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畅想人生旅途城市故事

金•秋

2017-11-09  本文已影响124人  孤独时代的Fernando
金•秋

10月15日,中秋已过一周有余,天高气爽的下午,我背着自己的蓝色小包一个人走在北京不知名的街道上。缕缕光线从红黄交映的树叶中缓缓下滑,浸湿了深灰色的柏油马路。

这是我到北京的第二天,也是首次单独旅游的第一天。

北京,对于八零后、九零后来说更多的是一种执念。从孩提时代开始,我就认为天安门上毛爷爷的画像永远都是是金光闪闪的;长安街永远都是那样灯火辉煌;宽阔的马路永远都是被车灯拉出长长光柱的河流。是我们的心之所向,是每个中国人都应当去朝圣的麦加。

但是,2017年的第三次来到北京的我,才是真正抱有初心的我。

相比2005年第一次的懵懂,2011年第二次仓促,这一次的旅行真正的带着思想、带着灵魂。

2011年高中毕业离开家,之后陆陆续续辗转了十余座城市,慢慢地我感觉到了解一个城市最快的方法就是走一走城市的小街小巷,从每一个午后、每一个黄昏里细细品味城市的呼吸与韵律。

因为这才是城市的气息和灵魂所在。每当我走进一个胡同,就像走进一种新的世界。呼气着烟火的气息,听着蹬三轮大爷的闲聊,看着远方红霞映衬南去的飞雁,一瞬间,就像找到了失落已久的过去。

金•秋

那个时候,我就像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北京,在这个胡同里度过了我的整个童年和少年,从未离开过。

也在那个瞬间我又仿佛回到了真正生长的地方,抬头看到的是遮天蔽日的白杨,和叶子间斑驳的光晕,我笑着,看着天,原地转着圈,接收夏天的洗礼。那个时候的生活虽轻描淡写,却有一种渗入骨髓力量,在我的身体上打下烙印。

金•秋

有些可笑的是,我竟然能在外地找到一些过去生活的感觉,或许他们都有一个特征,都是“金色的”。

人们常说金秋,因为到了秋天,满原小麦是金色的,屋顶上晒着的玉米是金色的,午后阳光是金色的,顺带的,连着秋高气爽的蓝天下的秋风也是金色的。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高中毕业以后,离家多年的日子里,过去所经历的难忘的时光在脑海中也渐渐变成了金色,就像老照片,泛黄着、闪耀着。

金•秋

我记得在南京上学秋天,清爽的秋风拂过,带着丝丝香甜,教学楼后桂花树上宛如金色的银河。

我记得13年深秋的下午,我们一起在操场跑道跑十公里,25圈,每跑过一圈,汗涔涔的我们就要大吼出一个数字,那时候我还没有哮喘,大家在一起真正像一个大家。

我还记得那个地铁站里的芥末味DQ冰淇淋,那天以后再也没吃过,多年以后在我心中它和北京一样成为我的一个执念。

随着时间流走,这些渐渐泛黄、远去,成为我脑海中的秋天该有的样子,也成为我努力追寻的样子。

我们总要努力回到过去。

找一个让自己身心闲适的时光。

哪怕那些时光就像那些无数个回不去的,夏天的黄昏、春天的清晨、秋天的午后和冬天的夜晚。

但是,尽管现代职场让人变得疲于奔命,不堪重负。仍有人乐于去参与其中,去奋斗,去历练。我想就是为了攒够资本去再一次地寻回曾经无忧无虑的快乐吧。

于是,在北京的那些天里。我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了那一句话,让我瞬间恍然大悟:

“So we beat on,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于是,我们奋力前行,逆水行舟,被不断后推,直到回到往昔岁月”

一生所努力的,不过是回到过去,追寻快乐,回到那个没有烦恼的金色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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