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电影
看一部电影起心动念也没什么理由,只因为别人说这是一部好电影,就算熬夜也将它看完。看过之后依然久久无法入睡,头脑不停的梳理故事的几条脉络线。它又似乎是将一直就模糊不清的点滴观点串联了起来,打通了人体的任督二脉。
一言以敝之,电影是在拓宽精神世界的疆域。仿佛是站在天色向晚的天幕下,人们都在步履匆匆地走向回家的路,或恬淡或愉悦地走着,然而我只为观看他们的神态和周遭的景色驻足。
也说回电影。不知一部电影为了迎合大众的需求,他们会编排有多少的版本,又或者会被一些意见领袖改编成他们愿意看到的样子。这样的改造也是容易的,只要故事指向性明确就行了。
这是时长有两个小时的电影,以主任公的一生的际遇作为故事线路。不同时期的行为,又可以讲述成不同的精彩故事。下面也罗列了一下:
1. 社会底层艰辛求生存
2. 底层小人物向上攀爬的故事(奴隶时期)
3. 沉浸式地发现自己的天赋,不断精进技艺(这也着墨的重点)
4. 残害少女,提炼体香,不断作案的过程旨在发现有别于他人的香水(伦理纲常的背谬之处)
5. 东窗事发,杀害的贵族家小姐家庭集体报复(故事的再次推进)
6. 他用研制成功的香水,将自己“封神”
7. 人类顶级操控性的索然(复归就有的秩序,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前面九十分钟都是讲述格雷诺耶(主角)如何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发掘他的天赋,并且进一步训化成特长。如果仅仅观看男主潜心修习禀赋的过程,他也可以泛化成每一个成功故事的内核。可故事设立的矛盾点,就是在道德与法律上的冲突,这也不能简单的以好坏活善恶来评判了之了。我们当然也可以设想一下,残杀同类就属于罪刑当诛,这是人类的文明和底线。如若换成不同层级,不同物种间的屠戮,这也可以是法理应允范围之内,那么谋杀罪的界定,是否可以重新定义呢?
格雷诺耶是电影的主演人物,其他角色都做了扁平化处理,从故事角度上来,这也是成功了。可我关注的角度时刻离开了主演,也离开了导演给我们预定的焦点。成功的电影,其中的衡量标准之一就有:观众是否跟着你的故事脉络去想问题,也就是共情的能力。我的问题是:既然贵族阶层可以驾驭当时社会的一切,为何他们就偏偏让格雷诺耶屡屡得手——成功将他们的亲人变成了主演的实验材料。当然,这也看成是细枝末节,并不值得值得探讨,这也可能超出文本范围之内。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去思考他的逻辑性,或许,成功故事都有一个神来之笔,是用理论知识无法解答的。
如果以现实世界作为对照,如果照我们文化视角作为参考标准,格雷诺耶的成功出逃就可以作为结论了。不对,应该改为,杀人犯最终被正法。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来讲故事,才是政治正确的。但是,作为一部德国出产的优秀的电影,他们是遵照事实来做推演的,也没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文化偏见。总结一句话,好人把坏人消灭了,那只会在理想世界里存在,伟光正的话题从来也不是理所应当,尊重现实伦理的叙述才是人性的根本。
在个人我的角度看来,只有后面半个小时才是电影意义的拔高。这里也讲讲个人的观点:电影本身是拍给所有人看的,他针对的就是社会大众,要想带来共鸣,就需要在大众文化信仰上费些心思。毫无疑问,他们都做到了。犯罪题材的电影对应的只是狭小范围,满足的只是人们的猎奇心理,而逃不出文化范围的个人,了解和知晓原来的事实,或许更有现实意义。
电影刚开始的那一幕,格雷诺耶站在行刑台上,下面站着成千上万要求将他碎尸万段的人们,这也是法理范围内的罪有应得。
可现实世界的样子是,邪恶嘲弄了正义,善恶终也没有终究得到应有的回报。想对于大多数人精神世界的崩塌,那才是致命的。
电影结尾,格雷诺耶回到了他的出生地,他将自己研发成功香水淋在了自己头上,金光闪闪的照耀了浑浑噩噩生活的人。他们都蜂拥而上,奔向了他。一个仙体的人,更能激发探索欲望。
人们都想往美好,也羡慕拥有让人超凡能力的人。如果把后面这一节对应到现实生活中,那就是“神”的隐喻。
选择性遗忘,就像故事本身一样,他并不指向统一的方向。它也可能是错愕的,也可能理所当然的。群体性的遗忘,就当一个梦魇。更重要的是——生活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