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狮少年》“辱华”的司法判定
有很多滥竽充数的砖家、叫兽连“侮辱”的基本概念都没搞清,就忙着给《雄狮少年》洗地。
首先,我们确认一下什么叫“侮辱”,借用我国刑法对侮辱罪中的侮辱行为的解释,侮辱行为指以言语、动作、文字等方法公然欺侮羞辱他人,使他人的人格或者名誉受到损害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难看出其要件是“暴力”、“其他方法”、“公然”、“侮辱”和“情节严重”。
“暴力”仅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是指为使他人任何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
这个《雄狮少年》肯定没有,因为票是你自己在他打着“弘扬民族传统与精神”等名义主动买的,这个牵扯没牵扯“欺诈”另说,但绝对“不暴力”。
但这就完了?显然没有,因为这里的“其他方法”就是指以非暴力的动作、言辞、文字方法进行的相关行为,这个《雄狮少年》师傅骂阿猫丑、三个送咸鱼时对三人外貌的嘲讽就是。
接着,“公然”是指对不特定的人或多数人知悉侮辱事实具有高度预期,而《雄狮少年》的宣传与舆论造势能做这么大,就已经是“公然”了。
然后是对于“侮辱”的认定,应当遵循受害人主观评价和社会上客观评价的统一,看看西方辱华比如哪个国家的女排受罚就已经说明其种眯眯眼&宽眼距&上扬45度的“侮辱”的符号属性有多强。
接着对“情节严重”的判定,其则需综合考虑侮辱行为的动机、手段、后果、次数、对象等多方面的因素。不过从引起公愤,连央视都压不住的态势,你说他不“严重”?
最后,由于侮辱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自然人,可以是特定的一人,也可以是特定的数人。所以,不论你们这些洗地的虽然艺术感受力多么差、人格尊严多么低、收了人家宣发多少钱、受众多么喜欢。反正我们是感受到了《雄狮少年》的刻意与恶意。
所以综上所述,不管你们这些洗地的,究竟如何替制作团队在故事情节、作画方式、行为逻辑等方面辩驳,但《雄狮少年》已经在“公序良俗”的社会层面对我们这些中国的普通人实质上造成了侮辱,所以我们骂他“”辱华”有错吗?
当然,如果你们认为自己不是中国人,没感受到《雄狮少年》制作团队的刻意与恶意,那我也只能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