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写作

拆书0101+可可荼荼+读书从来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2018-11-23  本文已影响16人  可可荼荼

I-重述原文

如果有人问我:“你是爱书之人吗?”我会很肯定的回答:“是!”读书就像吃饭、睡觉,是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人一年读100本书,有人一年只读几本,若是问能记住多少,可能大部分人都会心里一紧,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有人让我给他们推荐好看的书,我会立马讲出我喜欢的书,但是若让我详细说一下里面的内容,恐怕我连主人公的名字都会忘记。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同学让我给她推荐好看的小说,我想也没想说了《基督山伯爵》,她问主要说了什么事,我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似乎只记住了“复仇”这两个字。这可是我最爱的小说啊,通宵读完,读后很是兴奋,现在让我讲我却讲不出来。生活中这样的情况太多了,别人和你讨论读书时,都会问几个问题。

一是这本书主要讲了什么?主题是什么?

二是这本书哪部分最精彩?你最喜欢哪一部分的描述?

三是读完此书有何收获?为何一直念念不忘?

四是你认为这本书为何优于其他书?和其他同类书相比它有哪些优点?

这样简单的问题,你能回答出来吗?大部分人还是会支支吾吾,难以回答。

总以为读书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就像穿衣、吃饭一样,不需要任何技巧随手就可以做好,可是养育小孩之后才发现,我们习以为常的吃饭、走路,他们都需要很强的练习才能学会,我们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情,在他们那里成了必须要很用心才可以做好的事。仔细想一下,读书这件事我们也是从识字、学拼音开始的,只是现在我们早已不在意每一个字的读音和意思,越熟练越容易忽视,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和敬畏,只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消遣,读过却全部忘记,其实读书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工作中,开会、培训时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好脑子不如烂笔头”,人的记忆没有自己想象的那般长久,读过的书并非是要我们全部记住,记不起来也是很正常的。只是,被我们认为没有难度和技术含量的阅读你真的用心对待了吗?上学时读书是要背诵、默写、记笔记的,工作了一开始还会在书上标记一下,时间久了我们估计连笔都不会拿了吧。无论读书还是工作,笔记本和笔都是必不可少的工具,如果认为现在已经进入电子时代,遇到问题时拍几张照片就可以,那实在大错特错。 即使你花40分钟用手机拍100张照片,也不如花40分钟记录一页笔记的内容有效率。

我的手机里已经存储了1000多张照片,现在习惯于遇到像思考的问题马上拍照,用到那个问题时再翻照片,对于日常亲身经历的事情可以马上回忆起来,但是真正遇到知识性的东西时,早已忘记当时的想法。五年前,《追风筝的人》大热的时候,我用一下午时间读完,看到最后热泪盈眶,哭了很久,觉得真是感动,前几日看到书友在读,一同讨论起来,实在奇怪,我居然全然忘记里面的内容,只记得我哭过很感动。所以,即使印象再深刻的书籍,时间久了还是会遗忘。不要说再次理解书中的内容,连原文、梗概都难以记起,我在思考我是不是对读书这件事太草率、粗心了呢?

因为条件所限,从小接触的书很少,大概从高中毕业以后才开始大量的看书,尤其是中外名著,只是读过那么多书,现在再回想里面的内容,基本上脑中一片空白,读过之后却完全记不住,这和没读有什么区别。

现在习惯网上购书,买书都会买那些名家推荐或是占据在畅销榜高居不下的书,每个人都想用有限的时间去读好书,可是即使你读过那么多好书,读的过程感触极深,但是合上书本,回到生活中,那些深刻的感受不消几天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必说几天了,我们不去刻意记录,恐怕刚读完书就会忘的差不多,能记住其中百分之十已经算是不错了。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自古至今都是教导我们要多读书。曾国藩有一个很有名的事例,曾国藩小时候脑袋不是很灵光,别人看一遍才能记住的内容,他要看十遍才勉强记住,有一天晚上,夜已经很深了,他在读一篇文章,读了一遍又一遍,总是记不住。没想到的是,这天晚上他们家恰好进了贼,他正躲在房梁上等曾国藩睡后,他下手偷东西。可是曾国藩虽然笨,却很勤勉,背不下就不睡觉。这个贼左等右等,最后实在受不了,跳下来大骂曾国藩:“就你这样还读什么书,我听几遍就会背了!“那贼人果然一字不拉背下来,然后扬长而去。只是后来那个聪明的贼还是无名小辈,淹没在历史的长河里,笨笨的曾国藩却成为一代名将,为后人代代传颂。曾国藩读了很多书,和他读书一般多的人也不少,为何只有一个曾国藩?我们现在社会也不乏“书袋子”,只是读了那么多书,能用到实处吗?真正会用的人还是少数吧!

