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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

2019-01-03  本文已影响21人  莫迪亚诺

六月的一天,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出奇的炎热,但我还是会永远地记住这一天,不,没这个必要,我只需要记住是在炎热的六月就可以了,多年以后,当我回忆起这一天时,我可以对那个与我聊天的人说,那是个炎热的六月。

我,只是毕业了。我,终于毕业了。我,怎么毕业了?

那心情就如同从万丈高空自由落体一样,虽身不由己,但方向明确,我渴望着着陆,但最后我却落在了无边无际的海洋里,迷失了方向。

作为一个本地人,在毕业答辩之后,我是完全可以在家享受生活的,只要在毕业典礼那天我到学校来领取我的毕业证就可以了。我之所以躺在温度高达三十多度的宿舍里的床上,承受着无比痛苦又无所事事的煎熬,是因为曾经的一个早已被人遗忘的承诺。

我只是在这些日子里突然想到了那个曾经的承诺而已,它已被人遗忘,因为它不曾在任何时候被人提起过,而现在,它被我想了起来,于是我把它当做是对自己的一个承诺。多年以后我才发现,我之所以会在毕业之际再次清晰地想到那个承诺,并不是因为承诺本身的重要性,也不是因为关系到自己的名誉,而是我自身的一种恋恋不舍的情结的自然浮现。

此情此景、此刻的感受告诉我,无论那个承诺存在与否,我都会如同那个承诺存在一样地去做。那是在大概一年前的一次宿舍聚餐的时候,那是那个学期的最后一次宿舍聚餐,那个时候放假在即。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隐约感觉到了我们迟早要各走各路的离别所带来的伤感与无奈。我们酒后的海阔天空的聊天涉及到了毕业之时,大家都说,现在是过一天少一天了,毕业之后,有的人有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了。正是作为一个本地人,我说,等毕业时候,我把你们一个一个送上车以后再走,我要最后一个离开学校。把他们一个一个送上车只是我当时预想的画面,也是我此刻预想的画面,而实际情况是,在一天早上我醒来时,大部分人都已经坐上回家的车了,我略感头痛,模糊地回忆起前一天晚上的聚餐上,有人告诉我说,明天就要走了。然后我们在一次性的杯子里倒上酒,碰一下,一饮而尽。

我这样说,算是为自己找了一个我之所以还在学校的由头,但事到如今,我之所以还在学校,承受着酷暑的煎熬,躺在宿舍的床上无所事事,绝对不是因为那个被人遗忘的承诺,而完全是由于一种复杂的、情不自禁的意念在控制着我(也就是我多年以后才发现的那种我自身恋恋不舍的情结的自然浮现),它告诉我说,留下,留下,最后一个走。那种复杂的、情不自禁的意念始终控制着我,它让我心甘情愿地留下。我知道,我是心甘情愿的。很久以后,当那种意念从我的身心离开以后,我再也没有过当时的承受酷暑煎熬、无所事事的幸福了,我时常无比地怀念那时的生活,更加怀念更久之前的生活,从我的那些回忆里,我清楚地知道,当时我是那么的心甘情愿。

我躺在我自己的床上,是上铺,桌子上虽然放着两个电风扇,而且它们不厌其烦地一直在摇着头,但它们无论如何也吹不到我这里来。我并不是想躺在上铺我的床上,而是因为下面已经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坐人的地方了,我又不想站着。

下面没有坐的地方,这总归是好的,这说明那些可以坐人的地方被人坐了,有人在,这比什么都好。在座的(也有躺着的)各位,之所以都在这个环境恶劣的小房子里,就是因为另一些人也在这里。假如另一些人都不在了,都回家了,那么,就算是让那两个电风扇纹丝不动地永恒地吹着我,我也会丝毫感觉不到风的存在。

在座的各位,有玩电脑的,有看别人玩电脑的;有下象棋的,有看别人下象棋的;还有边看别人玩电脑边看别人下象棋的。无论是谁,都在不停地说着话,就像之前的每一个在宿舍生活的日子一样。宿舍的面貌也丝毫没有改变。我的意思是,我们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即将到来的离别所带给我们的伤痛与失落。

这能算作是不珍惜最后的时光吗?

我们知道,过些天,我们的这个生活了三年的小房子将会变得面目全非,几个月之后,它会物是人非。

转眼之间,我就发现了自己的愚蠢,因为我居然问了自己如此愚蠢的一个问题。生活本是如此,有太多的伤痛与失落,我们只需承受,也只能承受,又何需表现,若是真的表现出来,反倒有些不真实与做作。在这个小房子里,我们都是最为真实的自己,这一刻,我们都在此相聚,这便是珍惜。

我不经意地触摸到了大一时前贴在墙上的漂亮墙纸,那是为了防止墙上的白色的劣质涂料弄脏我的被褥和衣服。它们太精致太漂亮了,以至于我舍不得把它们撕掉,我想把它们留给下一个同学,也省得那个同学再贴一次了。也不知道,下一个住进来的拥有此床位的同学会怎样对待它们,如此漂亮的墙纸,那个同学一定会留着它们,不,那个同学一定会撕了它们。

我问正在我下铺看别人玩电脑的同学:“你说以后住进来的人会把我的墙纸留着还是撕了?”

