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说中国传统慈善的起源
热情仁爱,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慈善的思想,在中国古代早已有之。
在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中,“慈”是“爱”的意思。孔颖达疏《左传》有云:“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业”;又曰:“慈为爱之深也”。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也有解释道:“慈,爱也”。它尤指长辈对晚辈的爱抚,即所谓“上爱下曰慈”。《国语·吴》中“老其老,慈其幼,长其孤”的“慈”即为此意。
“善”的本义是“吉祥,美好”,即《说文解字》中所解释的"善,吉",后引申为和善、亲善、友好,如《管子·心术下》中所说的:“善气”二字合用,则是“仁善”,“善良”,“富于同情心”的意思,如《北史·崔光传》中所讲:“光宽和慈善”。
中国的慈善思想源远流长,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对此都曾有过精辟的论述。譬如: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孔子和孟子也曾说道:“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以及人之幼;出入为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
慈善一词翻译成英文为“PHILANTHROPY”,源于古希腊语,本意为“人的爱”,大约从公元十八世纪开始使用。还有一词“CHARITY”也是慈善的意思,该词出现的历史较为久远,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其本意为“爱”的意思。
有专家们考证,从语源学角度挖掘,慈善一词最早出自约公元3世纪的佛经译典。
从先秦到隋唐五代,传统慈善事业的主体深受古代宗法等级社会影响。传统慈善的主体经历了单一到多元的演变历程,从最初单一的国家慈善(官办慈善)到国家慈善为主、宗族慈善为辅,再到宗教慈善蓬勃兴起、宗族慈善日趋发展,民间慈善的内容不断丰富,主体作用日益凸显。
从两宋到明清,中国传统慈善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渐而进入鼎盛阶段。两宋时期形成以士绅为主导、以灾荒慈善为基础、以济贫慈善和公益慈善为发展方向的慈善文化新传统,其影响具有承前启后的地位。
明清时期,官府大力扶持民间慈善事业,慈善机构名目繁多,官绅商民多方共济,救助范围覆及社会各方,并受传教士在华善举影响而出现新的历史特征,慈善事业整体上呈现出繁盛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