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傻逼青年遇到文艺女青年
01
与晓佳的一场邂逅,彻底改变了我的一生。因为她,我在爱情的波涛中,被折腾得死去活来,几近崩溃的边缘;然而当我俩携手站在上游的尽头,俯瞰足下山河的壮丽风景,再回首曾经的挫折坎坷,我们相视一笑。
事情要说七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是个只知吃喝打诨的大学生,家里为我安排好了一切,就等我四年刑满,然后把我移送到另一座更寂寞,更可怕的监狱里监禁终生。
我有过挣扎,有过反抗,有过无奈,最终我能做的唯有妥协。谁叫我没兄弟姐妹呢,活该倒霉!
因此我格外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牢狱生涯,该吃吃,该喝喝,该交朋友的交朋友,该泡妞的泡妞,一桩都不落下。没过多久,在大学校园里,我逐渐有了自己的小圈子,一堆人在我身边为我捶背揉肩,还有更多的人在学习马杀鸡的路上。我知道这些人看中的是我口袋里的钱,以及我老爸的纺织公司优厚薪资待遇,可我不在乎。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都快要失去人生自由了,还关心他们怎么想的,累不累啊!
直到大一期末,一直帮我考试作弊的田鸡读书读到胃穿孔入院,坑得我只好御驾亲征,在书的海洋中奋力搏杀。没办法,总要给家人个交代,几乎所有人都在乎这张擦屁股都嫌硬的破纸。
我在书架上按照田鸡壮烈倒下前为我罗列的清单,在书架上一阵豪取掠夺,像超市购物似的把书扔进购物车。这购物车容量有些小,但他是智能化的,落在地上的书,能帮我捡起来,甚至帮我送回宿舍。他是我的室友强子,也是我最能委以重任的内务大臣。其实他就是个乡下来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土鳖,唯一的好处就是听话。“忠诚”是我衡量部下的不二准则。
土豪的人生你不懂02
“哎哟!”
背后传来一声娇吟,我当我回过头去,周围无数双眼睛都在盯着我。原来强子不够机灵,一本我往后抛的书没接到,砸到一个在走道上经过的小姑娘。六七本书散落在她的脚边。
“没事,我处理。”
强子不知跟她说了什么,送走了这尊瘟神。我则依然沉溺于田鸡的遗留的清单上。
当我抬起头,姑娘已然走远,在即将隐匿在拐角的尽头时,她蓦然转头,像鬼一样看了我一眼(应该是白了我一眼)。因为她穿着白色粗麻裙,白色帆布鞋,皮肤也够白的,还有一头披肩的黑长发。阳光透进窗户,洒在她的身上,有种奇怪的幻觉,有点像女鬼,也有点像圣母玛利亚。不过我更倾向前者。
“这妞长得不错,什么来头?”回宿舍,我放下书本,边甩脖子。边随口一问。
“没什么来头,跟我们不是一路的。”
“你没看她临走时瞧我的眼神吗?你爷我什么时候被人怎么看过?”
“多了去了。”
“什么?”
“我是说这种普通货色多了去了。”
强子不时用余光瞄我,有种作贼心贼的样子。
“查户口去。”
“不至于吧。”
“挖她祖坟去!”
“遵命!”
打发了强子,耳根子清静不少。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当枕头垫,感觉软软的好舒服,拿起一看,竟是一本软面抄,黄牛皮的,有些旧,还有些脱线。强子用不起这种高端货,我想来想去,估计是那女鬼的。
我随手一番,一句可笑的话出现在我面前: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
(字倒写得不错,很有大家闺秀的味道)
什么玩意儿,你爱画画是你的事,告诉我干嘛;还有,儿什么儿,北京人了不起啊!