那个同学说:“你的墙纸被撕是一定的,而且根本不用麻烦以后住进来的人,学校会替他们做的。”

我听了以后,觉得学校的做法甚是绝情,到那时,清理的不仅是垃圾,而且还有那些除了那个木料的床板和铁制的床架以外的所有东西,无论那些东西是好是坏,也无论那些东西有用无用,一切就都如同大军过境一般,消灭的不仅是敌人,更有无辜的百姓。当然,那个原本就有的写字桌也会幸免于难。从前就是那样,我曾亲眼目睹过的。每一年都会那样。

我又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再有十分钟就十七点整了。我一直在等待十七点的到来。那个时候,外面虽然还是很热,但太阳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毒火逼人了。那个时候,七哥会在他的姐姐家吹够了空调,上够了网,洗完了澡,整好了发型。总之,那个时候,七哥会准备好了一切,然后穿着昨天已经被汗水浸透的运动短裤和运动短袖出现在我躺着的这间小房子里,他进来后的第一句话会这样说:红,打球去。

虽然我对他有足够的了解,明知道他在十七点整的时候不会出现在宿舍里,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他需要吹够了空调,上够了网,洗完了澡,整好了发型,他需要准备好了一切才能从他姐姐家的门里走出来。以我以往的经验来看,他总是在十七点五十分至十八点之间的那段时间到来,十七点整的时候,他应该还足没出户呢,并且还没准备出户呢,因为,他用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从他出他姐姐家的门开始算起,直至他喊出“红,打球去”那句话,最多只需要二十分钟的时间。

但是,在十七点整的时候,我还是会习惯性地给他打一个电话,他会说,马上马上。起初的时候,对于他的这种不守时的行为,我非常的生气,我告诉他,下次准时点儿。他总是答应得很好,做得很不好。后来,我就习以为常了。

我依旧躺在床上等待着七哥的到来,等待着最后一次在这个校园里与七哥一起打球。最后一次,没错,我们约好的。

我暗笑了一下,心想,这七哥真是的,最后一次打球也不准时点儿,给我留个好印象。正当我独自暗笑之时,在我身旁的那些朋友们正商量着今天晚上是否要聚餐呢,而且他们已经开始回忆起往事来了。我们总是在每次聚餐的时候回忆往事,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能回忆的也就越多。提起往事时,他们的脸上挂着情不自禁的幸福的笑容。在他们的笑声中,我仿佛也回到了那个一去不复返的美好的时光里。

在我的大学时代里,凡是提及那些有关回忆的美好的往事时,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总会是七哥,也必须是七哥,那个我深爱着的从来不守时的七哥。

我本来想从我和七哥认识的那天说起,那是到学校以后的第二天或者是第三天,也有可能是更晚的几天,我记不太清了。

每次追溯起往事时,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记起更早以前的事。于是,我努力地想了想,惊奇地发现第一天去学校时的情境依然是那么清晰地被我回忆了起来。无论什么事,第一次,总是那么刻骨铭心,令人难忘。

那天下起了雨,所以打起车来比较困难,我和我的父母打着伞拎着行李在雨里站了很长时间才等到一辆出租车。其实,我是不愿麻烦我的父母陪我一起去学校的,但由于行李实在太多,我也是迫不得已。

只是几件行李就让我觉得如此麻烦了,这让我在等待出租车的时候就已经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在本地上学的学生的幸福了,比起那些外地的学生,一切都是那么的方便。

我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车窗外的雨,想象着今后与我一起生活的将会是些什么样的人。

家与学校的距离真是近啊,在交通不便的雨天,不到十五分钟便到了。

学校很小,小得让我瞬间就想到了台湾,因为每当人们讨论起台湾的时候总是会用到弹丸之地这个词语去形容它。我的学校小得就如同一个弹丸之地一样,这便是我对我的大学的第一印象。

这个印象,总是在我的记忆里;这个印象,从我第一次看见并走进我所上的这所大学那天开始直至我的大学生涯结束。我以为,在大学生涯结束以后,这个印象也会烟消云散,但在我离开大学多年以后,那时我已步入社会,成为一个颇有社会经验的社会人士,我才发现,这个印象只会渐渐地模糊,它永远也不会消散。这个印象对我来说是永恒的,只有我死了,它才会消失。

不止是我,几乎所有的新学生都把父母给带过来了,幸亏我的父母也来了,不然别人还以为我是孤儿呢。像我,还有我眼前的那些新生们,虽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很久了,但有些事还是需要父母去帮助我们完成的,无论那些事我们自己是否能够独立完成,父母的帮助都是很必要的。比如说,整理床铺,或是买些日常的生活用品,诸如此类的小事也是完全需要父母全权代理的。居然还有一个学生家长嫌寝室的楼层太高,怕他儿子天天爬起来累得慌,要让学校换寝室。这虽然不是什么好的习惯,但它确实成为了风气,千百年来已经深入我们骨髓的风气。就请看在今天是入学第一天的份儿上,可千万别把这种现象理解成为我们新学生的懒散无能和依赖父母。这完全只是父母对子女的爱,没有溺字。

我的父母也像那千千万万的父母一样,帮助我完成了所有能帮助我完成的事情,又反复叮嘱我注意身体之后便和我告别了。

不知为何,此时宿舍里仅剩的一个人也要出去了,到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在这里就不告诉你们了。我不知道他要去做什么,更不知道其他的人在做什么。总之,此时,我倍感孤独且无事可做。

我独自一人徘徊在这间陌生的宿舍里,承受着毫无安全感的孤独,甚至感觉有些绝望了,我突然发现了我的内心居然是如此的脆弱。为了摆脱这孤独和绝望,我便加快了徘徊的节奏,这会让我觉得好一些。虽然我的手并不需要清洗,但我还是走到洗手间打开水龙头,任由水冲刷着我的双手,仿佛那孤独和绝望就在我的手上一样。

透过洗手间的窗户,可以看到学校里唯一的广场,一道铁门和一道铁栏把学校的广场和马路分割在两个世界里。广场里一直有人经过,男男女女,他们通过那道铁门来到广场,或是走到马路上。到后来,在晚上那道铁门关闭的时候,那些男男女女会通过那道铁栏,但基本上都是到马路上去的。

窗外的风景让孤独和绝望减少了不少,甚至消失不见了。我突然想到,在七点的时候还要去教室开班会,我看了看手机,还有一些时间,我决定下楼去。我要穿过那个我透过窗户看到的广场,然后再穿过那道铁门,到马路上去。我可以顺便在附近把晚饭的问题解决了。

