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医道真(一千一百四十八)
2023-07-28 本文已影响0人
妙手柯楠
达乎道则明于理。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两股间,刺腰髁骨间,刺而多之,尽炅病已。”
若病在少腹之间,少腹作痛,以至不得大小便者,其病谓之为疝。盖厥阴少阳之过也,其病得之寒气所致,则当刺少腹两股间之厥阴经,并刺腰髁骨间之少阳经,且刺而多之,使少腹之中,尽热而后已。盖热则寒去,寒去故病愈也。
“病在筋,筋挛节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为故,刺分肉间,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筋所以搏束人之一身者,若病在筋,以至拘挛,并筋节疼痛,不可以行者,名曰筋痹。则当刺筋上,以为之复其旧,然刺筋当刺其筋之分肉间,不可误中其骨也。若病已起,筋已热,则病已愈,而可止其针也。
“病在肌肤,肌肤尽痛,名曰肌痹,伤于寒湿。刺大分、小分,多发针而深之,以热为故,无伤筋骨,伤筋骨,痈发若变,诸分尽热病已止。”
肌肉皮肤,所以包附一身之筋骨者也,若病在肌肤甚而至于肌肉皮肤,无处不痛者,是名肌痹。由伤于寒湿两邪,以至血凝气滞,凝结不通,蓄而为患也。
则宜刺其肉之大分,与肉之小分,如经中所论溪谷等处,为之多发其针而深刺之,以气至而热。
为病复其故,而后去针,然刺虽宜深,却又不可太深,以伤其筋骨。如筋骨受伤,邪气反沉而不散,必致皮肤为痈,其发也若有他邪之传变,而异其常焉。
故刺之者,得诸肉小大之分际,尽有热气,则病已愈而可止其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