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出对学生的喜欢
2018年,我看于永正老师的《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其中一个观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几年时常回想起来。
昨天看关于教育心理学的书,书上的一个理论让我再次想起于老师的这个观点,于是又去把这本书翻出来,找到了这段话:
其实,每个学生——不管是低年级的还是高年级的,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十分在意老师是否注意他,十分在意老师对他的态度,内心深处都渴望老师喜欢他。如果我们能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教育无疑会进入一种别样的境界。但是,做到这一点,很难,至少我做不到。在教育的现实中,我们允许老师不喜欢某些学生,但不允许不尊重学生。尊重是做人的第一原则,也是教育的第一原则。后来,我在一篇文章中读到了美国教育家托德•威特克尔的一段话,对我来说,真是醍醐灌顶,大受启发!他说:
不强求你喜欢每个学生,但要做出喜欢他的样子。如果你的行为并不说明你喜欢他们,那你无论多么喜欢他们都没有用。但是,如果你的行为表现出你喜欢他们,那么,无论你是否真的喜欢也无关紧要了。
以前我觉得这实在是强人所难,甚至有些虚伪。明明不喜欢,又怎么能装出喜欢的样子呢?
教育心理学的书讲到学习动力理论中的需要层次理论时,有这样一段话,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即使是“假装”,也要表现出喜欢学生的样子:
“在学校中,学生缺乏学习动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些缺失需要(特别是爱和自尊的需要)未得到充分满足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学生感到没有被人爱,或认为自己无能,他们就不可能有强烈的动机去实现较高的目标。那些无法确定自己是否惹人(特别是教师)喜欢或不知道自己能力高低的学生,往往会做出较为“安全”的选择,即为测验而学习,而不是对学习本身感兴趣。”
其中的“缺失需要”指的是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以及尊重需要。
比“缺失需要”更高级的是“成长需要”,即认识和理解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
每个人都是这样,最先要满足缺失需要,才能去追求成长需要啊!小小的孩子更是如此!
于老师说,我们允许老师不喜欢某些学生,但不允许不尊重学生。
老师也是普通人,不可能做到真心喜欢每一个学生,但是,我们至少要做到真的尊重每一个学生。尊重他人,是我们的个人修养。
如果我们能表现出喜欢他们的样子,他们的缺失需要就能得到满足,然后才能产生对学习的兴趣,去追求成长需要啊!这对学生的一生有多么重要的意义啊,至少,能他们在学校的生活不那么难熬,尤其是学习、行为表现不太好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