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痴一梦
午时,我趿拉着拖鞋出门,十二分不情愿地来到商店。家里的冰箱已是空无一物,嗷嗷待哺的孩子们可怜巴巴地等着我弄些吃食果腹。
在超市等着结账时,遇到相熟的邻居。他问:“你最近在忙什么?还在写作吗?进展如何?”
我本不愿意吐露详情,但嘴巴的动作快过大脑。“是,这一本临近尾声,对诺贝尔文学奖志在必得。”
他打着哈哈走开,我总觉得那架势,和逃离引起瘟疫的病毒并不两样。其实,真没有必要。我这个病不仅不传染,还十之八九可以自愈。只不过,我不打算重回人间,情愿在歇斯底里之中一命呜呼。
是的,当我老婆裹夹着那少得可怜的财物一骑绝尘时,她还没有忘记骂骂咧咧地对我进行深刻的批判,却把两个孩子留给了我。我弄不懂她如何盘算,反正孩子们和我在一起,除了可能饿肚子,绝无被逼着参加各种学习班的危险,也就退而求其次,勉强接受了。
我提着两大筐速冻盒饭进了家门,把大部分扔进冰箱。这期间,两个孩子已经用微波炉热好米饭时蔬,狼吞虎咽起来。等我一番忙碌过后,我发现饭桌上,还有一份热气腾腾的盒饭,那是孩子们留给我的。虽然我完全没有胃口,却还是满心欢喜地吃得一点儿不剩。
吃完饭,很有些困了。昨夜,我又跑去那条没有尽头的、错综复杂的小径,我并没有年迈到需要回顾一生,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所以,我是讨厌这里的,更讨厌非把这件事搞得那么复杂的那位先生。
但是,我身不由己,如同此刻面对空无一字的电脑屏幕,却打起微酣是同样的。
“何必怪我?”那位洞悉一切的先生翘着二郎腿,悠哉游哉地说道。我望向他的眼睛,的确是盲的,却把我看得一清二楚。
“明明是筑起的一道高墙,却搭满了梯子,让无知无畏之人兴高采烈地攀爬。当然了,那些站在墙垛上摇旗呐喊的,实在令人羡慕。可惜,梯子望不到头,一失足,却定是粉身碎骨。”我脑海里突然出现这副惨烈画面,信口便说。
“那不正是成就了这一番选择吗?至少,你爬过梯子,总好过那些驻足围观者。一辆车开过来,也同样会被碾压成一堆碎肉。”
“四下里有的是可以走的路,兜兜绕绕,说不定就再也看不见那高墙,看不到那些伟岸身影,也就忘记了那份焦虑。”
“忘不掉的,那些路绕来绕去,你会看到无数个犹豫不决的自己,隔岸观火,却多么希望那把火可以让自己投身其中,再凤凰涅槃。”
“涅槃是不可能的,烧成灰烬的几率更大些。”
“没试过,又怎么知道?”他挖了挖鼻孔,像是先知般一脸悲悯。
“就是这两个字!”我暴起,一把将他推向开过来的汽车。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尝试”两个字,像活的毒药,不断蚕食着我的理智,让我一次又一次变得癫狂。当我在电脑上敲出一行又一行的文字时,我时而狂笑不止,时而泪如雨下。我纵身跳下一个又一个深渊,只因为那下面有闪闪烁烁的哪怕一点点令我激动、无法遗忘的有趣记忆。
对了,那梯子其实是从那些记忆深渊的底部开始出现的,当我进入未知之境,东瞧瞧西看看,我变成了这世界上最睿智的侦探。我也是诗人,这样说,绝没有夸大其词,虽然我从不写诗,却确信自己拥有诗人的灵魂。那些激昂澎湃、那些敏感多疑、那些忧郁浪漫,都从我心底滋生,然后从胸膛里跃出,用我的鲜血绘制成一幅幅无与伦比的画卷。
我很孤独,这世界上没有人理解我,或许那些小径尽头的花园不一样。这样想着,我心里一个激灵,立刻跪在先生的脚下,亲吻他的脚趾。我怎么可以埋怨他呢?这无数种选择背后,道路只有一条,我再清楚不过,却试图欺瞒整个世界。
因为我很怕,怕自己想要与人生博弈的野心公诸于世,怕那些不停歇的嘲笑、讥讽和不屑。我领略了太多次,以至于我想,自己或许真的有毒,痴心妄想、不切实际、夜郎自大……我可以找出一百个成语来形容我的狼子野心。与此同时,我发现自己的确病入膏肓,此生怕是无法放弃写作这件事了。我疯了,不是吗?
