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总100页)张芬平

2018-11-04  本文已影响0人  张芬平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五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发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心脉。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xiè),令人多涕唾。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夜食生菜,不利人。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委。
葱、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生葱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忌。
枣合生葱食之,令人病。
生葱和雄鸡、雉、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葱、韭,令人心痛。
夜食诸姜、蒜、葱等,伤人心。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薤不可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莼(chún)多食,动痔疾。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匿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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