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评·不要和魔鬼做交易——《爆裂鼓手Whiplash》
金易瀚
每年到了奥斯卡节点,总有这么几部作品从名字中就透露出浓浓的奥奖气息,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冲击奥斯卡。这些片子难说优劣,但总是一幅循规蹈矩的乖乖生形象,让我这种看惯了商业大片的“差生”总是望而生畏。
节奏慢、文艺气息、爱秀技术重成了这些影片的最大特征。但是2015年的奥斯卡里面却有部片子散发着粗犷、狂野、令人炸裂的快感——《爆裂鼓手Whiplash》。
爆裂鼓手讲述的故事:一名著名音乐学院的新生安德烈,他一心想成为查理·帕克那样的传奇鼓手。加入竞争激烈的校爵士乐队似乎让他看到了一线接近梦想的曙光,然而魔鬼导师弗莱彻的地狱式训练法几乎让人无法忍受。本片讲述的是对“伟大”的追求以及为此付出的可怕代价。一部充满汗、泪与血的片子。
这是摘自网上的故事简介。听上去又是一个“跌宕起伏”的励志故事,实际上剧情上波澜不惊,也没有“励志”的鸡汤。剩下的只有充满张力的表演、扣人心弦的配乐和那“咚、咚、咚”一声声令人心潮澎湃的鼓声。
爆裂!鼓手
Whiplash,片如其名,每一次场景的切换,每一段演员的演出,甚至是那一句句”motherfucker”就如同鼓鞭一样让内心爆裂着。
作为一部电影,她不想商业片般直白,也不像文艺片般寡淡。她就是一部充满着血和泪的剧情片。主角内曼登场时只是一个刚进入音乐学院的新生,但他就像绝大部分人一样,憧憬着成为舞台上的主角。为此他可以放弃休息、舍弃女友、对亲人爆粗口,只为了在音乐上走的更远。
就像绝大部分的励志片主角一样,他的天赋不算出色,可他是影片中最努力的一个。在片子的前半段中,他有着对音乐最执着的追求。练鼓、排练、学习都让观众们以为他迟早会成功。
当然,故事也确实这么发展的。随着机会到来,他有幸进入了学院最优秀的studio乐团中担任鼓手。只是严苛的导师、残酷的练习都比以往更让人窒息。内曼身上不再是初始的着迷,却而代之却是着魔。
随着故事发展到了这里,观众们看到的内曼是一个疯子。刻苦已经不再适用于形容他,疯狂成了他的代名词。练鼓练到鲜血淋漓,车祸后拖着浑身是伤的身体也要参加演出。在常人眼中,他已经失去了理智。疯狂驱动着让他走向了音乐的更高领域。
由迈尔斯·特纳饰演内曼,不能说是影片中最出彩的角色,但凭借演员的表演功力让观众能最直观的感受到内曼的心里活动。内曼本身也是一个心里活动简单的角色,只是经历了种种历练,让他有了积淀和转变。观众会随着他的转变,或心痛或兴奋。也许这样的一个角色,就完成影片中的意义。
魔鬼!导师!
之所以说主角内曼不是最出彩的,是因为JK西蒙斯饰演的导师弗莱彻的存在。顺便一提,西蒙斯也凭借这个角色拿下了当年奥斯卡最佳男配。
毫无疑问,影片中的演员表演功力都非常深厚。但只有弗莱彻这个角色,赋予了影片特有的灵魂。无论是他温文尔雅的一面,还是指着学生破口大骂的样子,都塑造了一个为了音乐而不顾一切的导师形象。
弗莱彻作为提拔主角内曼进入studio乐团的导师,一边鼓舞着内曼进入更高的音乐领域,可一边又折磨着内曼和他其他的学生,身体上和心灵上。弗莱彻的音乐素养没有人去怀疑,但他的教育理念却绝对不是一种常人所能接受的。
可弗莱彻也不在乎,他在寻找的是下一个“查理帕克”,爵士乐的下一个伟人。用他的话来说,受不了他的指导的人,就不是他说寻找的人。完美的逻辑,加上顶尖的音乐才华,在配上他执着的信念,让他坚定的行走自己的教育之道上。
他的乐团中诞生了不少出色的演奏家,可他依然在寻找着心中的“查理帕克”。
主角内曼,也许是他心中的候选人之一。于是,压力与折磨就像爵士乐中的鼓点袭向了内曼。
年轻人的自尊和反抗让这对师生产生了距离,随后成为了裂痕,最后甚至升级为战争。
弗莱彻在最后一个桥段中,不惜以欺骗为手段,哪怕自己的演出失败,也要报复内曼的举报行为。他就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彻底毁了内曼的音乐之路。要不是主角在被轰下台后又凭借着精彩的SOLO获得了重生,故事也许就是一场典型职场报复戏码。
弗莱彻对音乐的热爱与技巧无人质疑,他也对当下乐坛有着自己的牢骚。不过这不都不妨碍他执着于自己的“道”——成功面前,一切都可以牺牲。
非苦难者不以成功?
翻看《爆裂鼓手》的影片,观点基本就两种,有褒有贬。褒扬的人更多一点,在时光、豆瓣赞扬内曼最终摆脱了凡人的境界、超凡入圣的文章不一而足。在刚看完影片的那一刻,我的反应与他们一样。
当我再次观影的时候,疑问大过了当时的想法。影片在最后内曼精彩的演出后,就戛然而止,除了与弗莱彻的合作,既没有观众的掌声,也没有评委的点评。导演在影片的结尾,留下了耐人寻味的留白。至少说明,影片的态度是中立的,更多的解读也好,遐想也罢,都是观众自己的态度。
所以,whiplash并不是一部励志片。内曼最后并不一定是成功,虽然按国内的成功学鸡汤来说,他成了一个“成功人士”。
在我看来,与其说内曼最后的演出是一种“升华”,不如说是“同化”。内曼最终成为了他导师弗莱彻一样的人,他确实在音乐的道路上取得了进步,可他抛弃了人性。毫无疑问,内曼一开始不赞同弗莱彻,但经过了魔鬼般的训练,他逐渐认同弗莱彻的理念。哪怕自己就是弗莱彻的牺牲品,但最终他们成为了“同伙”。
就像有“正义的伙伴”,自然也有“恶魔的同伙”。主角通过了弗莱彻的训练,免于沦为了牺牲品,并且和弗莱彻站在他人的“尸体”上品味着胜利的果实。他们也许是处于对音乐的理解,也是坚信自己的“道”,总之亲身践行着理念。
只是不知道身下的“白骨”们是否会被他们所想念。为了自己的“道”,献祭着自身、献祭着学生、献祭着先驱们。从国人的观点来看,这也许是正常不过的事——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只不过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意愿不再是自身,而是心中的“道”。泯灭一切,肉体、荣誉、野心都是到达巅峰的祭品。这种观念的可怕,让世界反复的陷入了灾难中。有些人为了权力、有些人为了金钱,他们不过是为了自己的“道”。人们也许会钦佩他们,但绝不能成为他们。疯狂和偏执不应成为值得人欣赏的特点。
苦难也不是成功的必要条件,莫扎特并非因为贫困而才华横溢,贝多芬也不是因为耳聋才伟大非凡。成功,不是人生中必要的条件;苦难,更不是成功的必经之路。现在流行不是这么一句话么,“坚持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