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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即将截至!

2018-09-29  本文已影响1人  祥顺财税俱乐部

根据财税[2018]3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2018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转登记前12个月或4个季度未超过500万元销售额的一般纳税人,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也就是说只有2018年5月1日以前已经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对企业来讲到底是办理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合适呢?作为中小企业来说,可以利用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相应的筹划,以达到减少税款的目的。那么,中小企业如何选择纳税人身份呢?下面,咱们举栗子,讲道理!

例一:

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的12个月里,纳税人共计申报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连续12个月内共计申报应纳增值税税额 10万元,增值税税负5%。

分析:如果只考虑税负的情况下,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同样取得200万元的不含税销售额,只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6万元,增值税税负仅为3%。相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言,减税4万元,是不是划算了呢?

所以,这种情况,建议您可以考虑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二:

延续例一,如果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的12个月里,纳税人共计申报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一年内共计申报应纳增值税税额 4万元,增值税税负2%。

分析:如果只考虑税负的情况下,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同样取得200万元的不含税销售额,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6万元,增值税税负为3%。相比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而言,增税2万元。

所以,这种情况,建议您可以考虑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例三

如果您的客户就要16%或者10%的适用税率专票咋办哩?建议您考虑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吧,毕竟公司业务需要还是最重要的,您说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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