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物·记。
我知道你很难过,嗯,我也很难过。
人啊,很奇怪。
像我就很奇怪,钱没有,字很丑!却还硬撑着从指缝里扯出粮票,购进两只价值不菲的钢笔,无非是喜欢了,用得上用不上我不管,喜欢它的心真的很重要,你说呢?
他们有名字,一个叫阿蓝、一个叫阿红。
对了,在进我杨家大门之前,我已经为它们找好了人家,终于是替他们把婚姻大事给订了。找的两个孩子都出生名门,肚子里文墨丰富,学识修养无不出彩,他们分别是黑色性感的上海英雄墨和红色热情的博士老板墨。它们很不错,优秀得紧,就是脾气犟得很,动不动闹人格分裂,随便在纸上划拉,也会闹出两个性格:红的热情浓烈,黑的细腻温顺。但是,于白纸和我来讲,我们感到非常满意。
喜事儿,天大的喜事儿……自此,我希望他们能够幸福下去,一直,一直跟着我,不要再走丢了,不要再逃跑了。
握不住的时间两个皮包,分别拥有着倾国倾城的容貌。
蓝的肤质细腻,柔软光滑,极具贵妇气范。
金的一袭金色镂空纱衣,若隐若现的曼妙身姿以及那欲拒还迎的娇羞模样……使我鬼迷心窍,甘愿一见钟情。
耗时半个钟头,磨破嘴皮的讨价还价真是让我羞愧,幸运的是,店长姐姐退一步,见我真心中意,便随我给了聘礼。
金色调皮捣蛋,自带丫鬟……回到宿舍不到半日,扣手就掉了去再装不上,而且还胖,而且还……胖!!不得以,我权当做个坏人,生离它两主仆,将丫鬟隐居箱底后,它则随我走街窜巷。因为离别的原因,又因为我强烈的占有欲,他那千疮百孔的身躯终于是患上了一种叫失心的疯。
可是,即便它没有心,即便会漏掉我的小物件,即便我确实不敢交给它细小零碎的东西,但我依然信任它,依然愿意把钱包交给它看管守护。不仅如此,我还要为它贴心的装上几本书助它提高修养,丰富学识。
毕竟我是善良的人。
我也会时常告诫它让它多读书,要记得好好读书,我苦口婆心的对它讲:年轻人,不读书不行,要多读书,我们不是说好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吗?
要记得好好读书。两管口红,玫红砖红都是我的。
装扮低调但不失高雅,关键是适合我,关键是我喜欢,关键是……我没车没房却收留了它们,我是善良的好人,这样的雾面,这样色泽……你情我愿,我相信他们会开心,我相信他们因为自己还有利用价值而感激我,而我,也对他们感激,他们使我漂亮,使我更自信。
姨妈红?我知道是新出来很漂亮的颜色。我对感情很专一,我很念旧。虽然我很想出墙,甚至想离婚呆到它身边去,用唇轻吻它,在板牙上留下深红的印记,我不介意,我不介意它老,我不介意它叫姨妈……红。
但是,你知道,我依然专一。
可能,也许我精神上出轨了,但可贵的是我行为上阻止了自己,不,我根本没行为也谈不上阻止,我只是稍微动摇了。
管……姨妈。这些花了我不少钱,可我是真的喜欢,想要的心情特别激动,根本无法抑制,宁愿饿着肚子喝些水对付,我也要。
一般情况下呢,我是没钱的。
嗯,会有特殊情况,比如我没钱的时候。
穷,怕什么呢?不怕。
但是,听我一句,不该咱要咱不能要,咱没有就是没有,我这小辈子绝不姑息看人脸色度日,不,看人金钱度日。
对了,离我找到男朋友的最后期限只有一个小时零十二分钟。
嗯,我说如果十二点之前我还不睡,我就是小狗,一只狗。而且是一只永远找不到男朋友的Girl……
所以,晚安。睡觉总是比任何事都容易,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