在班会开始前的二十分钟,每一个人居然都奇迹般地出现了,我们在宿舍楼下围成一个小圈子,善于交谈的人一直不停地说着,不善于交谈的人只是偶尔插上两句,特别不善于交谈的人就一言不发。几分钟以后,我们一行六个人就结伴去教室了。

在这里说明一下,我们宿舍一共有十四个人,其中以我们新闻专业的八个人(后来有一个转为编导专业了)为主体,另外还有表演专业三人,编导专业两人,以及摄影专业一人。那天我们一行六人全是新闻专业的,而且是一个班的,这让我们结伴而行。另外两个新闻专业的也与我们一个班,只是没与我们一道而已。

我们之前得到的通知是在阶梯教室开班会,但是阶梯教室分为第一阶梯教室和第二阶梯教室,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我们只是跟着大队的人马顺势而行,我们被带到了第二阶梯教室。虽然我们仍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进入正确的教室,但事实就是如此,那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也没有被我们撞到。

我们很自然的进入了这间并不属于我们的教室,而且我们还坐在了位置比较好的地方,我们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妥,只是等着班会开始,就如同这间教室属于我们一样。坐在我旁边的那个同学还与我窃窃私语,他说,咱们班的美女好多啊。

快到七点的时候,来了一位年轻的老师,听旁边的同学议论说,她是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叫出了各班的班长并让他们逐个开始点名,可以看得出,在座的一共有四个班。

当那四个班长点完名以后,我们六个人同时惊奇地发现居然没有我们的名字,顷刻间,我们六人有了共同的预感,我们走错班了。

我马上找到了坐在我旁边的两个位子以外的一个漂亮女生问道:“你们这是什么专业啊?”

她回答说:“播音啊。”

在我们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以后,我们便灰溜溜地跑出了教室,我还看见了有几个知情的播音班学生笑话我们。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另外一个阶梯教室,这次没错了,我们看到了与我们同宿舍的另外两个新闻专业的同学。我们在后排找到了几个相邻的位子,便慢跑过去坐了下来,同样是灰溜溜的。

刚在播音班教室的时候那个与我窃窃私语的同学仍坐在我旁边,他又低声告诉我说:“哎,新闻班无美女啊。”

我说:“这么快你都发现了,真乃神人也。”

关于走错教室这件事,是我在大学期间所有的比较清晰的记忆中最早的,在无数次的回首往事或是宿舍聚餐中,它也无数次地被我以及另外五个当事人津津乐道。多年以后,当我们再次相聚提及此事时,我们还是会有相同的遗憾,正如我们多年以前的抱怨,早知道应该去播音专业的,新闻专业无美女啊!极有可能,这已经改变了我们生命中的爱情命运和婚姻命运,我们都这样认为。

我早就等不及要说接下来这件事了,这也是我为什么每次回忆往事时总会第一个想到七哥的最为重要的原因。如果说走错教室那件事是我大学期间所有清晰记忆中最早的一件,那么这件事就是我大学期间所有清晰记忆中最清晰的一件,也就是说,在我的整个大学期间,这件事对我的印象最为深刻。

回忆到这里我必须先打断一下,因为一阵熟悉的急促的爬楼梯的声音把我从记忆中拉了出来,接着,充满活力的七哥和那一句“红,打球去”以及宿舍门被强力撞开的声音便同时传入了我的耳膜。当我从床上跳下来的时候,七哥已经把放在桌子底下的篮球拿在手里并在地板上拍了两下了。

我说:“来得可真早啊,我们下去就该上来了。”

七哥说:“有点儿,居然还能投一个球,真是失误。”

七哥把篮球又在地板上拍了两下,然后就传给了我,我也一样,把球在地板上拍了两下传给了他,我们就在这一传两拍的节奏里来到了篮球场。篮球场上人很多,他们有男的有女的(女的主要是在旁边看),有穿长裤的有穿短裤的,男的里面有不穿上衣的,女的里面没有,男生的短裤一般都很长,像马裤,女生的短裤一般都很短,像腰带。无论穿多穿少,或是穿长穿短,总归是有衣遮体,所以,乍一看上去还是很文明的。

这个时间来,想要有一个空闲的篮筐已经是不可能了,于是,我和七哥找了一个看上去人最少和实力最弱的场地。我们不喜欢人多,而且我们喜欢与弱者同台竞技,因为我们的实力也不强。但我们对篮球充满了无限的热情,就如同那句话所说的那样:I love this game.

与我们一起打球的还有一个住我们隔壁宿舍的七哥的朋友,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七哥一直都叫他大熊。我们每一次打球七哥都会叫上大熊,而大熊差不多也每次都会去,但他从来都不和我们一起下楼,他总是比我们晚上那么一小会儿。时间久了,我和大熊也便认识了,我也叫他大熊。

虽然每次打球七哥都会叫上大熊一起,但这并不能说明七哥喜欢大熊,七哥叫上他只是为了凑一个人数而已。七哥不喜欢大熊,我也不喜欢,因为他每次打球都不带钱。刚开始的时候,打完球以后,他会很客气且不好意思地说,忘带钱包了,帮我买瓶水吧。一个理由用了多次就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就像一个学生经常迟到一样,理由总是堵车,堵得次数多了,老师肯定就产生抗体了。上小学的时候我就懂得了这个道理,所以,我每次迟到都会说不一样的理由,最少相邻的两次是绝对不会重复的。到后来,就不再客气了,那句不好意思的满怀歉意的“忘带钱包了,帮我买瓶水吧”也变成了理所当然的“矿泉水”。我听着很不舒服,七哥一定更不舒服。

慢慢的,七哥就习惯了,大熊也就更习惯了。但这一次,也就是我和七哥约好的这最后一次,七哥终于向大熊提出了一个长久以来埋藏在心中的疑问,七哥说:“你到底有钱包没啊?”