是的,我们不是圣人,我们也不会按圣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看完一本书,我们不指望能记住多少,只要求理解其中的精华就可以了,这样不算太高的要求应该可以满足吧。“只要读过书,这本书必然会多我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这样读书的目的就达到了。”

醒醒吧,你以为你记住的那一点点会对你产生很大的影响吗?只能对你说一声:不可能!如果只会讲“我好像在那里读过这个内容”或者“我对这个似乎有印象”,对啊,想了半天,最后只会说“我实在忘记了!”

人就是这样容易忘事的动物,就连日常生活中的吃饭、穿衣、待人接物这样简单的事情我们都会忘记,更不要提那些抽象的文字了。

况且,难道我们读书的初衷只是为了记住那一点点的梗概吗?若是如此,我们直接去看儿童版本的缩减版就可以,为什么要花精力来看大部头?花费我们的金钱、时间读完书,难道不是为了可以和书中的内容进行精神交流,然后记住全部内容吗?即使不能记住全部,至少十分之一也是底线,只能记住几句话的读书体验我们是拒绝的。

虽然拒绝这样的体验,可是现实情况却比这个还要糟糕,读书少的朋友还会记得读过哪些书,读书多的朋友,随着时间的推移,到最后恐怕连书名也会忘记。即使当时极其认真的阅读,最后也会忘记98%以上的内容。

要一直这样读下去吗?那读再多也是没有用的,认为读书只用眼睛读的想法早就应该抛弃了。在《三体》中,三体人对罗辑讲的那句“生存从来不是理所当然,它是我们人人都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让我印象深刻,现在看来不止生存,读书也是如此,读书从来就不是一件想当然的简单事情,我们一直以来存在的误区需要改正。用脑子读书,怀有敬畏之心读书,才是读书人真正要走的路。

A1-联系实际

《一站到底》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节目,上节目的、最后获胜的大都是名校生,世界名校、中国名校,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见得世面也广,获胜也在情理之中。

有一期节目让我印象深刻,连续打败4人的年轻高知王梓安最后对战一个看起来憨憨的当了27年中学乡村教师的魏国庆。这有什么悬念吗?我想每个人都会认为这没什么悬念,他们实在不是对手,魏国庆肯定完败,可是最后结果却发生了巨大的反转,他居然赢得了全部的奖品和最后的胜利。当时觉得他实在幸运,现在看来,那不是幸运,而是他应得的。

魏国庆在自我介绍时这样说:“我喜欢古典文学,尤其喜欢古典诗词。我当了27年乡村教师,总觉得自己一事无成,一件像样的事都没有做成,唯一干的正儿八经的像样的事就是花五年时间工整地手抄了一本60多万字的《红楼梦》。”主持人随手翻开笔记,随便提哪句,他都能马上接上下一句,那带着浓重乡音的句子在他说出后产生了惊人的魔力。

五年坚持写笔记80万字笔记,这听起来不是一件聪明的事,甚至说有点愚蠢。我们一路求学求职,见到太多书籍和辅导班教你各种速成法、高效记忆法,如何三天背一万单词等等,但从来没有一个辅导班教你怎样写笔记。是啊,我们就像皇帝的新装,以为自己是聪明人,不能被冠以愚笨的称呼,不能要求去做最基本的东西,孰不知,读书从来没有捷径可走。

A2-规划运用

我也喜欢《红楼梦》,我也读过几遍《红楼梦》,可是我却从来记不住里面具体的东西,面对这个“笨笨的”的魏国庆,我需要反思。我以为读书就是读书,不需要刻意记里面的内容,记住自己感兴趣的地方,记住梗概就可以了,这种认识很荒谬也很可笑。为了能在以后的读书路上走得更久走得更好,我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彻底改变读书无目的的观念,要带着目的去读书,带着脑子去读书,更重要的是带着笔记去读书。读完能记住能用到才是真正的读书,记不住就是浪费时间,就是白读傻读。

二是改变读书方式,不再浅尝辄止,而要深入阅读,读完一本书再读另一本,不能每次读书都是一知半解。

三是制定专门的读书笔记,购买专门的笔记本和笔,笔记本不可以分类,将所有想法和摘抄一并记录笔记本中,制作自己的素材库。

四是温故而知新,看过的书,记过的笔记要随时翻看,每周五晚上拿出一小时固定时间看以前的笔记,有新的想法及时添补,做到活学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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