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向荣:文明出行,人人有责
11月30日,网友爆料称江苏南京站一名女子上高铁后霸座,占了一名男子的座位。男子与她理论两人发生争执,女子辱骂男子:“叽叽歪歪的,去死吧你!”男子见其不让座就呼叫乘务员前来解决。(12月1日凤凰网)
近年来,火车上不文明乘车现象频繁出现,从霸座有理的“霸座哥”和“霸座姐”,到强行霸占他人卧铺的湖北男子,加上新闻中这一位口吐“芬芳”的女子,一出出“精彩”的闹剧,不仅让全国网民瞠目结舌,更是招致骂声一片。这些旅客之所以如此任性,根本原因不外乎三点:一是个人素质不高,道德观念淡薄;二是对相关法规缺乏足够的认识,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违法;三是当前法规不够完善,惩戒力度有所不足。由于相关法规缺乏专项处理条款,铁路工作人员多以道德劝说为主,效果不甚理想。
针对霸座等不文明现象,广东、山西等地所出台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从法律层面加以遏制,但是,相关条文仅仅在省内有效,并未覆盖全国。此外,铁路部门亦采取了一定措施:在铁路征信系统中记录这些不文明旅客的信息,而且在180天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不过,如此惩戒的效果还是略显不足,毕竟180天的限制期,对于那些不经常出门或出差的旅客而言,一晃就过去了,并没有留下足够深刻的教训。
对于这些不文明乘车现象,我们真的束手无策了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明年元旦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仅将“霸座”行为由原来的宏观道德谴责上升至了具体法律规定,而且覆盖范围从一地扩展到全国。换句话说,“霸座”不再是占便宜的小事,而是可能影响正常生活的大事,“霸座者”可能因为一时“豪横”行为被处以行政警告、罚款或拘留,还可能因此被纳入征信系统而被限制乘车乘机,甚至可能被追究违约和侵权的法律责任,“霸座”的不良记录可能会终生跟随。不难想象,一个信用不良的人,往后在社会上必然处处受掣,寸步难行,届时后悔亦晚矣。
笔者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逐步实施,“霸座”等不文明行为必然越来越少,文明出行不再是一句空话。(徐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