大熊说:“当然有了,就在我柜子里锁着呢。”

七哥说:“我不信,你肯定没钱包,要不怎么会每次都忘带呢!”

大熊说:“我真有,一会儿上楼让你看看。”

七哥说:“一直以来,我有两个愿望,你知道是什么吗?”

大熊说:“什么?”

七哥说:“首先是见一见你的钱包,然后就是让你请我喝瓶水。”

大熊说:“我帮你实现一半吧。”

七哥说:“请我喝瓶水?”

大熊说:“让你见见我钱包。”

大熊果然说话算话,让七哥见了见他的钱包,七哥叹了口气就扭头回寝室了,看得出,他是那么的失望和无奈。

和七哥的第一次邂逅是在刚刚入学的第二天或是第三天,那时我们刚开始军训。上午的军训结束后,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我本来打算去找我的一个高中同学,他说要请我吃饭,可就在我回绝了所有的说要跟我一起吃午饭的同寝室的同学以后,我那个高中同学却说临时有事,改天再请我吃饭。

我看着那些结伴而行去餐厅的人,一种绝望感由心而生。我该吃什么呢?也没人陪我,顿时没了胃口。我失落地回到寝室,正当我以为寝室一个人也没有,并为自己的午饭烦恼得一塌糊涂的时候,突然就有人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正是七哥,一头烫过的黄色长发,刘海遮住了眼睛,再加上左耳垂上那颗闪亮的银色耳钉,很自然地被我当成了一个误入歧途的少年。当时我就想,今后我和这位不良少年应该不会有过多的交往。

七哥原名叫于飞飞,他说七七是他的小名,他的家人都那么叫他。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没有为什么,只是一个名字而已。我们寝室的人都叫他七哥。

七哥见我进来,就礼貌性的给我让烟,对于一向好学生但拿不了高分的我来说,七哥的让烟行为有些让我惊慌失措,我忙说:“不用不用,我不会抽烟。”于是,七哥又把烟收了回去,放进了烟盒里,我看了出来,是五元钱一盒的红旗渠,我高中时期的一些同学整天躲在厕所里抽的就是那种。

看得出来,七哥现在应该比我还要无聊和绝望,最少也是和我一样。七哥问我:“吃饭了没?”

我说:“没,你吃了没?”

七哥说:“我也没,吃饭去吧,现在人应该不多了。”

我说:“好。”

我和七哥来到餐厅,人果然没有那么多了,最少像是一个吃饭的地方,而不是赶集的地方。七哥看着贴在餐厅墙上的醒目的红色菜单问我:“你吃什么?”

我看着墙上的一个个菜名,没有发现一个感兴趣的,于是我就决定先填饱肚子再说,选了一个平日里吃的最多的,我回答道:“鱼香肉丝盖浇饭。”

我还以为七哥是和我一样对墙上的菜单拿不定主意,想要听听我的建议,谁知道他听我说完以后就直接找餐厅的阿姨去了,他边拿出钱包边对柜台另一边的阿姨说:“一个鱼香肉丝盖浇饭,一个土豆牛肉盖浇饭。”

这让我有些受宠若惊,我赶忙也掏出钱包把我该付的那份钱给七哥并说道:“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七哥多次回绝了我给他的钱,说:“没事没事……”

关于七哥这次请我吃饭,我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毕竟这是我们两个第一次在一起吃饭。尽管我们住在同一个寝室,我们对于彼此来说也还算熟悉,但我们的关系绝对不会好到请对方吃饭,因为从我们第一次相见到如今,每次都是很客气而且很尊重对方的,若不是今天我们两个刚好都这么无聊,应该是不会有这次缘分的。

也正是因为这次意外的缘分,让我们彼此成为大学期间最为要好的朋友。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次聚餐回忆往事时,我们都会说到这件事,我和七哥称之为“由一份鱼香肉丝盖浇饭引发的爱情”。我们会各自斟满自己的酒杯,然后喝一个交杯酒,以纪念此事。我们这样说,只是想让这件事听起来浪漫一些,这和我们的性取向是没有丝毫关系的。

记忆到这里就断了,不管我怎么努力地想,我也记不起来当时我们吃过饭以后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唯一印在脑海里的就是七哥请我吃了一份鱼香肉丝盖浇饭,我想我将永远记得。从此以后,我们基本上在一起吃每一顿饭。

我和七哥回到寝室的时候,大家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晚上的聚餐了。除了两个在很早以前就搬出寝室的人以及另外两个重色轻友的人(找女朋友去了),其余的十人都将参与了这次聚餐。我们按照以往的规矩,每人出二十元钱,在我们学校附近实惠的小餐馆里,二百元钱足够我们吃喝了。

此时此刻,住在我下铺的范佩西也正从他的美食故乡往学校赶。一周前,他由于参加朋友的婚礼回家了。范佩西告诉我们说,他从家带来了五只烧鸡和三瓶白酒,让我们做好一醉方休的准备。范佩西家乡的那种烧鸡,我和寝室的其他人曾在大一下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吃过一次,味道好极了。这次他之所以带这么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们众人的一致要求。每个人都想再品尝一下那人间美味,特别是东哥,东哥每天都会给他打三个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并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带烧鸡。东哥在挂电话之前,还会很风骚地说一声,亲爱的,我在床上等你哦。

我们把这次聚餐称为“最后的晚餐”,也有人说是“散伙饭”。虽然在每次放假之前,我们都会去那家熟悉的小餐馆吃“散伙饭”,但这一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散伙饭”。这顿饭之后,大家就会各奔东西,即便是有些人偶尔还会见上一面或是一起吃饭,但再也不会聚集这么多人了,感觉也会变得不一样。那个时候,只有两个人或是三个人,彼此告诉对方,我们是多么怀念以前的日子并说起那些不在我们身边的人,然后叹息,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在经过商议之后,我们决定把聚餐的地点定在寝室。首先,是因为大家都觉得寝室气氛好;第二,在寝室等待范佩西的到来,以便我们能在第一时间吃到梦寐以求的烧鸡,而且酒也在范佩西那里;第三,这个是那些坐在电脑前玩游戏的人提出来的,他们实在是不想放弃这一点提升自己装备的时间,他们说,在寝室可以边听歌边喝酒。