一个精准的抛物线,软面抄被我丢进了混着强子方便面残渣的垃圾桶里。
“让我进去。”
“不行,这是男生宿舍,你要找谁。”
“我不知道,我就要进去。”
“你这个小姑娘怎么回事,社会风气都被你们这种人搞坏了。”
宿舍管理员大爷刺耳的说教声在我耳边嗡嗡。我从窗户里打量,居然是圣母玛利亚。这回太阳底下光线充足,不像图书馆里那么冷冰冰,但她的表情比女鬼更可怕,披头散发地像个疯子。
“情侣吵架的事我见多了,上周还见到一个,半夜在楼下哭得要死要活的。”老大爷摆出一副道德教育者的态度,“小姑娘,不要为爱情冲昏了头脑,做人要洁身自爱。”
老大爷语调很滑稽,我想笑,又笑不出来,因为他在拐着弯骂我,他说的那女的,是我刚甩的前女友。是第几任我忘了,这种事我是不大放在心上的。都是成年人,在一起和分手的目的,彼此都心知肚明,何必纠结呢。何况在分手费方面,我可是已经拿出最大诚意。
“我告诉你我必须进去。”
这句话突然让我想到软面抄上读的那句话,心里顿觉好笑。
双方僵持不下,大概是看到对方情绪激动,老大爷态度软下来了:
“你到底找谁,直接打个电话叫他下来,要不我去传达也行。”
“我不知道。”
“不知道?”
“一个黄色公鸡头,穿白色范思哲T恤,LOGO很大的那种,卡其色中裤和人字拖。”
“我知道你找谁了,你找他啥事儿。”
“他拿了我东西。”
“每个来这里吵的女人都他拿了她们的东西。”
老大爷背着手,在她身边转了个圈。女孩极力回避这种奇怪的目光,不自觉地跟着他原地转圈。
我转身照了照镜子,正如她口中描述的那样。可我明明是莫西干发型,到她嘴里怎么就成了公鸡头呢。
炎热的午后,一道雷声自下而上,犹如逆鳞闪电劈中了我内心最脆弱的地方:
“吴家豪,又有小姑娘找你。”
去你大爷的,说了多少回了,叫我John。这个不长记性的老东西,真是没的救了。
为避免午休陆续赶回的学生撞见,我只好硬着头皮下去。
姑娘脸蛋俊俏,淡妆素衣中,徐风拂过她那头有些凌乱的黑发,一股清幽的洗发水味道隐隐沁来。这种女孩不是我的菜,我喜欢热情奔放,直截了当的那种。这样在享受身心愉悦时,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模仿京腔故意逗她。
“你偷看我——”姑娘憋红着脸,用足以杀死我全家的眼神看着我。
见她如此无趣,我说那东西被我扔进垃圾桶了,室友早上恰好肚子不舒服,如果她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把装着伴有呕吐物的笔记本垃圾袋拿给她。
气氛陡然安静下来,我看她,她看我。彼此用不断变化的表情暗中较劲。
“神经病!”姑娘败下阵来,不服气地骂了我一句,转身离开。
“走好不送。”
傻逼在于缺乏知识和内涵03
多半是我遗传了父母优良的基因,期末考试有惊无险。大二开学后,田鸡病愈出院,又开始拿着他的小画板坐在池塘边画画。
我对他这种愚蠢的爱好毫无兴趣,脑中莫名奇妙想到一句幽默话的来讽刺她: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
“什么?”田鸡回头望着我,茫然中略带惊讶。
“没什么,一个神经病说的。”
“嗯,没错。”
“你认识她?”
“谁不认识。”
“这货叫啥?”
“毛姆。”
“姓毛的,毛什么?”
“毛姆。”
“你丫的找抽是不是,我跟你说妹子,你谈起外国人作什么?”
“妹子?毛姆是男的。”
“少废话,快告诉我,毛姆是谁。”
“作家,你刚说的那句,就是《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句话,我以为你看过这本书。”
这下搞得我很尴尬,显得我很没文化。不过在田鸡面前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哥的确没文化,但有钱。这就够了。
“你刚才在跟我聊女生?”
田鸡好像总算明白过来,搞清楚事情的重点。
“是呀。”
“我好像认识一个像你说的,有几次请教过我有关古希腊雕塑的问题。”
“你确定不是考古系的?”
