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结婚,只知道送房送车的家长是三流的

2020-03-09  本文已影响0人  壹号研究员

父母之爱子

当为之计深远

儿女结婚更是倾注了中国式家长所有的爱

源于中国人对“家”的深厚情感,

再加上中国人的房屋投资占比,

在子女结婚时,

有能力的父母会倾其所有为他们筹备婚房或嫁妆。

问丨题

那么,以房产为聘礼或嫁妆真的能保儿女婚姻一帆风顺吗?

如果小两口冲动闹离婚,婚前房产一定能保住孩子的利益不受影响吗?

很多人可能会说,做婚前公证就好啦!

婚前公证处理不好,

会影响到小两口夫妻感情;

而且一次性给予房屋的做法并不利于子女的财商教育;

资金的收益性和流动性也受到限制;

所以直接让子女拥有资产的掌控权,

这样的做法,并不好!

另外,婚前公证只能公证资产婚前的部分,

而像房屋这类有增值空间的资产,

或出租、或升值后的收益仍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旦离婚,还是要被分割的。

所以,一次性给予房产并不能建立子女利益的防守体系。

问丨题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如何保障孩子的利益呢?


我们来看看,二流家长的做法

将一次性给予房屋的观念转变为,给予房屋首付;

余下的部分购买一份年金险,父母作为投保人,指定子(女)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这样保单就把所有权、支配权和收益权分离了。

问丨题

这么做,有什么好处呢?

保单固定释放出的现金流都是子女的,

但支配权还在父母手里。

未来小两口好好过日子,

这个钱怎么花都行;

但如果小两口要离婚,

父母可以选择停止保单释放现金流,

等事情尘埃落定再继续发放,

这样就可以通过保单把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保障孩子的权益。

但这个做法还不完美

亲家双方都只保全自己孩子的利益,

不利于小两口的感情发展,

那么,有没有一种方法,

花同样的钱,

不仅可以提高孩子的财商、

又有利于与亲家和谐共处,

你想知道吗?

我们来看看,一流的家长的做法

假设老王在儿子结婚时,

预算送房送车,

他是如何巧妙的分配这笔资金的呢?

第一步,

买房买车时,写上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

但老王只付首付,并且按揭期限拉长,

这样做,即使小两口离婚,

家里损失也不会太大。

第二步,

以老王为投保人,儿子为被保险人

购买一份终身分红年金险,

老王为受益人。

第三步,

再以老王为投保人,

儿子为被保险人,

儿媳妇为受益人

购买一份健康险。

问丨题

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呢?

房子是按揭购买的,促使儿子和儿媳妇努力工作还房贷;

父亲作为投保人,儿子为被保险人,购买的理财年金险每年都会产生生存金和分红,可以协助小两口贴补家用,尽可能的覆盖未还的房贷、车贷等;

划重点:

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这样每月房贷恒定,充分利用保险的时间换空间。

由于保监会在2017年颁布的134号文中的规定,年金保险需要5年才可以领取第一笔生存金,因此这样的规划应该在子女婚前就开始。

所以,保险早买早好,早做规划早获益!

问丨题

以父亲为投保人,儿子为被保险人,儿媳妇为受益人,购买一份健康险,又有什么用呢?

因为儿子是未来小家庭的顶梁柱,他的健康关系到小家庭的幸福稳定,从侧面提醒儿媳照顾好他,增进小两口之间的感情。

特别注意:

身故受益人写儿媳妇的名字,这就是里子、面子都做足的聪明方法! 如果两人一旦离婚,很简单,把身故受益人换了就行。(投保人、身故受益人都是可以被改变的,完全取决于投保人);如果两人恩爱如初,将来再有了小宝宝,也可以把受益人改成孙子、孙女的名字。这样,不多花一分钱就可以将事情做圆满。

通过这种方法,不仅可以牢牢地将资产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虽然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即使两人离婚会造成损失,但是损失不大。

而且,这么做有利于小夫妻之间的感情,他们共同偿还房贷车贷,对这个“家”就会更加有归属感和认同感。

如果二人离婚,最大的资产不是房产,而是两笔保险。理财年金险的投保人是父亲,所以不会分割这笔财产。

健康险刚才说过了,受益人是谁?完全取决于投保人的意愿,所以主动权仍然掌握在老王手里,不会受影响。

总结

想要做好财富管理,

钱,不要一次性拿出去!

并且钱的掌控权始终要握在自己手里,

这样既能保全与亲家和睦融洽的关系,

又教育了儿子和儿媳妇,

认真工作、善于理财

年轻人背点压力绝对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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