我们通过石头剪刀布来决定哪两个人下楼去买酒、菜(七哥说三瓶白酒是绝对不够喝的,要再买一箱啤酒)。经过激烈的小组赛,我和七哥终于成功会师总决赛。我看过无数的体育赛事,从来没见过哪一个比赛是输的人或是团队进入下一轮的,但石头剪刀布就是这样,只有输的人才能进入下一轮比赛。

我和七哥拿着一百八十元的公费来到了我们常去的那家餐馆,老板一眼就认出了我们,便忙招呼说:“吃点什么,里边坐吧。”

七哥也如同见了熟人一样,客气地说:“要几个小菜带走。”

七哥按照我们之前在寝室商量好的,要了六个热菜,六个凉菜,以及一箱啤酒。老板人很好,也很大方,他不仅没跟我们要塑料篮子(专门装啤酒用的)的押金(只是要我们第二天还回来),还在每个凉菜上加大了分量。

临走时,我从一对情侣正在吃饭的一张桌子上的小铁桶里拿了一把筷子,并向老板要了一些一次性杯子。为了向老板表示谢意,七哥说:“谢谢啊老板,明天把篮子拿过来。”

老板忙说:“没事没事。”

拎着十二个菜回去对我和七哥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只是再加上一箱啤酒就有些力不从心了。我给东哥打电话说,必须再下来两个人把啤酒抬回去。这可不像当时决定要谁下楼买菜的时候,还得靠石头剪刀布来选出两个不幸的人,不知为何大家听了是要抬啤酒就激动得不得了,竟然要争先恐后地来做这最累人的活。走在回去的路上我才明白,原来酒是男人的象征。东哥和晓一抬着一箱装有四十二瓶的啤酒箱走在夏天的晚风中,拖鞋和地面碰撞出有节奏的声响,引来路人的目光,他们自豪地挺起胸膛,接受了路人的注目礼,那种神气就如同向世间的男人们宣布,这样才是男人。

我以为在经过门卫的时候会遇上一些麻烦,毕竟抬着那么多的啤酒进学校是很有可能惹出来后果严重的事情的,但是我多虑了。重情重义的门卫大哥很能理解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学子,虽然警惕性地看了一眼,还是放我们过去了。我们也很理解门卫大哥,最终没有给他惹出什么后果严重的事情来。我们只是在寝室哭作一团。

我们把从教室里偷来的四张课桌一字排开,然后把十二个菜按照一凉一热的顺序摆在上面,就像在自助餐厅吃自助餐一样。现在一切准备就绪,就等范佩西和他的烧鸡白酒了。

虽然“散伙饭”还没有正式开始,但有些人还是忍不住提前动手了。东哥掰开一双一次性筷子,自顾自地吃了起来,嘴里还带着哭腔念叨起来:“佩西,佩西,怎么还不来啊,我的烧鸡,我的烧鸡……”

东哥的行为引起了众人的效仿,于是大家也纷纷掰开一双筷子吃了起来,只是吃得不够豪放,有点尝一尝的意思。所有的人里只有七哥没有动筷子,他安静地躺在晓一的床上抽着烟,略显凝重。

从七哥嘴里吐出的烟雾又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往事,我记得那是在七哥请我吃鱼香肉丝盖浇饭不久之后。

整日地看着他们饭后一根烟,就如同真的赛过活神仙一样。虽然我知道抽烟会产生依赖性,但烟毕竟不是毒品,我完全不能理解烟对他们所产生的刺激到底有多大。

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身经历,也让自己学会抽烟。张超(大一上学期结束后,他搬出去租房子住了,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好心地劝我说:“不要学抽烟,不好。”

我说:“怎么不好?你们不都抽么。”

张超说:“我们那是习惯了,别抽烟,真不好。”

我说:“我没想真抽,就想知道你们抽烟是什么感觉。”

张超说:“嗨,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啊。”

我说:“活神仙那么好,你叹什么气啊?”

张超说:“我要戒烟。”

虽然我明知道张超是好心,也清楚地知道吸烟有害健康,这在烟盒上就写得明明白白,但我对于抽烟的欲望还是日强一日。可是,我始终都下不了决心,每次想到自己要抽烟就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戒烟广告里的那块被烟熏黑的恶心的肺,想着自己的肺被拿到戒烟广告里当做反面教材以警世人,我就不寒而栗。

我对烟的味道天生就有一种好感,我觉得烟味很好闻,就像是一种奇特的香料,让人心旷神怡。不像晓一那样,每次见他们抽烟就躲得远远的,或是直接把他们赶走。晓一一闻见烟味就咳嗽个不停。我很久以前就知道,生活在一个抽烟的环境里,对身体有莫大的伤害,吸别人的二手烟比自己抽烟危害更大。于是,终于有一天,为了我受到的伤害更小,为了我的身体健康,我鼓起勇气,郑重其事地对七哥说:“你教我抽烟。”

七哥说:“欢迎加入烟民俱乐部,你抽哪个?红旗渠还是帝豪?”

我说:“哪个贵一点?”

七哥说:“帝豪。”

我说:“那就帝豪吧。”

烟盒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告让我觉得抽烟就如同去死一样,而且是自杀。这让我想到了一个关于自杀的选择问题。假如真的让我去自杀,而且只能选择撞车撞死,我想,大多数人肯定与我一样,绝不会随便选一辆车,大街上虽然很少见那些特别名贵的车,但奔驰宝马还是不少的,这总比随便撞一辆公交车要划算得多。所以,我选择了贵一点的帝豪。

我把烟轻轻地握在手里,就像握了一个核弹头一样,不知道如何下手,便对七哥说:“怎么抽啊?教吧。”

其他烟民坐在一边以一种过来人的姿态看着七哥对我施教,还时不时地笑一笑。

七哥说:“抽之前,先说下抽烟界的礼仪。”

我说:“什么礼仪?”

