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断章取义的10000小时法则
写作界很多小白、高手都提过一个法则叫:10000小时法则,也被称作10000小时天才理论。
相信任何一个正在学习某个技能的小白都很乐意听到这样的理论并且愿意去相信,因为它给予了我们的未来“可能性”。这个可能性让我们充满了幻想,让我们以为只要我们坚持打卡满10000小时,指不定未来哪天我们就是下一个这个领域的传奇——甚至连上台被采访的演讲词都在心里默默想好了。
事实是,大部分人都太把目光盯在“10000”上,而忽略了“刻意练习”。
并不是说只要打卡满10000个小时,我们就能怎样、就能成为谁谁谁。说白了,就是要进行有效训练10000个小时,丹尼尔还在书中写到:通常是十年。
十年?先坚持十天吧。对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来说,“看状态”、“等灵感”才是他们真实的写照。
被断章取义的10000小时法则反过来,如果一个人真能把一件事有效训练十年,到了十年之后,不了解他的人也会觉得这人在这方面有天赋吧——即便这人是个傻子,大家还是会这么相信。因为总有人会给自己的“坚持不下去”找借口,总是轻易把别人的努力归结于天赋好,时间长了连自己都相信了自己没天赋。
我原来以为,热爱一件事并且只要“傻傻”去做,就真的能做好——现在发现不是的,当你真的想做好一件事的时候你会发现全天满脑子都在时不时想这事儿。
写这篇日更之前,偶然看到一篇文章,说每个人都有灵感枯竭的时候,然而你不能等待灵感自己会来,你要重复的去思考过去的细节,甚至去尝试新的领域,新体验会带来新思考,那时,灵感就来了。
被断章取义的10000小时法则华生曾问过福尔摩斯一个问题:为什么你总能从别人都看过的细节里找出不一样的线索?
福尔摩斯说:因为我专注啊。华生说:我也很专注啊。
福尔摩斯一笑,道:是吗?那你告诉我我们现在走的阶梯有几层?华生顿时愣了。
这就是同样在做一件事时每个人的不同所在。不过说故事容易,做起来难,因为最简单的道理往往是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人在这一点上是健忘的,或者说是“睁眼瞎”。别不信,哪怕是最简单的刷牙,我们或许都没思考过吧:我们过去一直都是用惯用手刷牙,那我们有没有思考过是怎么学会这个技能的呢?不记得了,太久了——那就用另一只手试试吧。这时顿时会发现,各种别扭:力度把握不好,频率把握不好,握姿也感觉很奇怪。
这不是像极了我们此刻正挣扎着学习一项技能的状态吗?
那一刻我恍然大悟,10000小时的有效训练和无效训练之间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一件事熟练之后我们还能否重复练习、反复推敲,试图精进。
回到写作,看看过去写过的稿子,是不是觉得很幼稚?甚至有一种尴尬的感觉——反正我是的。这就证明我们成长了,这时候要做的是什么呢?再写一遍——用现在的文笔和认知,再来一次。
我和你一起在10000小时的路上,我也衷心的希望,定义“才能”的不是基因,而是“自我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