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酒吧女郎
晚上20点整,我在卧室的窗口准能看到他的车,他也知道我正在换衣服。我一袭白衣仙气飘飘出现在他的面前,他赞美道:“你今天真漂亮。”然后殷勤地打开车门,待后我上车。
“我那天不漂亮,就今天漂亮吗?”我冲他翻了个白眼坐进了车里。
他露出一副笑脸,完全不在意我的态度,发动车朝酒吧方向驶去。
看到这样情节的人,一定会认为,我是他的女朋友,娇蛮傲气的声音中夹杂着不屑。那就错了,他只是我很要好的朋友,叫男闺蜜也行,这样如哈巴狗似的服务已经有几个月了,目的是想成为情侣,我说他还是简单些好,别在我的世界里玩火,会受伤,他不以为然,情愿遍体鳞伤。
我是个不婚主义者,不相信那一张薄薄的婚书能佐证着爱情,栓牢着婚姻。我的父母亲就是最好的证明,从我懂事起,家里就是充满硝烟的战场,房间里的任何东西都能成为他们的武器,两人能为吃什么饭,意见不统一而争执到大吵演变到动拳脚,把我当成个出气筒似乎也是很自然的事。在战斗中长大的我,发誓要考上大学离开家,远离他们过自己的生活。如今我是上海一家外贸公司的白领,工作之外会去寻找新的时尚,满足着我物资方面的需求,但我的精神世界不能够荒漠,泡酒吧就是一个爱好,听着那些串烧舞曲,沉沦在如迷魂汤的鸡尾酒中放纵着自己的灵魂,把一个人的孤单变成一群人的狂欢,偶尔会卖弄下风情,让浪蝶环绕,来此短暂的露水情缘。灯红酒绿照穿着逢场作戏的心,男人们看我就是个‘酒吧女郎’。
“我认为咱们应该看看电影什么的,总去酒吧没意思。”
“我认为你现在要专心的开车,别走神出交通事故。”
我与他偶然相遇在酒吧,当时我们并肩而坐,他喝着一款叫深水炸弹的鸡尾酒,结果他不胜酒力醉卧在我怀里狂吐,后不省人事,我帮他买单又把他带回了家。其实我完全可以不管,素不相识,而且还很讨厌醉酒的男人,也许是因为我太善良,或者是看他很帅气,像传说中的白马王子,总之说不清楚,就这样被他纠缠着成为生命中无法抹去的永恒。
“市里有很多好玩的地方,比喝酒有趣多了。”
他不喜欢酒吧的环境,只会在心情郁闷时去喝几杯,说去哪儿喝酒的男人,大部分都是没有素质修养的下三滥,还给酒吧定了位,是大染缸。
我不是个纯洁的女人,他是知道的,身体是肮脏的,灵魂是堕落的,追求着精神刺激,过着我所追求的生活。他曾鄙视过我,不走光明的道,要去闯地狱的门,不理解为什么要玩这样低级趣味的游戏糟蹋自己,葬送自己的人生,还问我是否在报复父母,他看穿了我的心灵。
母亲曾对我说,如果不是为了我就跟父亲离婚了,父亲也对我这么说过,他们为了我能拥有个完整的家,在牺牲着自己,认为很伟大。他们不知道,我对这个所谓的家没有任何的留恋,甚至恨他们生了我。
刚开始我是不准备跟他有肌肤之亲,要做不上床的朋友,做死党。可我毕竟是正常的女人,也不是修道院的毕业生,跟他在一起压抑不住自然里产生的原始欲望,早晚会沦陷在欲海里。他没有做单身的想法,要娶个喜欢的女人,走进婚姻的生活,给自己的人生交上一份完美的答卷。
“我们就去喝一杯,然后再去别的地方玩。”
我要保持着固有的习惯,再做些妥协,不想为他彻底改变自己。
公平的说他算是个不错的男人,受过高等教育,有素养有品味,长相不算太英俊很平凡,身高气质能够吸引女人的眼球,目前再跟父亲一起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口袋里不缺钱,不会像酒吧里那些男人勾搭上个女人就去开房,更不是个泡妞的高手,他说自己的肉体、精神、灵魂只会待在高级的爱欲里,要跟自己的价值观相符,顾名思义对我有了爱的成分。
“你应该树立新的人生观,旧的太极端,天下没有相同的家庭,也没有相同的人.......”
“我已经听了八百遍了,你就不能闭嘴好好开车。”
自从我跟他讲了父母的婚姻后,没有改变他对婚姻的看法,倒助长了他的自信,我们的关系也迅速变了味,他说要把我领进婚姻的围城,见证一下什么是完美的夫妻。
我对婚姻的恐惧不是他能够消除的,想到曾经跟不少的男人有染,感到羞耻和沮丧,自己不是纯洁的天使,只是个堕落的女人,由此坚持自己的原则,只跟他做朋友,我不属于谁,只属于我自己。
“你是否很得意酒吧女郎的称呼,像个女明星样让人着迷,在欢呼中跳舞,你不认为很轻浮吗?”
“我感觉挺好,就喜欢过这样的生活,怕我污染你圣洁的灵魂就离我远点。”
他沉默了,没有再说任何话,给我一种不好的预感,以往他会继续唇枪舌剑,最后会妥协,无奈地含笑摇摇头。就在这个夜晚,他不停地喝酒,这让我越发感觉不好,随后多天没有再见到他。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夜晚,他说我跟他只是在玩游戏,他不想再玩了,玷污了友谊这两个字,没有灵与肉结合的奇妙之感,少了纯净,只是放纵的欢娱,有厌倦也有痛苦,感觉自己掉进了深渊,最后摆出强硬的姿态,我若不改变,就要决裂,永不来往。
他的话有几分道理,但不足以说服我,还会惹我愤怒,不知我个性很强,倔死不会服软,认为是三观不同而已,就猛烈的反击他,向他发出质问,难道男女之间必须要恋爱结婚吗?这样才高尚纯粹不低级趣味了?最后还骂他是个太土太迂腐思想落后不新潮的混蛋。
我们激烈的争吵后,他把我丢在了马路边,发动车子消失在了夜幕中。我在雨中无声的哭泣,一时崩溃在街边,泪水洗刷着悲伤,也洗刷掉了那份天真。他就这样成为我人生里一个过客,如烟转眼无踪,回不去的良辰美景,最终散落人海。
我们的需要是南辕北撤,都不会臣服在对方的脚下,不能相濡以沫最终只能相忘江湖。故事的开始,结局就已注定,这是宿命还是我消极的思想和心理疾病造成的,只清楚一点,我失去了他。
态度决定结果,你愿意来往我开心,不遗憾你离开,不能做朋友,那就相忘江湖,岁月静好。我用从容的姿态回敬他的决裂,其实远没有这样的洒脱。跟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都汇集成了情感,丝丝入扣,有莫名的消极,想念的思绪,品尝到了男女间那苦那甜的滋味。
在随后的时光中,我封闭着自己,疯狂的工作,仿佛只有这样,才可以忘记他,度过漫漫的长夜,也没有再去过酒吧。坦白的说,我对他的感觉离爱还有距离,但又不想失去他,想从他身上得到的不只是欢娱,还有早已遗失的亲情温暖,无形中亵渎了高尚的情感,也许也抑制了爱情的荷尔蒙,现在总会去想,如果时光能够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