七哥说:“既然选择了抽烟,就得认真抽,不能乱抽,这是个态度问题,乱抽了不也是浪费么,这样不好。”

我说:“放心吧,我一定好好抽烟。”

七哥说:“好,那下面跟我宣誓。”

我说:“什么?又不是入党,还宣什么誓啊?”

七哥说:“这是规矩,跟我念,我宣誓,我一定认真抽烟,绝不乱抽,不歧视任何一根赖烟,不盲目崇拜任何一根好烟,争取做一个好烟民。”

我信誓旦旦地跟着七哥念了一遍,比当年加入共青团的时候虔诚多了。

七哥继续说:“好,下面我先说一下抽烟的基本礼仪。第一,自己的烟不要随便放在外面,烟和火机不能分开放,火机放在烟的上面;第二,发烟要看时机,不能一见面就掏烟,这样是很不礼貌的,气氛搞热了再发烟;第三,如果别人在发烟,自己不能也跟着掏烟发烟,最好等到下一轮再发;第四,如果是第一次到一个场合,是男的,都要发到,如果不是第一次,注意只给自己同级的或高级别的人发,其他人可以象征性地意思一下;第五,给别人递烟的时候,烟嘴要向着递给的人,烟头要向着自己,这个一定要注意,很多人都弄反了;第六,一般你给别人发的烟,都要主动上去点烟;第七,再熟悉也不能发烟发得太勤,最少要等对方抽完这根烟十分钟以后,如果是自己起身要走,记住,给点上再走;第八,一般如果自己抽烟,别人发的烟,最好接上,并且最好当时就抽,如果当时不想抽,就不要接,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比如感冒了嗓子疼什么的,千万别说自己不抽烟,不接对方的烟,跟他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就都不能抽烟;第九,如果比自己高级别的人发烟,自己要掏火机给对方点上,和自己同级或是比自己级别低的,可以给对方个机会;第十,别人给自己点烟,一定要挡风;第十一,抽烟的时候不要随便换手,不要随便乱吐烟,无论距离有多远,不能对着对方吐烟,不要乱弹烟灰,在寝室你就随便了,烟头乱扔也没事;第十二,不能一根接着一根地抽,最起码要等十分钟以后。好了,这是我目前所有能想到的了,这辈子绝对够用。”

我说:“怎么这么多规矩啊,平时也没见你们用过,除了那个挡风的比较实用。”

七哥说:“我们是自己人,不用讲究那么多,礼仪都是给外人用的,但是那些你必须知道,不然人家觉得你不尊重他们。”

我说:“也是,现在的人多虚伪啊,特别是领导。”

七哥说:“那没办法,好了好了,现在进入正题,我宣布,小红学抽烟仪式现在开始。”

我学着七哥的样子把那根帝豪烟夹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之间,七哥要帮我点烟,我就学着他们平时的样子,用左手去挡风,以表示对七哥的尊重。

七哥把火苗对准我的烟头,过滤嘴虽然在我的嘴里叼着,但我并没有吸,所以七哥就没有把烟点着,他提醒我道:“吸,吸一下。”

我按照七哥的话吸了一下,烟头一下子就红了起来,烟是点着了,但嘴里的烟却把我呛得咳了起来,眼泪都出来了。

七哥说:“刚开始别吸那么大口,你受不了,先小吸一口,然后再慢慢地吸气,就跟平时呼吸一样,你试试。”

我按照七哥的说法先吸了一小口,然后慢慢地吸了一口气,果然不像刚才那么呛得慌了。我能感觉到我吸进去的那股烟通过我的气管进入了我的胸腔,有一种灼热的感觉,但很舒服。我又按照七哥说的吸了几口,不一会儿,头就开始眩晕起来,感觉头重脚轻的,就跟晕车一样,有点想吐。我有些担心,便对七哥说:“头晕啊,还想吐。”

七哥说:“没事,刚开始抽烟都这样,慢慢就好了。”

坐在一边的东哥说:“真是羡慕你啊,我们抽烟想要的就是那种感觉,现在都麻木了,一点感觉都没。”

我说:“这有什么好的啊,跟晕车一样,难受死了。”

东哥说:“小孩子,你不懂。”

可能真的是我不懂,这一次对抽烟的亲身体验让我感觉到,“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这句话是多么的自欺欺人,我完全没有体会到他们烟民所说的那种飘飘然的感觉。他们说,我那头晕恶心的感觉就是我要追求的。

我说:“我可不想晕车。”

虽然我发了誓,也拜了师学了艺,但我最终还是辜负了七哥,没有成为一三六二烟民的一分子。我对七哥说:“对不起,我没天赋。”

七哥说:“不怪你,是我没教好。”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记得我还抽过那么几口烟,每次都是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借旁边七哥或是东哥的烟抽的。我看见他们在抽烟时,我就坐在旁边说:“我抽一口。”他们就会把烟给我,我轻轻地抽一小口,然后让无数小颗粒进入我的胸腔,以抚慰我低落的心情。这是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的。

正当大家时不时地尝一下桌子上的菜的时候,突然东哥把右手食指放在嘴边做出一个“嘘”的姿势(其实他是发出一声“嘘”的声音),顿时,大家都定格在了那里,东哥说:“有脚步声,是佩西来了。”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想要听出那脚步声到底是不是范佩西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十有八九是他了,一阵钥匙插入钥匙孔并向左转动的声音,门“啪”的开了,果然是范佩西。我们看见他就像那些偷渡去美国的人在船头看见自由女神像一样,激动地叫了出来。

此时七哥从晓一的床上站起来,把手里的烟头扔在地上踩了两脚,说:“一三六二(我们寝室的门牌号)散伙饭正式开始。”

东哥忙跑过来接范佩西的行李,说:“我的烧鸡呢?”

