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赢了孩子,要去赢得孩子
在我们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场景:你想要孩子一放学回来就写作业,可是他却要先玩一会,你跟孩子理论了一番,孩子非常不情愿地去书房做作业。兄弟俩打架,弟弟大哭,你批评凡事都和弟弟计较,要哥哥大度一点,让着点弟弟;孩子在学校违反课堂纪律被老师留校了,回家跟你抱怨,你却站在老师的立场又对孩子一顿教育。
当时逞一时之快“赢了”对方,自己是痛快了,但是对方口服心不服,以后遇到什么事情可能会不听你的话,更不会跟你好好配合,长此以往就会影响双方的有效沟通,积累负面情绪,破坏双方关系的良性发展。
在《正面管教》中指出,赢了孩子,表面看起来孩子臣服于执行,但是内心还是十分抗拒的。只有赢得对方的理解和信任,才能达成合作、解决问题。
当琼斯太太得知自己6岁的儿子杰夫偷了东西以后,她也使用了“赢得合作的四个步骤”。她找了个没人打扰的时间,让杰夫坐到她腿上。然后,她告诉杰夫,她听说他从商店里偷了一袋泡泡糖。(注意,她并没有通过问孩子是否做了什么事而给孩子设圈套”,因为她已经知道孩子做了什么。)随后,她告诉孩子,她上五年级的时候,曾经有一次从商店里偷了一块橡皮;她知道那样做很不应该,心里非常愧疚,所以觉得那样做实在不值得。杰夫辩解道:“反正小店里有那么多泡泡糖。”
琼斯太太引导杰夫讨论店主需要卖多少泡泡糖和其他东西才能挣到足够的钱来付房租、店员工资、仓储积压,以及养家糊口。杰夫承认自己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她和孩子还讨论了他们多么不喜欢别人来拿走自己家的东西。杰夫发自内心地说自己再也不想偷东西了,并且要去小店为自己偷的泡泡糖付钱。琼斯太太主动要和他一起去,以示道义上的支持。
文中,琼斯太太的做法就是“赢得”孩子。如果琼斯太太对孩子说:“你为什么要偷别人的东西?!”“你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吗?!”这种指责从道德高地上“赢了”孩子,但会让孩子尊严丧失。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善于 “赢了”孩子,而不是“贏得”孩子。那么,究竟怎样来定义“赢得”呢?
孩子早上磨蹭,上学迟到受到老师点名批评,回来后你说“我早就告诉过你,要你调闹铃,你不听我的,活该受批评”,孩子听了灰溜溜地回房间了。这是“赢得”孩子吗?不,这是“赢了”。你是在指责,根本没有尊重孩子。
大宝和小宝打架,小宝哭了,你觉得大宝是哥哥,要让着点,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了哥哥一顿,哥哥百口莫辩,还被罚去面壁思过。这是“赢得”孩子吗?不,这是“赢了”。你在说教,没有在弟弟面前维护好哥哥的尊严。
孩子跟爷爷奶奶撒谎说作业写完了,看了一下午动画片,你回来发现了,抓住孩子暴揍一顿,孩子表示再也不敢撒谎了。这是“赢得”孩子吗?不,这是“赢了”。你在用暴力“解决”问题,可问题真的得到解决了吗?
“赢了”是指大人用指责、说教、惩罚、控制等手段战胜孩子,使孩子成为失败者。
那么,什么是“赢得”呢?孩子迟到,你心平气和地和孩子一起制定时间表;孩子们打架,你先稳住哥俩的情绪,尽量公正不偏袒,只要事情不严重,你就放手让他们自己去解决冲突;孩子撒谎,你问清原委,摆明原则,约法三章。不指责、不说教、不羞辱,鼓励他、维护孩子的尊严、尊重他,这才是“赢得”孩子。
“赢了”注重的是结果的胜负,却忽视了过程和手段。“赢得”则更多的是让对方心服口服地接受你的建议或意见,实现良好合作。
如果大人没有“赢得”孩子,没能获得孩子心甘情愿的合作,而是用控制、惩罚的手段战胜了孩子,对他进行指责、羞辱或说教,让他不得不听话,长此以往会导致他的反叛或盲目顺从。
书中给我们介绍了一个“赢得”孩子合作的方法,通过“给予理解、表达同情、说出感受、解决问题”这四步来帮助我们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让孩子都感受到被理解和被尊重,从而促使孩子愿意听、愿意合作、积极解决问题。
可以具象化以下4步。
第一步:给予理解。冷静下来询问和确认孩子的感受,真诚地接纳他的所思所感。
第二步:表达同情。如果自己有类似的经历可以向孩子讲述自己遭遇该经历时的感受,即与孩子的情绪同步;如果没有,可以换位思考体会孩子的感受。
第三步:说出感受。真诚而客观地告诉孩子你对这件事的感受。
至此,前三步都是在处理孩子的情绪或感受,有了这个铺垫,孩子会感到被理解、被接受,从而愿意静下心来。
第四步:解决问题。引导孩子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问题上,情绪稳定的孩子会听得进我们提出的好建议或意见,从而能够心服口服地达成合作,解决问题。
当然,“赢得”合作的四个步骤不仅在亲子沟通有障碍,感到孩子对你有敌意或不满时特别适用,而且在夫妻关系、朋友关系甚至是同事关系等希望跟对方良性沟通而进一步达成合作解决问题时也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