博尔赫斯先生终于厌烦了与我这样颠三倒四之人说话,他头也不回地朝着花园深处走去,在那分叉之处,他毫不犹豫地走上了其中一条路,消失在远方。我很希望看到他哪怕一丁点儿的犹豫,可惜完全没有。
然后,我想了又想,这里面所有的阴谋、巧合,其实真的不算什么。当那些吱吱作响的电流顺着光缆四处乱窜之前,文学已经是跨越千年的存在,作家这种人也是活生生的,这都是物理现象。
当然了,我不打算就这个话题继续讨论,以免暴露我浅薄的科学知识。如今,整个世界都被圈在了一个巨大的网络之中,所有的人和事都是其中的点,所有这些点从来不会固定,它们随心所欲,可着劲儿地显摆,却怎么都挣脱不了这巨网的束缚。
这其实也是一件好事,谁知道挣脱之后会是怎样一幅场景?宇宙是黑暗的,充满诱惑,也有铁律,黑洞绝不会放过一丝光线,物理学在它面前,像个只会哇哇大哭的孩子。
唉,我说这些干嘛?这与我对写作的痴狂没有半点关系。
我于是转身离开了那些小径,不给自己杞人忧天的机会。我漫无目的地朝前走,当然了,我很可能正在原地打转,毕竟我的眼前没有坐标,我也不可能摆脱身体的局限。转圈也很好,只要别让我知道。
其实,我是过虑了,没走多远,我遇到了又一位先生。我被吓了一跳,因为他看起来十分忧郁。我悄悄走过去,发现他正在梳理自己的胡须,我目瞪口呆,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很有些沧桑的短髯。与他老人家相比,实在是汗颜,我甚至不清楚,如果从那些髭须第一次突破我的皮肤开始留存,有没有可能长成这个模样?
“你是不是迷路了?得了绝症吗?”他突然发问,又吓了我一跳。
“没有啊!”我脱口而出,却又觉得这样的回答很有些搪塞,于是装出认真思考的样子,希望不被他看穿。
“何必呢?把手里那玩意儿扔了吧,不想写了,就不写。反正写了半天,也没人看。”
我又有一种想把他推向汽车的冲动,只可惜这里除了我们两个人,别无他物。
“你那些胡子,看起来又脏又沉,怎么不剪了?”我咬牙切齿地说道。
他突然大笑起来,“笑话!这是我生平最得意的东西。听好了,得意的是我自己,不是其他人。”
我仔细琢磨这句话的意思,再回头看我自己,不由得心生悲戚。我写了那么多字,不停歇地写,可那些跳脱出头脑,变成墨迹的横平竖直,便已经与我这个人无关了。更甚至,与任何人都无关。
“怎么说到得意,你反而哭起来了?”老人摇了摇头,仿佛见到了这世上最愚蠢的家伙。“行了吧,何必悲悲切切?我的书,你又读过几本?”
我抹掉眼角的泪,把头垂得更低了。“读过好几本,还哭过好几回。”我有些倔强地回答。掉几滴眼泪,也没那么可耻,我无赖地纠缠在这个生理现象上。
“最厚的那本,读过吗?”
“没有。”我据实回答,想起那一百多万字的巨著,我的头皮一阵发麻。
“你很聪明,那段时间有些拮据,所以多写了些字。如今想想,还是不应该。不过,也无所谓了。”
我用力眨了眨眼睛,不敢相信他的话。但心底难免生出一丝羡慕,用字换钱,这一直是我老婆对我说的话,也一直是她弄不明白,我半毛钱都换不回来,还沉迷于此,是不是傻了?
