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事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人一旦上了年纪,总喜欢怀旧。而我还没上年纪,才二十七八,还可以装嫩。比如,装装大学生。记得高中有朋友说,我这人心老,都快七八十了,有点看破红尘的味道,那时候,好像才16岁。有没有看破呢,没有。只是书本外的东西,多看了一些。喜欢看书,达到了手不释卷的程度。书读多了,智慧没涨多少,学了点皮毛,表面文章。唯一的用处,就是在初中时,做了一段时间的反省。
二三事记忆是很奇特的事,有些记忆中很深刻,有些则忘的一干二净。我的那些错事,有些记得很详细,有些则模糊了,感情也没那么浓烈。
第一件事是发生在小学六年级,涉及一位女同学,名字记不全了。当时我算是一位班长,没有自觉,主要工作是劳动委员。起因是这位女同学成绩异常,我当时不记得是不是最后一位知道的。反正,我后排的同学告诉了我这件事,我暂时不知道如何处理,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后来,我问了她的同桌,同村的,我了解了实情。但没有证据。一位同村的小伙伴说,下次考试完,改试卷时,你亲自改(全班交换改卷)。正巧,试卷落在我伙伴手里。他送给我改,结果是成绩与实际不符。我找到她,谈了这个事情。随后,因为某些同学抗议,最后我还是报告给老师。
第二件事也是在六年级,原因是一封情书。这位女同学也是我同村的。具体情况记不清了。貌似我替别人递了一封情书给她,还是和她说谁喜欢她。就记不清了!
还有一件不是错事,也是在小学六年级,起因是一件放大镜。过程是这样的,一天,一位小伙伴带了一只龙虾,我没见过,就借来玩下。在课堂上,拿了只放大镜透过桌子上了洞观察。不巧,被数学老师(本职校长)逮住了。于是,办公室说话,他没问龙虾的事,问的是放大镜。我说,集市上买的,可以去集市上找人问。随后了解到,是怀疑我砸了图书室窗户,偷窃了放大镜。幸亏,语文老师比较明智,认为不是我做的,才免于背黑锅。为此,我十分感激语文老师。
这算是让我让我铭记于心的几件事,当时,一直在心中忏悔。现在,偶尔会想起。以文字记录这些往事,以作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