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能够申请代开发票?
昨天我们讲了哪些情况不能够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相信看到的朋友对此已经有所了解了,那么今天多有米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有哪些情况是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代开发票就是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者劳务服务的提供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一些规范性的文件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者劳务服务接受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求,可以按照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的规定,委托其他的单位代开发票。
税务机关目前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社会化的网点还可以代开通用的机打发票。那么,哪些情况下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
1、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和大卫,当按照规定想主管税务机关申领并开具和业务经营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是在提供应税劳务服务、销售货物、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所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除外)中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虽然纳税人已经领购发票,但有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意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已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
(3)外省市的纳税人临时到辖区从事经营你活动,原则上要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票;如果业务量比较小,开票频率不高,可以想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还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组织和个人,如果在领取营业执照日起到取得税务登记证件的时间段内发生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想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3、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却没有办的组织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依法处理,补办税务登记之后,对其在营业执照领取日到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票的,可为起代开发票。
4、对于按照法律法规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组织和个人,若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票的,可以找税务机关代开。
不论是对于个人来说还是企业来说,多了解税务知识总是不会吃亏的,只有了解了,才能在经营管理中进行正确的操作,避免因为犯错误被惩罚,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