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有见识么?
在1886年,一位年轻人查尔斯·霍尔发现了电解的方式能生产单质的铝,当时要电解铝需要稳定的电源,没有稳定的电源,所以他们只能专门建一个发电厂,自己发电来电解铝。当时每磅铝需要耗电1万千瓦时,最后电解出来的铝锭比金子还贵,两个年轻人就守着这个金子开始创业。当然,在专利的保护下,通过他们不断的创新,铝的产量不断上升,铝的价格不断下跌,也就是54年后,铝的价格从1887年的8美元降到了一毛五分钱一磅。
树大招风,由于铝业公司不断地做大,根据已有的反垄断法——谢尔曼法——垄断本身就是过错,政府就发起了漫长的控诉过程。当然最后美国铝业公司就被肢解成了几个小公司。尽管当初学习薛兆丰的经济学课上向我们展示了很多位大经济学家对美国铝业的判词,比如汉德法官的判词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是,一个企业当它在它的行业里面具有充分市场支配定位的时候,它本身是不是就属于非法的垄断?汉德法官判决说:“是的,企业在自己的行业内拥有足够强的市场支配地位,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而这家公司激发了需求,开拓了金属的新用途,它让我们知道原来铝还可以这么用,但是它也从来没有停止确保自己有能力去满足它所激发出来的需求。
与美国铝业公司有相似命运的还有洛克菲勒石油帝国的解体,1901年罗斯总统上任伊始就发起了44起针对发型垄断企业的诉讼。而洛克菲勒至死都没能够明白,他不断的唠叨,自己为美国获得了全世界的石油资源,而且一生行善,为什么要收到这样的惩罚!
关于反垄断法自实行以来历来都有争议,例如现在谷歌公司创始人佩奇,布林,早就开始防着反垄断法啦并且自己把公司拆分为几个小公司。
当初学习反垄断法时,给出的判词虽然按照法官的思路来看确实有理有据,但当自己回想起来时,还是在感觉上第一印象很难理解那个判词!直到最近读到吴军老师的大作《文明之光》第十章荷英时代——为什么英荷统治世界!美国作为荷兰人和英国人殖民的国家,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性之上,比这俩个欧洲的祖宗更进了一步,才恍然大悟反垄断法的历史意义,恰恰是美国较之英荷进步的地步,直接导致了美国不断有新兴企业快速成长为跨国公司,而洛克菲勒的失败恰恰是因为破坏了自由竞争的公平性。
当然吴军博士关于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美国的制度,历史进步在《文明之光》中都有详细分析,读起来很是顺畅,一路借着吴军博士的眼光跟读下来,对音乐的几个时期,巴洛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名族主义以及流行音乐与绘画以及文艺复兴,科学启蒙,个性主义等思潮联系了起来,较之教课本上学习的,眼光都放在了帝王将相,丰功伟绩的孤立事件上啦。
总之,在反垄断法上吴军老师的这个洞见当然硅谷来信,谷歌方法论,科学史纲60讲都一直有跟随,拔高了我对见识一词的理解!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此大年也!——自勉
参考文献《文明之光》
《薛兆丰经济学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