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活”里摆渡(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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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3000年前,《诗经》诞生了,可是它的孕育却长达600年之久。《诗经》又称《诗三百》,平均大约每两年酝酿一首诗,你想能不精美吗?
《诗经》中的话语权的确很美。现代版的一句俗不可耐的“我想死你啦”,在《诗经》中竟然被美化为:“一日不见,如三秋兮。”3000年前的佳话,至今仍在耳畔回响,足见其强大的生命力。
“过去我离家远行的时候,你哭得像是一个失魂落魄的泪人。现在我回来了,你却笑得像是一个风花雪月的美人。”这样的意境,古人早就在《诗经》中留下了生动形象的描绘:“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柳”与“留”谐音,是依依不舍的情话。“雪”的解读,如果定位为“大雪纷飞”,不免大煞风景。因此,我愿意让它在风花雪月的美好意境里漫步。
这些话语绽放出古典美,透露出古色香。如果说欣赏美女可以养眼的话,那么拜读美的诗行就可以养心。别忘了,养心的时候,眼帘总是无比温润的。
在物资极度匮乏的古代,精神富有的先民们是如何巧妙地构思《诗经》的呢?概括地说,他们用赋、比、兴这三种表现手法,写出了风、雅、颂这三种文学体格的诗歌。因此他们的文笔并不简单潦草,而是非常伟大。《诗经》堪称一部了不起的神话。
“风”想必是草根诗人写的诗,是为生活服务的,是寻常百姓茶前饭后的精神糕点。在采诗官采风的时候,被他们采撷得到。“雅”想必是专业诗人写的诗,是为政治服务的,是达官贵人茶前饭后的文化饮料。“颂”不可能出自草根之手,也非一般的专业诗人所为,这就好比当下的“特约稿件”,祭祀专用,是为统治阶级以及他们的列祖列宗们歌功颂德的。
“赋”就是叙事,不在文采上“卖弄”;“比”就是比喻,专业诗人怎会坐失在修辞上“炫耀”的良机;“兴”就是兵不厌诈,虚晃一招,“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物也”,从而收到曲径通幽的艺术效果。以我之见,“赋”更接地气,亲民;“比”和“兴”更近官场,亲君。
阅读《诗经》不能仅停留在字面上。字面是可以上得去的“台面”,字义和文情才是能够下得来的“内幕”。《诗经》是有性灵的。揣摩得出文字的表情,读之不难;揣摩不出文字的心情,读之则难。因此读《诗经》的良方莫过于先培养自我的灵性,然后再用自我的灵性去解读诗歌的灵性。如此这般,方能明白如纸。否则,必然漆黑若洞。
有道是:“诗言志。”这个“志”字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志气、志向,把它解读为情感,似乎更为妥帖。所谓言志,就是抒情。字非无情之物,不可能无义,更不可能冰冷了小心脏里的那些会说话的鲜血。
直译,只是读懂了《诗经》的万分之一,似懂非懂。意译,才能算作读懂它的十之八九,不懂亦懂。所以说直意诚可贵,意译价更高。直译是对意思的生搬硬套,意译堪称高见的二次创造。
《诗经》的味道永远是鲜美的,我们不能把它往“死”里阅读,而要把它往“活”里摆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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