范佩西说:“别急,在这儿呢。然后又大声宣布道,一共是五只,刚好两人一只。”

我们很平均地分了五只烧鸡,我和七哥共用一只。范佩西把从他的美食家乡拿来的白酒放到桌子上,并打开给我们每人倒了一杯,然后又自己斟满,说:“实在抱歉兄弟们,我来晚了,就不自罚了,来来来,大家先一块儿喝一个。”

大家也都站起身来说:“来来来,先喝一个。”

东哥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拿着一只鸡腿,说:“不晚,不晚,烧鸡来得正是时候。”

正当大家碰过杯要一饮而尽的时候,晓一突然说道:“等一下,等一下,我们一块儿拿着酒杯合张影。”

大家也都觉得这来之不易的时刻应该永远定格此处,便纷纷同意。

白酒加啤酒的劲儿可真大,没出半个小时,就有人开始酒后真言了,更有甚者已经伤心落泪。除了我和东哥,其余在座的人曾经都是有女朋友的,他们的结局也都是一样的,分手。有的是把女朋友甩了,有的是被女朋友甩了。据我了解,后者居多。在白酒和啤酒的作用下,他们的酒后真言,伤心落泪,也都与这些有关。也正是他们的酒后真言和伤心泪水让我认识到,无论是甩别人,还是被人甩,都是一件痛不欲生的事情,而且甩别人比被人甩更加痛不欲生。

关于感情的话题,是我们每次聚餐的必谈话题,经过这三年不间断地探讨,我们发现原来爱情是那么的脆弱,那么的现实,金钱、房子、车子、工作、距离,甚至是那么一个细微的动作,随时都有可能终结我们的爱情。我们也从一个刚从高中毕业的忠于爱情的傻小子变成了一个不相信爱情的现实主义者。是我们成熟了?或是我们无情了?还是我们变得可怜了?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

这些年来,他们有些人谈了一次恋爱,有些人谈了两次,还有些人更多。但这对于我们,无论是当局者还是旁观者来说,爱情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要证明友情更长久的。所以,此时此刻,陪伴彼此喝酒谈心的不是那些曾经的女朋友,而是一直就在身边的好兄弟。当然,爱情和友情本身是没有可比性的,我们都应该珍惜,不能因为一次两次的受伤就不相信爱情,只是爱情的条件比较苛刻而已。

在伤痛和眼泪过后,我们又一起回忆了那些我们铭记在心的往事,又一次提起刚开学时走错班的事情,又一次提起七哥请我吃鱼香肉丝盖浇饭,又一次提起七哥教我学抽烟……至今想起它们来,依然可以让我们捧腹大笑,让我们幸福。可是明天,所有人就都要走了,我为他们送别。

该吃的“散伙饭”吃了,该喝的酒喝了,该说的话说了,该流的泪流了。待所有人酒足饭饱,话泪全干,已经是凌晨三点半,不知不觉中竟然全数睡着了。本来我与范佩西还有一场实况足球比赛,但那些视魔兽世界如命的玩家们都选择了与民同乐。我和范佩西又岂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呢。我对范佩西说:“等以后吧,咱去网上踢。”

范佩西说:“好,以后实况有的是机会踢,但‘散伙饭’就这一次了。”

在大学里,和范佩西踢实况绝对是我所有娱乐项目里最为重要的一项,如果我去网吧,那一定是范佩西也去,如果是范佩西去网吧,也一定是因为我去,少其中一人也不行。我们都是不爱上网之人,却都对实况足球情有独钟,这源于我们对足球的热爱。我们曾一起经历过一届世界杯,这可能是我们今生能够在一起看的唯一一届世界杯。

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我一睁眼就觉得寝室安静得厉害,定眼一看,只有范佩西还在收拾自己的东西,其他的早已是人去床空了。

我问道:“其他人都走了?”

范佩西说:“都走了,我一会儿也就走了。”

我说:“我一会儿送你吧,顺便买点吃的。”

范佩西说:“好,正好帮我拎个包。”

我马上给七哥打了个电话,我知道他是今天下午七点的火车,我问他:“你在哪儿?”

七哥说:“A201,正在帮一个同学剪片子呢。”

我说:“什么时候剪完啊?”

七哥说:“估计还得一两个小时。”

我说:“那行,佩西一会儿就走了,我去送送他。”

七哥说:“好,你先去送他吧,一会儿一块儿吃饭。”

我和范佩西一人拎着一个大包出了校门,范佩西转过身说:“再看一眼吧,以后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再来了。”

我说:“别搞得这么伤感,谁说以后不会来了,我结婚时候请你来学校跑两圈。”

范佩西回家是很方便的,出了校门往北走二百米到北环路上就行,去往他家的长途汽车全都要经过那条路,直接拦着就走了,而且还便宜,不像其他同学还得去火车站排队买票,买票那功夫范佩西就到家了。

等了二十分钟,车终于来了,范佩西说:“我走了。”

我说:“走吧,回头一块儿踢实况。”

范佩西说:“好,回去吧。”

我说:“好。”

范佩西和售票员把他的两个大包塞到了行李箱里,我依旧站在那里没动,看着他坐在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他打开窗户,依然说着那句话:“回去吧,回去吧……”

看着他坐的那辆车渐行渐远,一直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突然意识到,就在刚刚范佩西赶我走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明明闪着泪光。

