。陈校长给我设想的未来仅止于此,四十年之后的今天倘若陈校长再想起这些话恐怕不止莞尔吧?然而我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再见到恐怕也是真的认不得了。
老吴终于感到了寂寞,忽然想要弄个孩子在身边陪他。一开始他把他的侄子领到了身边,那就是根才哥。根才哥大我许多,到老吴身边的时候已经读中学。根才哥的作息跟我爸爸一样,周一到周六在街亭,周日回浮塘。只要学校放假他都会到浮塘来。我和根才哥的交情也是在食堂里开始的。节假日的学校显得空空荡荡,难得有人可以作伴。根才哥常常到食堂煮面给老吴吃,他似乎只会煮面,而且常常在我面前卖弄,还讲各种有趣的笑话给我听。有根才哥在的日子,我很愿意待在食堂里,一大一小两个伙伴,一个烧火一个下面,还有聊不完的趣事,根才哥是我小时候唯一的开心果,那张胖胖的笑脸能笑到我的心里去。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老吴似乎对根才哥一直不待见,终至于另外收养了一个比我更小的孩子,黑黑瘦瘦的,取名叫根生。根生的到来使我莫名地担忧,我总疑心他会挤走根才哥,根才哥怕是迟早要离开浮塘的。果然,根才哥还没等到我穿上的确良衬衫就考上厦门大学远走高飞了。
有的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漫漫岁月里从此无缘再见。
记忆是一件旧袍子,上面积满了岁月的尘埃。今晚我一不小心抖搂了一下,不料被扬起的灰尘迷花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