这一晃神的功夫,他竟然走远了。我总觉得他说了什么特别重要的话,可翻来倒去想啊想,却还是不得要领。
唉!看来我不仅是疯了,还是个笨蛋。
提起绝症,我的脑袋倒是清醒了一下。那是哪一年的事儿了?反正挺久了。我躺在诊室的床上,望着医生。他说我身体里有个不安分的细胞团,怕是那种人人畏惧的,被称作癌症的东西。
我不知道要怎么回应医生的话,除了一往情深地注视着他。我的哀愁丝毫没能打动他,也不对,他打算把我的身体切开,把那个淘气的小家伙赶走。我同意了。
手术前的那个晚上,我老婆一句话都没有唠叨,我想,她到底还是舍不得我的。我也很难过,脑子里轰隆隆跑过的,全是各式各样催人泪下的海誓山盟。我诅咒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我诅咒自己,身体活在一个空间里,而灵魂活在别处;我和所有那些从来都不存在的角色对话,我关心他们的生和死、爱与恨;我也无法停止对每一个字的挑剔,我咬牙切齿、绞尽脑汁,一个又一个夜晚,如恶红了眼的野狼,就因为忍受不了任何粗制滥造的拙劣句子。然后,当灵光一现,不禁沾沾自喜,看着一个又一个的汉字时,含情脉脉,虽然心里知道,读者只会一目十行,怕是压根不曾注意。
我恨透了这个身份。
躺在手术台上,我固执地想要让麻醉师把针头扎进我的左胳膊,那里的静脉血管粗壮妖艳,只可惜他不听,按住我的右胳膊,我还想抗拒,口鼻却被罩住。然后,我失去了知觉。
我对此是非常肯定的,但是,我似乎看到了那切开我皮肤、脂肪、肌肉和胸膜的刀片,真锋利啊!我有些崇拜。我还感觉到了痛,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让我极度恐惧的东西。我会失声痛哭,还好,我已经睡着了,不会丢人现眼。
两个小时,就这样从我生命中丢失。那是我一生最幸福的睡眠,没错,所有的切割、疼痛,都是我后来臆想出来的,那不难,毕竟皮肤上留下了疤痕,还有医生拿给我的检查报告,清清楚楚写着,“软组织,2.4厘米直径……”对不起,我不怎么敢继续认真地阅读,我想起了碗里的红烧肉,被羞愧闹得心惊肉跳。
不是癌症,医生如是说,但有50%的可能性会发展成癌症,你真幸运,发现得及时。切记,从今往后,要注意锻炼身体,饮食均衡,不要让自己轻易陷入各种负面情绪中,最重要的,不要熬夜。
我欲哭无泪,所有这些,我没一条能够做到。我是个造物主,过着狗屎般的生活,还上了瘾。
如今想想,或许正是那个时候,我老婆做了决定。她是明智的,没能等到我被肿瘤细胞吞没,没能熬到这段婚姻寿终正寝,只能快刀斩乱麻,将我这个肿瘤,从她的人生中切除。我为她鼓掌!
鼾声响起,我知道自己这一天又白白走过了,面前的电脑屏幕早就熄灭,我的孩子们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估计都在打游戏吧。这样挺好,如果我能沉迷于什么写作之外的事情,是不是就会正常得多?
我突然很后悔,我终于想起要问托翁什么事,可惜他老人家早已走远,估计又去什么地方整理自己的胡子了。
我想问他,所有那些写出来的东西,是不是就算再也没有一个人肯读,也是会永远活着的?不仅仅活在作家的心里,它们也变成了一种物理现象,如同分子、原子、电子、质子……活在时空里,永垂不朽?
打了个激灵,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停地踱步。我不能再浪费哪怕一分一秒,我头脑里挤满了闹哄哄的人和事,他们都等着我,赋予生命。这一刻,我是伟大且独一无二的。
我身体里被切掉的那块组织,是否还会生长出来,我一点儿都不关心。但是,我真的怕,怕自己来不及把头脑里的东西写下来。我会死不瞑目。
原本空空荡荡的四周,不知何时挤满了人,我东张西望,想要弄明白这又是怎么回事儿?
