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之间
许多事物本身不可贵,有了对比就显得可贵,可说没有对立面存在,事物其价值就无法显现。《道德经》中提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也即是这个理。好比一盏灯,放在白天似百无一用,放在夜晚就是难得的光明。又好比手机的电量,足够的时候似乎感受不到其价值,出门在外一旦电量不足心中亦不免恐慌。大概活着也是如此,顺风顺水时总觉得还缺点什么,一旦面临生存危机,便知活着本身诚然不易。
然则何物可贵呢,物以稀为贵吧。若天下人人皆可引为知己,这知己便毫无意义,志同道合甚为稀有,知己便可贵。再若这绿水青山随处即是,无城市环境的对比,也就无从感知山水之间的韵律。又如人的兴趣爱好,倘做什么事都能感觉踏实畅快,事与事之间没有区别,也就谈不上哪个是喜爱的。一个人的状态亦然,时而低沉颓败,时而清明舒朗,于是便有了自行调整的必要。这样说来,便是这非彰显了是,没有非也就没有是。然而人总是不免极其厌恶这非,静心想去,实则这是与非,出乎同等的价值。
是非长短好坏,便是一阴一阳,从理上论去,只是客观存在,并无善恶之分,就如同一日里的白天与黑夜。那这善恶又是从何而来的呢,便是局部视角下的定义吧。譬如张家的狗替主人去偷李家的鸡,这狗的行为,在张家看来是善,李家看来便是恶。然从道德上来论,偷本身便是恶,而这道德的定义又是人设的,因为这偷打乱了整体环境的秩序,于是又要归到环境的实际情况上去。若李家的鸡多得数不过来,张家的人饿得死去活来,李家主人心善,便乐得张家的狗去偷鸡。于是如此论来,刻板的善恶理念是不能随意使用的,譬如一个孩子从不知道偷的概念,在他看来只是见了身外一物,随取随得,倘若强加这么个道德论断上去,这孩子日后恐怕舒展不得。于此,便将这阴阳纯归为客观环境,而不做善恶之论。
所谓善恶道德,在其人看来,兴许只是自然。由于种种条件的促成,形成一个如是的环境,这环境便引着人往某个方向去。然并非人人处于这环境皆有此行为,于是这环境便要分为内外两者,外境牵引人向前,人自身内在的环境于这现象做出自己的抉择,或随波逐流,顺着环境的牵引而去,或扪心自问,悬崖勒马。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便是外境上的努力,天下大同各得其所,然实属不易。格物致知正心修身,便是于内境的改造,处今之世,外在环境变革良多,此一途实所当行。每个人自身便是一个环境,由其内境渲染而成,这环境人人不同,一个人处于不同的阶段,这环境又有所不同,好比天气一般,阴晴转换,明暗交错。
一个人便是一个世界,这世界的可见部分如同海上冰山,我们彼此间便只见得外在的身貌言行,还只是局部环境下的呈现。这冰山之实貌,确非想象可及。一个人于他人而言是未知的,但与此同时,一个人于他自己而言也是未知的,这种未知甚至超过对一切外物的未知,譬如死亡,对于人自己,便是极大的未知,于是古有言,认识你自己。这个自己当何以去认识,便要借助种种的参照,从与他人的关系当中认识自己,从与外物的关系当中认识自己。他人他物相对于自身,便好比一面镜子,可以让人照见自己的模样。若缺了这相对的环境,人对自身的认识很大程度上依旧处于想象状态,由着这假想,便于许多想象之外的事物不能理解。若真的去亲历一番,当知人的局限我皆有之,人的潜能我亦有之,于是便少了些愤世嫉俗妄自尊大,也少了些妄自的菲薄。于更开阔的环境当中,便得见一个更开阔的自我,这开阔许是阴阳两面的。这暗淡接近死亡,这光明接近永生,于是人便在生死之间循环交替地活着。一个人,仿佛一日,阴阳互存,各不相妨,又全然交织。
然这阴阳,终究要如此循环下去了无终点吗,如同日升日落循环往复,阴阳之外,是否仍有一片天地。于是便离了这星球向外看去,如同离了此生,天地之外复有天地,此生之外,或可复生。于此便能见到,日光并没有来去,只是如如不动,动的是自己,只是自己时常转过身去,便有了阴,阴衬托了阳,阳才得以被确认。光明是永恒的,只是不借助暗淡,它的荣耀也无法彰显。就好比不借助死亡,生存的意义也将无法彰显。然这死亡并非仅仅是肉体的,很多时候亦是感知层面的死亡。这死亡摧残了一切价值,人虽活着也觉空空一场了无意义,由着这巨大的死亡,便要去寻一线生机。这感知层面的死亡倘若化解了,大概身体层面的死亡也可以忽略不计吧,于是死亡也被称为解脱甚或涅槃,其中的深义若非亲历也很难全解吧。
人行世间,阴阳两面,实属难免。向阳亦伴阴,阴中不离阳。当知是内外环境因缘促成,亦有借此自我认知的必要,不当苛求自身符合外在限定的要求;也当时时勉励,于内境积极转换,有余力乃及于人。于他人也当作如是观,不应苛求,各人有各人的客观环境,在所难免;亦当知人的潜力共所有之,本自具足,即便陌路,默相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