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课标(一)

2024-03-15  本文已影响0人  有拾

一、语文核心素养、总目标和学段要求的关系

语文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由于核心素养的内隐性特点,语文核心素养的培养是隐含并贯穿语言实践活动的整个过程之中。

基于素养导向的要求,《新课标》在语文核心素养下设置九条课程目标,是核心素养的外显。这九条目标,一是突出强调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二是倡导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和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三是发挥语文课程育人的功能;四是凸显语言运用能力,重视思维能力提升,注重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

由于核心素养的综合性和阶段性特征,不同学段的学生能力发展也不同。因此,在语文核心素养和学段要求下,进一步提出学段要求。与2011版课标相比,《新课标》的学段要求更注重整合发展,有机将素养培养融入语文实践活动,注重语文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学业评价之间的内在联系。具体来说,就是以“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和探究”四类典型语文实践活动为载体,讨论语文核心素养在不同学段应该达到的程度和水平,以及总目标在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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