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当窃贼,我为同谋
一觉醒来有些偏头痛,听人说外面下雨了,淅淅沥沥的天窸窸窣窣的雨就像是弹打在人的头皮上,多年前读的《冷雨》的情节多年后历历在目,五陵年少,杏花春雨江南。
昨晚和朋友长夜对着视频瞎扯淡,直到关掉之后两人才恍悟——“今晚少了酒”。曾经想过拥着爱人一同宿醉,可从来都是间中未曾饮醉,却戏谑自己爱自由。
可是,午夜梦回,依稀听到她说,不敢去深夜的顶楼的酒池肉林,男男女女的狂欢在臆想里美艳放纵,不需要负责,一个眼神就能引发一场缠绵,或是男人的提枪对峙。是局部的低配版特洛伊战争,永远延伸不出浪漫,连性感都那么低廉。
是呀,我门宁愿坐在马路边,尘土飞扬里,微醺着半眯眼。有地痞吊儿郎当走过,吹声口哨,你我也不瞄准就扔出酒瓶,看也不看拔腿而跑,风吹乱了发,醒了酒气,也算是尽了欢。
我跟她讲,曾经后知后觉地读王小波的《爱你就像爱生命》,是一刹那之间,像火花迸溅开一样,柔软的心被击中,忍不住地想要去写情书。
可我说不出那么好听的话,也没办法把自己的内心剖析得一览无余。我琢磨不透“这世界上除了爱他之外我想不出有更重要的事情”这种心思,但我能把感情尽力表达,也尽力让他看明白。
于是启动满脑子的爬虫,搜索储存的只言片语,记得在《倾城之恋》里,柳原毫无疑问地是一位讲情话的个中高手。他对流苏说的那些话,总能让人联想出那双坚定的且含着情的眼睛。
一开始或许并没有携带真心,虽然他说“我爱你,我一辈子都爱你”,但谁都清楚,这话是做不了真。而当他告诉流苏,“难得碰见像你这样的一个真正的中国女人”时,他开始不自觉地被吸引,被总是轻易低头,有着中国女人的骄矜与端持的流苏所吸引。
于是后来,他说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想用自己的一点真心,换流苏的一点真心,在那个丧乱的年代。
感情的最后,当男人恳求一个女人懂得自己的时候,那必定已经沦陷了。像一座城轰然倒塌,却又在黎明里新生。
就像流苏终于敢直视二人的情感,说出一句,“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
《我的前半生》里,贺涵对唐晶说了一段话,大致意思是这样:“我们在一起的这些年,你我一定也曾喜欢过其他人。比如我曾经喜欢过薇薇安,你也喜欢过其他优秀的男人。”
说起来风轻云淡,笃定自然,似乎在成年社会里,彼此缔结的关系不过是你我自觉遵守的一道规章制度。并不是因为爱得多深刻而在一起,走入婚姻也不是慎而又慎的选择—只是在所有的利害关系和感情制衡里,你是我最好的选择。
“在我的昨天,今天与明天,以及明天之后的很多很多个昨天,我最熟悉你,最相信你,最坦诚对你,最常陪于你,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最爱你。”
我需要你,是一种用顺手后的理所当然。
有感情洁癖的人和对爱情抱有固执向往的人可能难以接受这样一种心态。
在感情的一开始,彼此因为陌生所带来的吸引和自我的征服欲所缔结在一起,如胶似漆,恨不得将对方最后一丝欲说还休给榨干。
但我总有认真了解到你这个人的一天,或者说是总有因为过于熟悉而对彼此没有新鲜感的一天,这时候感情的维系很脆弱,也十分无趣,除非双方在感情的初期便自带如火的热情,而并非是理性思考后才做出的在一起决定。
因此,在维持着与你的这段关系里,我同时也可以欣赏、仰慕其他异性,因为想象力的来源在你这儿早已枯竭,我需要补给,需要挖东墙补西墙,才能继续让自己耐着性子,怀着愧疚和如偷情般的小鹿乱跳的心情,在当下的感情生活里持续地扮演着之前角色。
说简单点,你在我眼里已经老去,我需要通过其他的缪斯来填补我对你的荷尔蒙需求。
大众眼里,理想的爱情应当是“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可结果却是,总有办法把它浪费成死水一潭。
像是在刚认识对方时,话语里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恨不得紧握伊手,搂入怀里疼惜。
听腻了,也不过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大不了牢骚一句:“够了,你烦不烦!”
这时候,外界任何一个稍显独特姿媚的异性,都能随随便便勾走自己的魂儿。
速食社会充斥着太多隐秘的感情,甚至扭曲着音调,难以吐出一个“爱”字。那是狂纵半生攒下的丁点温柔,是旁人错觉里的,“他站过的那一小块地面特别寂寞”,以至于想接过他手里的烟,自己吸一口。
然后,这样就够了吧,仅有的意兴阑珊,曾经让人醉过。
............
............
............
要是有那么一天,你遇到动心的人,纵他立于危墙之下,百般为常人所不能忍,你也会倾身拉他一把。
——危墙就危墙吧,君当窃贼,我为同谋。要能回头靠岸,我便当古渡口...
- END -
*作者:一走肉,段位很高的心理咨询师,亦是没有心机的小可爱,喜欢嘚瑟和装文艺,喜欢就关注,四肢列队拥抱欢迎你,微信号:ndxj521,添加请备注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