“不是,金融系的,叫白晓佳。不过我不确定你说的是不是她,你俩应该不在一个框里。”
“说人话,是不是穿白裙子,白板鞋,脸白得更鬼似的。”
“那应该就是她了。”
我随手拿出张百元大钞夹在他画板上,叫他替我买那本月亮什么的。他把钱迎着阳光照了下,迅速塞进裤兜,继续画画。
第二天,一本《月亮和六便士》的书便摆在我的床上,随手翻了几页,实在无趣,跟《斗破苍穹》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但我还是硬着头皮看完了。原因无它,弥补自己的无知,要是哪天再碰上她,可以在她面前好好炫耀一番:读过本书了不起啊,哥告诉你正确的读书打开方式。毕竟嘛,没文化不打紧,面子不能丢。
我大概花了三个月,终于把薄薄的一本书看完。合上书,我的心灵上得到解脱,就像是一道沉重的枷锁被解开。这并不是我从书中领悟了什么道理,仅仅是把它看完了。
与此同时,强子那边也获得重大进展:
白晓佳,女,北京人,十九岁,金融系大二学生,成绩优异,品貌俱佳,气质上乘,不乏仰慕者,然至今单身,父亲公务员,母亲教师,通州区两房一厅老公房,属福利分配,令有一处小公寓出租。
"不乏仰慕者,然至今单身”,这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征服女性是我截至目前最大的乐趣,尤其是有难度的。“我来,我去,我征服。”是我的人生格言。
谁念错了我的格言,拉出去毙了04
既然铺垫工作做好,自然展开迅速围捕。利用校运动会的机会,我不仅在过程中展示了肌肉方面的才能,斩获一枚100米短跑奖牌;还在赛后捧着《月亮和六便士》,故意撞到白晓佳,同时让我的文化素养由内而外散发。
“怎么是你?”我俩蹲下同时捡书,几乎异口同声地喊道,差点头碰头。
“抱歉,你没事吧。”
这是一次有针对性的行动,我当然要显得亲民一些,捡书的动作优雅而缓慢,故意将封面朝上,在她眼前掠过。
“没事。”
对方起身,这次依然是长裙,帆布鞋,只是裙子的颜色变成浅蓝,裙摆多了些暗纹花边。
“你也看过这本书?”她用猫头鹰一样的眼睛看着我,一眨不眨,好像在数我有几根肋骨,以至我能看清她没有涂睫毛膏。
“随便看看,其实我上次看到你笔记本里的——”我垂下头,装作一副歉疚的样子说,“想和你在读书方面交流下心得,但又怕你觉得我有什么企图,所以就想含蓄点,谁知道你——”
“怪不得你上次说话这么奇怪,那话让我觉得你更有企图。”
从她平静的语调中,我好像觉得她淡忘了上次的事,又好像觉得她对我相当记恨。当时我说不上是什么感觉。
但为了把握机会,我只能口是心非地委婉解释上次纯粹是个误会,并为弄丢她的笔记本正式道歉。
“我买一本赔你吧。”
“不用了。”
“同学一场,不介意的话加个Q呗(当时没有微信),书里有几处不明白的地方,想向您赐教。”
“这书简单得很,没什么好讨论的。”
“还有毛姆其他的书,比如《刀锋》和《人生的枷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嘛。”
(这两本书名,我是从“序”中了解到的,压根儿就没看过)
“那好——吧。”
女孩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咬着牙加了我的Q。
和傻逼做朋友,好纠结呀
05
自此,我成了夜猫子,躲在被窝里跟她聊书里的男主角。因为正儿八经的小说,我只看过这本。
以前我老觉得那男主角真够坑人的。他甩了老婆一个人跑去画画,穷得叮当响,朋友好心帮他,结果把人家老婆也拐走,实在不厚道,最后沦落得跟土人穿着裤衩辛苦度日。画就画了,还一把火把房子给烧了,这对得起跟她吃苦的女人吗?会画画了不起啊,简直是一人渣!
当然,我甩的女朋友也不少,人品不见得比他好多少。双重衡量标准是一种体现自我优越性和平衡心理的强大机制。但至少,我做人是有底限的,我不会上强子女友,也不可能上田鸡女友(他的女友不是在纸上,就是一块白石膏),更加不会和钱过不去。
可奇怪的是,通过死缠烂打地和晓佳“探讨”,我居然发现不是怎么回事儿。她告诉我,这是一种对艺术的追求,一种对事物坚定不移,几乎执着顽固的信念,一种不在乎外界眼光,追求真理的态度,一种超然的处世境界。感觉我俩不在一个调调上。
“那他还搞别人老婆?”
