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哲学起步》之自由与必然的关系
2022-07-08 本文已影响0人
蔚海山庄三六子
自由与必然的关系——自由就是要摆脱或克服必然,而必然就是要限制自由,所以,必然是不自由的,而自由就是违背必然的,和必然作对的。
这就是纯粹哲学的问题,这两个概念是纯粹哲学的概念,一个是自由,另一个是必然,它们的关系很难用人类学或者心理学这样一些学说来加以解释。这两个概念,虽然历来有不少哲学家都想把一个归结为另一个,要么把自由归结为必然,要么把必然归结为自由,但总的来看,谁也不能完全被归于对方之下,它们属于“平级”的概念。
我们可以大体上说,自由意志是主观的,必然性是客观的;自由代表主观一方,必然代表客观一方。
一般来说,必然就是对自由的限制,我们通常把它称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就叫必然。
或者我们把这种客观规律叫作命运,必然性就是命运。你就是这个命,你就是被这个命运所决定、所注定的。
自由就是对命运的反抗,就是对必然性的摆脱。
自由就是不必然,必然就是不自由。但这只是一种表面的、字面上的理解,辩证法对此应该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即它们看起来是对立的,但实际上是统一的,是对立统一的。辩证法的理解对此有所突破。
斯宾诺莎提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黑格尔也非常赞同、赞赏这一点。当然黑格尔的理解和斯宾诺莎还不一样。斯宾诺莎的意思是自由可以归结为必然,自由只是必然的一种样式,其实并没有真正的自由。黑格尔则把对必然的认识看作自由本身的一个环节。“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后来恩格斯在后面加了一句,“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这就是自由了。
必然一旦被我们认识和掌握,就可以为我们的目的服务,那么这就是自由了,它本身就是一个自由的行为。
自由总是离不开必然的层面的,自由本身的意思就是要由自由意志来支配和掌握,要能够让必然受自由的掌握,甚至必然本身就是由自由建立起来的。康德就讲人为自然界立法,人为自己立法。立法就是必然性,就是立规矩,但它是由人建立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