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必须要为子女付出,才应该被赡养吗?
洛文与老公结婚10年了,有两个孩子。一家四口住在洛文父母婚前给她买的房子,老公婚前的房子则在出租。
老公工作很有能力,刚过30时就已经是单位中层了,而且除了日常开销外,他所有的工资几乎全部上交洛文。
老公的老家在乡下,父母现在年大了,他想让父母来城市养老。洛文不同意,他说老公婚前曾说过“绝不会让父母来城市养老”这句话。但是老公现在不承认自己说过这句话。
洛文认为公婆对他们小家庭的支持,没有自己父母做得多。他们既不出钱也不出力,而且她两次怀孕和做月子都是自己父母帮忙,现在两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幼儿园,都是由自己父母接送。
洛文老公则认为洛文对他父母的态度太不尊重,并且对他父母的付出视而不见。当初,他们结婚前,自己父母掏光了积蓄,并借钱给了他们30万给他买房子,现在那房子的租金是洛文在收。所以他们结婚时,自己父母掏不出钱。
他们刚结婚时,经济是很窘迫,也确实自己的岳父母给她们补贴。但孩子出生时,自己的父母给了一万,带孩子回老家时,父母高兴,又一个孩子给了一万。这些洛文都看不到。
周末的晚上,岳父母接走两孩子去玩。夫妻两个在渡过浪漫的夜晚后,躺在床上。老公突然说:“下周,我要接我父母过来。父亲要做心脏搭桥手术,之后,他们就不回乡下了。”
洛文腾的坐了起来,“我不同意。”她生气的看着老公说:“我爸妈为我们做了那么多,你父母又对我们做了什么?可是你非但没有感激涕零,反倒是心疼自己的父母。平日,你自己家什么都不管。可是一旦你父母有什么事,你倒是跑的飞快。我不同意接他们来家养老。”
老公看着洛文,沉默了半天。他说:“你是这样想的我与我的父母?”洛文哼了一声,老公起身说道:“我们离婚吧!”扭头出了卧室。
任何父母对孩子的付出,都是倾尽全力,直到自己生命的终结。所以,就像“你养我小,我养你老”一样。子女对父母的反哺也是理所应当的。
然而在《三十而已》里,顾佳的爸爸曾说过这样一段让人扎心的话:“儿女,就是咱们前世的债。没本事,咱们就当好那渡人的船,闭眼之前能送到哪儿就送到哪儿。有本事,他们自己就是那条大船,那咱们也得当好那上边的救生艇,万一出事,咱们就是那个最后把他们送上岸的人。”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子女成年后,就可以结束了。但事实上,骨肉亲情,又有多少父母能做到在孩子成年之后,不管孩子的生活是好还是坏,就完全不管不顾呢?
但是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子女能够尽到为父母养老的义务。
就像洛文一样,作为儿媳妇,她只看到自己和自己父母的付出,对于公婆和丈夫的付出,看作理所当然,视而不见,不愿意为公婆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