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尧曰》篇项羽失败的原因之一是钱财问题
2024-12-30 本文已影响0人
FrancisTsai
第七章
原文
子张曰:“何谓四恶?”
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翻译
一、不教而杀谓之虐
不事先教导人,就要用刑杀来推行或制止,就叫虐。
二、不戒视成谓之暴
不事先告诫人,到时候却突然要查验他成功没有,这叫暴。
三、慢令致期谓之贼
下命令的时候,他拖拖拉拉,总是不定事,而一旦他下了命令,对你的完成日期,却非常严苛,时间紧,任务重,毫不体恤别人,完不成就处罚。这样的人,叫贼。
四、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犹之与人也”,本来就要给人财物,但是在出纳的时候,就是说在真要给出去的时候,哎呀,你看他那个难受劲儿,不舍得呀,不想给呀,磨磨叽叽呀,好像他是替人保管钱财的有司,自己没有权力处理财物似的,小心翼翼。这样小气呀,做不了领导!
谁是这样的人呢,最典型的,项羽。项羽对人好得不得了,就是不舍得给钱。韩信离开他,这是一大原因。
他要给人封官拜爵的时候,官也封了,宣布了,印也刻好了,他就是过不了“出纳”这一关,把印抓自己手里,磨磨叽叽,印刓敝,把那印的边角都在手里磨圆了,就是舍不得拿出去,那等印的人都要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