我走在夏日的阳光里,没有一丝风,汗水爬上我的脸颊,浸透我的衣服。我鼻子微微酸了一下,酝酿出两滴泪水,它们滑出眼角,与汗水一道。除了我,任何人也分辨不出它们。

我又想起了昨天晚上还在一起谈天说地但已经离去的东哥、晓一、冠雨,小兵……我想起了东哥在寝室里裸奔,想起了他和范佩西搞暧昧让我吃醋;我想起了晓一给我们拍的照片,想起了他如何在两个女人之间来去自如;我想起了冠雨整日沉迷于魔兽世界,想起了他霸占我的拖鞋说要传给他的孙子;我想起了小兵连睡三天不起的壮举,想起了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东哥共喝一碗豆浆……在范佩西离去的那一刻,我想起了太多太多,我想起我要为他们送别,一觉醒来却踪影全无。

这一刻,我明白了他们的离去我为何会如此伤心,不是因为从此以后我们天各一方,而是我们的心会越来越远。

范佩西的离去让我暂时没有了胃口,我决定一会儿和七哥一起吃饭,我没有再回寝室,那里已经没有人了。

我顶着毒辣的阳光直接去了A201。七哥正坐在电扇下面认真地盯着电脑,旁边坐了一个漂亮的女生。这个漂亮女生我也认识,叫刘小敏,我借着七哥的光,有幸和她吃过两次饭,也算认识了。我和七哥一样,叫她小敏。七哥见我进来,便说:“等一会儿,马上就好了。”

我说:“不急不急。”

刘小敏说:“你也在学校啊,怎么没回家?”

我说:“这不是毕业了么,呆一天少一天了。”

我们又在她的作业(七哥正在做的这个)这个话题上聊了几句,便不再说话,都认真地看着七哥剪片子。她的认真应该是真的,我的认真是假装的,我只想等七哥赶快剪完,然后一起吃饭去,最好能叫上刘小敏。

关于刘小敏这个人,她确实长得漂亮,身材也好,我承认是有点喜欢她的。

第一次见刘小敏是在学校的乒乓球台处。那天我们正上体育课,我和七哥在打乒乓球,刚好刘小敏也正在上体育课,也在打乒乓球。她觉得七哥打得好,便让他教,就这样,便认识了。后来,他们又互相留了电话。

在我们毕业之前的几天,刘小敏说要请七哥吃饭,七哥心有所属,又知道我的心思,就把我叫上了。那天,七哥用一双色迷迷的眼神看着我说:“一会儿有事没?跟我去吃饭吧。”

我说:“都谁?”

七哥说:“美女。”

我说:“到底是谁?你不说我不去。”

七哥说:“放心好了,绝对是你想见的人。”

我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我想见的几个美女,大部分都是港台和韩国的女明星,不过这也太不现实了,难道七哥真的是约了韩佳人?我继续努力地想,终于在内心的最深处发现了一个我最想见的人,难道是她?

我知道在见到那人之前,七哥是绝对不会透漏她的名字的,这是他一贯的作风。于是,我抱着百分之一的希望,相信那个人就是藏在我内心最深处的那个,我对七哥说:“好吧,我知道,我上当了。”

七哥说:“放心吧,绝对是你想见的人,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

我说:“我们认识的时候。”

果然是刘小敏。

吃饭的时候,刘小敏哭了,哭得很伤心。

刘小敏说:“最后一次请你们吃饭了,真舍不得你们。”

七哥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明年这时候,你也就毕业了。”

刘小敏说:“真羡慕你们,我也可想毕业。”

七哥说:“好好上学吧,等你明年这时候就不羡慕了,我现在是想上学没得上了。”

我话很少,偶尔搭一句。

临走的时候,刘小敏要求和七哥拥抱一下,七哥很大方地接受了,我就知道他会接受。刘小敏可能知道我的心思,她并没有要求和我拥抱。其实,我还是很乐意她要求的。

给刘小敏剪完片子以后,我和七哥没有马上去吃饭,而是先回了趟寝室。七哥说:“提着电脑吃饭太不方便了,还得把人家的啤酒箱子送过去呢。”

我说:“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对了,你还去你姐家不了?”

七哥说:“不去了,直接回家,给我姐说过了。”

我们把啤酒箱子给巧味馆(我们常去的那家餐馆的名字)的老板送去,并在那里吃了饭。吃完饭以后,我问七哥:“你什么时候去火车站?”

七哥说:“五点吧。”

我说:“那我们现在干嘛?”

七哥说:“对了,我得给我同学打个电话先,让他去接我。”

我和七哥又返回学校,去了那家我们最喜欢去的小卖部。在男女生寝室楼之间一共有七家小卖部,每个学生基本上都有自己特别喜欢的一家。那些小卖部的老板也很厉害,他们能记住自己所有的回头客并和他们打得热火朝天。

七哥打完电话以后请我吃了个小布丁,我们坐在小卖部门前的凳子上边吃边聊,不外乎一些人生、理想、工作、爱情和家庭方面的话题。说到现在的房价时,小卖部的老板娘插话说:“现在的房价可真贵啊,看都不敢看,要是零食也长到那个价儿,我也就发了,这零食怎么就不涨价呢!”

七哥笑了笑说:“不用买房子,可以租房子。”

老板娘说:“你能租一辈子房子吗,现在的女孩儿们多现实啊,没房子谁跟你过。”

七哥说:“也是。”

我们坐在小卖部的门前,和老板娘一直聊到四点半才离开。我和七哥回到寝室,把所有的窗户都关上,就像之前的每个假期临走时所做的那样,只是,这次离开以后,就不会再回来了。我们提上七哥的行李,在锁上门之前,对着屋里说了句:“再见了,一三六二,再也不见了。”七哥“哐”的一声把门碰上。

我们开始往火车站进发。在火车站的德克士里面,我们继续着在东拉西扯地闲聊,只是没有了老板娘的介入,我们还用手机合了几张影。

进站的时候人真多,我站在一边看着七哥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七哥回过头来腾出一只手和我再次告别,他喊道:“赶快回去吧。”我也对他挥了挥手,然后转身离开。

当我走出差不多十米的时候,忍不住再次回头,想要再看一眼七哥的背影,可是在人群中,我已找不到他。我站在原地,泪已成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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