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很有些神经质地向我行礼,问我,城堡何时可以入内?真是奇怪,我又不是守卫,怎会知道。他也不生气,礼貌地道谢后,转身离开。我困惑地望着他的背影,突然冲过去,抓住他的衣袖,有些凶恶地喊道:“别再做无望的企图了,你是进不去的。”可他还是礼貌地道谢,没有告诉我,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正气恼中,又有人飘飘忽忽从身旁掠过,嘴里絮絮叨叨,重复着一句话,“多年以后,”这句话是如此耳熟,我看到一位面带微笑的白须老人缓缓走过,在他身后,跟着整整七代目光坚定的男女老少。我连忙侧身避让,生怕唐突了这百年的恢弘与变换。
我有些头晕目眩,热血沸腾,在一个又一个沉浸在阅读中的日子里,我消耗着生命的精力,却填充着内心的洪炉,那里面的火焰从未熄灭,哪怕生命总有一天会输给岁月。
更多的各式各样的人从我身边经过,古往今来,络绎不绝。我屏住呼吸,除眼中的贪婪,不肯流露出丝毫欣喜。这一刻,我终于觉得这样活着,是一件极其美丽的事情。
感觉到肩膀被人推搡,我还以为自己也有幸混迹于这文学人潮中,甚至有过那么一丝妄想,会不会在浪潮涌动时,也会有谁认出我,露出些许惊喜和满足?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很有些危险,一直以来,我都不肯放过每一位赞许过我文章的读者,那些妙语连珠的评论更是令我甘之如饴。我不愿相信那些或许是随口而言,亦或是转头便忘记了。即便真是这样,我也宁愿相信,有那么一个时刻,我写下的文字,的确令人感动。
肩膀被晃动得越发厉害了,厉害到我不得不清醒过来。窗外的日光竟已经黯淡,我这一觉,梦回长安,醒来时,虽有不舍,却是无比美妙。
我的孩子们站在旁边,看样子又饿了。半大小子吃死老子,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心里竟涌起一阵得意。电脑屏幕依旧是一片黑暗,我起身时,后背酸麻,脖颈僵硬,我脚步蹒跚地走进厨房,诚心诚意地扮演现实中的父亲。
微波炉是我家厨房里最不可或缺的神器,炉灶则没那么重要。自从老婆走后,那上面甚至积了一层薄薄的灰。我弯下腰,仔细打量着。尘埃也是神奇的存在,当它们一粒一粒逍遥自在时,只有不屈不挠的光可以让它们暴露踪迹,可那也是无用的,引不起注意的。唯有被地球引力捕捉,落在某个表面,越聚越多时,它才形成实体,看得见、摸得着,如果不小心吸入肺腑,还会引起咳嗽。
我这样胡思乱想时,孩子们已经取出热好的饭菜,安安静静吃了起来。我直起身子,笑了。我想,我或许就是那捕捉文字尘埃的引力,多如星辰的一个又一个字,都被我信手拈来,扔进文章里,连成句子、段落、章节,乃至有头有尾的文章时,才能让人看到,进而被刺激到,虽然这个词听起来有些难受。
吃完饭的孩子们又一次从我眼前消失,我心里涌起一阵难过。他们是好孩子,我却算不上好父亲,我永远处于戒备状态,等待着灵感自投罗网,再被我一把抓住。我是不懂得休息的,我也没资格休息,不是说我穷困潦倒,而是我不能放过任何的思绪。
我不在乎这样活着,我明白或许穷其一生,都不能洞察生命中的混沌,永远理不清楚秩序,但只要我活着,这样的机会总是有的。希望是唯一的动力,这句话真是至理名言。
于是,我把一杯新沏好的茶水放在电脑旁边,正襟危坐,双手放在键盘上。我的眼睛闪着光,唇带着笑,我想自己的样子一定是柔情蜜意的,或许曾令某个女人怦然心动,而她如今也是追悔莫及。
我摇了摇头,怎么字还没敲下几个,思路又跑开了?这样真是不好,我告诫着自己。然后,我又开始发呆,我头脑里的宫殿挤满了跃跃欲试的角色,他们撑起了万丈高楼,却也让我不知所措。
庸俗的、魅惑的、自命不凡的、大呼小叫的……熙熙攘攘中,人人皆在创作,却无人阅读。严肃的、深刻的、愤世嫉俗的、针砭时弊的……才是高尚的,有智慧的。我诚惶诚恐,不敢把通俗的情与爱、神与鬼、家长理短、市井流言放在明面上,我知道所有这些选择都是自由的,也是如今这个时代独有的,却羞于承认。
我想把那些俗世里活生生的存在告诉读者,让他们相信,不懂装懂真是害人,别听那些尖酸刻薄的评论。被砌入金光闪闪的殿堂中的旷世佳作可以让人唏嘘感叹,如获至宝;一块钱商店里那些破破烂烂,毫不起眼的书本,也说不定能改变人生。
不怕,我这样对自己说。继续写吧,我这样对自己说。
哪怕一句话、一个故事,哪怕只感动过一个人,亦或是曾经令谁动容,都是值得的。
痴人,如我,一生无求。
写作,乃苦差事。可文字表达乃心灵之需求,既庄重又神圣。如今,人人皆可写作,欲望水涨船高,苦痛无边无际。落魄潦倒的我,精神困顿。却在梦中,瞥见写作如生命般璀璨,即便人生短如蜉蝣,终是一往情深,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