“灵与肉的斗争是残酷的,没有虔诚的宗教信仰,很难克服肉体的需求,保持灵魂上的纯洁。我想这一点你很清楚。”
晓佳在QQ中的回答出乎我的想象,她居然能如此坦然地跟我谈“性”这个话题,特别是最后那句意味深长的话,我怎么都琢磨不透,她到底几个意思。是暗示呢?还是戳穿了我的假面具?
为了搞清楚,她对我到底是啥意思。我把《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又接连看了好几遍,引得围绕在身边的一群苍蝇对我顶礼膜拜起来,用崇敬得近似神的眼神看我。有钱人多,有文化的人也不少;但一个既有钱,又有文化的人,足以配得上他人的尊敬与崇拜。
在晓佳的帮助和引导下,我隐约看懂了书中的内容。从她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对男主角的崇拜之意。我当即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迎合她的品味,蓄起胡子,并跟田鸡学习雕塑。我记得当田鸡听到我的话,当时差点把一块石膏吃下去。
没办法,追女孩,就得要付出。
身心俱疲!
06
一天,我俩约好在图书馆见面,让她帮我介绍几本书。她看到我的模样,捂着嘴咯咯笑出声来。这是我第一次听见她笑,感觉还真有点圣母玛利亚的味道。
“你不觉得我蓄胡子很帅吗?”
“阿玛尼暴露了你的身份。”
“好像是有点。”
那天,我俩静静地并排坐着,气氛很和谐。她给我介绍了几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十日谈》、《伊豆的舞女》、《金锁记》。
有了阅读基础,啃下这些书不是难事儿。仰仗它们,我与晓佳的关系更进一步,时常在凉亭里、池塘边、树荫下展开“文学交流”(地方是我选的)。从中我发现,她好像有了新的偶像,艺术家走下神坛,写随笔成了她的爱好。
“我们书信来往怎么样?”
“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那仅仅是艺术上的牺牲。”
“这个观点我同意。”
从此,我们减少见面次数,分明楼对着楼,窗户对着窗户,却还要写信。我真是把自己给坑惨了。
为写出感人的语句,我疯狂将摘抄张爱玲,杜拉斯,龙应台等人的句子,结合无痛呻吟,自成一派,居然博得了她的赞许,说我的遣词造诣有质的飞跃。
那段时间,我陷入一种期待、痛苦、失望、绝望、振奋的间歇性循环状态,时刻在等待信件中发生心理上的微妙转变,搞得连老大爷都看不下去,“我说吴家豪,你这是严重浪费政府资源。”
“我贴邮票的。”
不知为何,我不再像以前那样,用盛气凌人的口气说话,三句不离“朕”和“钱”。不仅如此,在这场荒谬的书信往来中,我的措辞愈发深情和肉麻,写得我都快吐了;而她更是展现不为人知的奔放和狂野,看得我一阵惊悚。这不禁使我感到惊讶,到底什么情况?
夜间出去喝酒、打游戏的次数少了,我遨游在书的海洋中,感到从未有过的放松和充实。身边的狐朋狗友离我而去,只剩下强子,在没有田鸡的帮助下,我竟然成绩大幅攀升;同时也多了许多文学、历史、哲学系的朋友,乐意与我进行学术上的交流;名牌衣服首饰被我收进柜子,朴素大方成了我的style。
金钱的腐朽在我身上褪去,知识的高雅在我身上发光。可过程却是相当地艰苦惨烈,随着晓佳口味的变换,我不得不尝试搞懂各种艰深晦涩的书,还要根据她的喜好,改变不同的造型和谈吐。
有时候我会这样问自己:“我还是我吗?”
