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兴福荐读:四川成都双流区以集约发展破解食品小作坊监管难题

2020-08-28  本文已影响0人  华文传媒

目前空港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示范中心已吸引28家食品小作坊入驻,17家实现投产,孵化食品生产企业1家,整体出租率超过80%……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举行的全省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现场会上,以集约发展推动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的“双流模式”,赢得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代表集体点赞。

双流区是成都市“菜篮子”所在地,在流通环节承担全市主城区80%以上的大宗食用农产品供应,拥有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等大型食品批发市场。2020年,该区被四川省食安办认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

但在此之前,双流区食品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存在拉锯性和反复性等问题。“面对连数量都几乎无法统计的食品小作坊,仅靠我们所里的人力根本无法排查,更别说有效监管了。”双流区市场监管局西航港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表示。

如何破解食品小作坊监管难题?双流区积极创新治理思路、下足精准功夫,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疏堵结合、集约发展”原则,联合成都康卓源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斥资近700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空港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示范中心,引导食品小作坊向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从而实现对食品小作坊的集中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真正让食品小作坊外修“颜值”、内炼“气质”。

该示范中心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使用环氧树脂做地坪,采用304不锈钢做隔断,配备新风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同时依托自有资源开发信息管理系统空港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示范中心大数据平台,集备案管理、人员管理、台账管理、溯源管理、检测结果公示等功能于一体,已生成各类信息数据1000多条。通过鹰眼监控系统,示范中心与监管部门能随时远程掌握各个小作坊生产经营的“一举一动”,大幅降低监管成本,有效提升监管效率。该系统运行以来,示范中心内小作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发生”。

为把好产品“出入关”,示范中心还与入驻的四川美沿远洋食品有限公司展开深度合作,践行共享理念,在市场内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可对小作坊的主要食品原料进行抽检,对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进行检验、非直接入口食品进行快速检测。截至目前,已累计检验检测200多批次,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高波是第一批入驻示范中心的食品小作坊业主,经营火锅食材生意几十年,面对越来越严格的食品安全要求,他当初愁得睡不着觉。“现在好了,示范中心的生产环境、生产条件跟我之前相比那就是天壤之别,而且市场还会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检验设备对我们的食品进行检测,这样我们卖得放心、消费者也吃得放心。”

目前,示范中心已吸引28家食品小作坊入驻,17家实现投产,孵化食品生产企业1家,整体出租率超过80%;入驻的食品小作坊降低碳排放30%以上,降低废弃物、污染物排放50%以上,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周边小作坊的投诉举报数量下降近60%……这组来之不易的数据,为双流区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标注了最生动的注脚。

既要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也要激活小作坊的发展活力,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坚持“监管与规范并行、服务与发展同步”的理念,在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的同时,切实当好服务小作坊发展的“贴心人”,设立2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对示范中心的基础建设、检验检测等费用予以补贴;对入驻小作坊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登记效率;提供免费代办证照、员工培训等贴心服务,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为小作坊拓展销路。目前,已开发食品经营者采购平台“菜如意”商城,吸引了16家小作坊和28家下游食品经营单位加入该平台。

据了解,双流区委、区政府已将空港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示范中心确定为优质食品小作坊集中区,更是未来食品生产企业的孵化区。通过政策帮扶、拓宽销路、协助配送等措施,入驻的小作坊迅速摆脱疫情影响,福源食品加工坊等3家小作坊的上半年销量甚至同比增长超过15%,展示出逆势发展的强劲活力。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将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要求,继续强化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深入推进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将空港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示范中心打造成标准化、可持续的民生工程,高质量服务本地食品产业发展,为四川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探索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双流路径”。

《成都市双流区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解决我区食品小作坊散乱分布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多方面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在学习广东佛山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成都市双流区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的《成都市双流区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成都市双流区空港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示范中心租金补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双流区实际管辖区域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集约发展中心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

《规定》适用于双流区实际管辖区域内已建成并投产的集约发展中心。

《方案》适用于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双流区实际管辖区域,首次入驻空港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示范中心的食品小作坊。

三、主要内容

(一)《办法》主要内容

第一章阐明了《办法》制定依据,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加工中心的概念,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的权责,细化了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的职责。

第二章详细叙述了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加工中心的规划与建设中关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对全区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布局进行规定。

第三章细化了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加工中心的职责。明确了建立培训、审查、检验检测等十一类制度的要求,明确了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加工中心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其日常应当履行的管理职责。

第四章细化了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和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对抽检、监管、信息化管理和信用制度等作出了要求。

第五章为附则。

(二)《规定》主要内容

对区财政投入的扶持食品小作坊集约发展加工中心的资金的使用相关要求进行阐述。明确了扶持资金的总量、申请标准、扶持对象和集约发展加工中心申请的条件和标准;阐明了资金来源和发放程序,以及申请资金扶持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三)《方案》主要内容

对入驻集约发展示范中心的食品小作坊租金补贴的相关事项进行阐述。明确了补贴资金的总量、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补贴的条件和发放方式,以及申请补贴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起草机构: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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