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老舍《正红旗下》有感
2025-09-03 本文已影响0人
井盒子
老舍,原名舒庆春,1899年出生于辛亥革命前的北京,满族正红旗舒穆禄氏,是中国现代非常重要且极具影响力的文学家,小说家。
老舍最有名的作品当属戏剧《茶馆》,而这篇《正红旗下》作为老舍不多见的以自传体形式写就的中长篇小说也毫不逊色。
全文语调,幽默中带着辛辣,写实中带着暗讽,把民国前的时代风貌以以小见大的形式写得颇为生动立体,使读者如临其境,如入其时。
我认为老舍的文字是带着过渡性质的,他的语言特点并没有完全转变为白话文形式,而是依旧带着点儿文言的腔调和结构,但这完全没有影响阅读时的理解与共情。再加上老舍非常擅于把带有地方特色的语言(北京腔)融入作品当中,所以无论是对话的设计,还是对人物形象的描写都非常生动形象,特点鲜明,恰到好处地反映出时代和北京的风貌。
我很喜欢老舍暗讽的笔调,所以在自己写小说时也会有意无意地加以模仿和学习。比如,在当下阅读的这篇《正红旗下》中,有这么一段对姑母外貌和性格的描写。因其非常幽默风趣,于是在此摘一段展示之:
虽然我也忘不了姑母的烟袋锅子(特别是那里面还有燃透了的兰花烟的),可是从全面看来,她就比大姐的婆婆多着一些风趣。从模样上说,姑母长得相当秀气,两腮并不像装着毒气的口袋。她的眼睛,在风平浪静的时候,黑白分明,非常的有神。不幸,有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来一阵风暴。风暴一来,她的有神的眼睛就变成有鬼,寒光四射,冷气逼人!不过,让咱们还是别老想她的眼睛吧。她爱玩梭儿胡。每逢赢那么三两吊钱的时候,她还会低声地哼几句二黄。据说:她的丈夫,我的姑父,是一位唱戏的!在那个改良的......哎呀,我忘了一件大事!
另外,我发现名家写小说普遍有个本事,会自然而然让读者很快进入故事,了解角色魅力之所在。我想,小说的首要任务就是让故事情节吸引人,让推动故事发展的人物令人印象深刻。所以,倘若用散文或者诗歌的笔法写小说,那么无论文采多么斐然,都会让小说变得毫无意趣,失去被阅读和被品味的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