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中所体现的我国司法特征--我看《人民的名义》第一集

2019-11-24  本文已影响0人  刘维new

       周末在办公室休息,想着重新看一下大二时火遍大学宿舍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当时完全是以一种非常娱乐的心态看完整部电视剧,感受电视剧里正面人物和负面人物之间的较量,也没看出什么门道,后来特别是最近在政府机构工作了解到了一些我国的司法程序,《人民的名义》中的台词也证实了之前我对我国司法程序的一些认知。

       首先《人民的名义》第一集开始时,反贪局的陈海准备要抓腐败官员丁义珍的时候被检察院的检察长给拦下来了,季昌明检察长问道:“陈海,你胆子不小啊,没有向汉东省委反映,就要抓他们的厅局级副市长”。这句话刚开始我以为只是简单的体现了更高级别领导的权威,其实也是反映了我国司法特征之一及“任何行动都是要向党组反映,得到批准后才允许进行的”。个人认为这也是领导集权的一种体现。

图一 图二

        然后在后面,高育良、李达康、祁同伟等人在讨论是将丁义珍"规起来"还是“拘起来”,有些人可能不懂,规起来和拘起来有什么区别,不都是抓起来吗。首先,“规起来”指的是双规(个人理解),是党内处分的一种,“拘起来”是司法程序的一种,在我国,党规在提前处理一个人的时候是优先于司法处理的,也就是说“规起来”党委可以暂时拒绝司法机关的一些处理,这件事地方党委还可以插手做一些有利于地方的处理决定,但是一旦“拘起来”上交最高检察院了,这个案件怎么处理对于地方来说完全是失控了。这也是我国司法体系的一个特征,对于一定级别的干部,党纪处理在前,司法处理在后。

图三 图四

        以上观点均出自于我对于我国司法程序的一些理解,可能有些偏颇,如有不恰当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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