怎么证明我是我07
走过荆棘的丛林,阳光拂洒在我的脸上。我和晓佳不知是入戏太深,还是水到渠成,在一起了。我们远离学喧嚣,在学校附近租了一所小公寓。我出钱,她负责洗衣做饭,家务一人一半。
在此期间,我对晓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她总是把屋子收拾得干净整洁有调理,饭菜烧得很合我口味;此外,她还有拿手绝活,自制饼干、蛋糕什么的,味道不能说很好,但一直在提高。我们经常去看电影或话剧,有时也安静地躺在床上看书。
同居一年后,我被她推荐的书虐得死去活来,从《追忆逝水年华》到《诗经》,从唐诗宋词到元曲昆剧,越来越小众,那种痛苦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期间,我们有过争吵,我也曾经想要放弃。我一个工商管理系的,搞出这么多名堂,究竟是要怎样。然而,我居然奇迹般挺过来了,还能紧跟她的节奏和步伐。
相处久了,我发现,她不在把我和书本中的人物进行暗中比较,也不约束我的穿着和处事方式。我不必活得这么累,迎合她的嗜好和口味,来回折腾自己。有时,我也去和强子喝酒侃黄段子,她明明知道,也不阻止。我对她又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这种感觉很奇妙,好像两条平行线通过漫长的道路产生了交集,逐渐并成一条直线,走向共同的终点,再也不分离。
她不再是我印象中的文艺女青年。在穿着上,她会偶尔尝试改变,穿一些时下潮流服侍;在看书的品味上,她也会看一些我喜爱的科幻小说;看电影,她不再挑那种文艺气息满满的,会事先征询我的意见,而不是自作主张。
这时的我已然淡忘当初接近她的目的,沉浸在两人平静的生活。
我想,这就是爱情魔力吧。
一起看世界08
突然,发生了一场令我措手不及的变故。父母的纺织公司倒闭了,我从富家公子变成了穷光蛋。那些经常和我“学术交流”的朋友一夜之间消失,只剩下两三个真心的朋友,还有就是强子。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相信你。”
“我会拖累你的。”
“没这回事,一起承担。”
“你书看傻了吧?”
“不信拉倒。”
事实正如我所看到的那样。她开始在课余时间打工,还在网上开店买她的手工饼干,买书和逛街的次数减少,但依然保证一周一次看电影,每月一次看话剧,三月一次看画展。生活还是很有情调的。
事情若是发生在认识她之前,我恐怕无法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很有可能萎靡不振,一蹶不起。然而,我惊奇地发现,我的心情并没有那么糟,好像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支撑着我。
开始,我以为是《月亮和六便士》中的超然处事态度影响到我,又或者是其他书给我勇气和毅力;后来我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书中的感悟或许有一部分因素,但不是全部,这种力量更多来自于晓佳。是她对生活的态度,给了我源源不断的动力,鼓励并陪伴我挺过了那段最艰难的岁月。
二十块,二十块,统统二十块
09
毕业后,我们仍住在一起,换到了她父母留给她的小公寓,通过努力,我争取到了一份收入颇丰的职业;晓佳却宁愿舍去高薪,做起了图书馆管理员。我知道她还是很喜欢看书的,既然没有多余的时间买,免费看书是最好的途径。
三年后,我们换了一套稍大点的房子作为婚房。婚礼上,强子偷偷送了我一份礼物,是那本曾经被我丢进垃圾桶的笔记本。他是苦出生,擦去污渍本想自己用,却发现了一个秘密,并隐藏至今。
原来当初晓佳急于要回笔记本,是因为她在其中写了半封表白信,信不是给我的,是给田鸡的。为不影响我俩的感情,他一直没告诉我。田鸡如今在艺术圈里已小有名气,不过我们很早就断绝了往来,一方面可能是钱,另一方面可能和晓佳也有关系。
我不介意这件事,也从未向她吐露,一直珍藏着这本笔记本,它让我了解了晓佳的过去,也让我了解了今天的我。两人相处,总要给对方些私密空间。相比于她对田鸡的暗恋,我追求她的初衷又何尝光明正大,就像她总是反复纠结在书与我之间,试图把我打造成她理想中的形象。可当她真正爱上我的那一刻——可能是书信来往,可能是同居后——她认识到生活的真实。不知不觉间,我取代了那些书本,成为她心目中真正的男主角。
傻逼和文艺,只是一种生活格调;当真正懂得爱情,学会生活,我们都将成为一名普通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