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到处,不过寻觅归宿
去哈尔滨的途中,在汉口停留,见了从苏州工作回来的Y,他对我说,在北京待了半年,在苏州待了半年,最后还是决定回来离家近的武汉,辗转奔波,坎坷辛苦,归根结底,是因为缺乏「归属感」。
当时我便问他,这种「归属感」,到底所为何物,他只是不置可否。
一路上,我都在咀嚼这三个字背后的深意。
恰好从家里带出来了一本亦舒的小说《异乡人》,在这部小说里,女二号沈培说:「精神没有寄托,失去归属感。」
人的精神是最飘渺的所在,无形无相,无色无味,但是真实存在,容易散漫,容易空虚,所以渴求寄托。
就像是俄罗斯方块里,凹凸对应,夏日炎炎时,寻到浓荫,疲惫至极时,获得港湾。
那是一种铿锵有力,沉稳安宁的心理状态。如果非要三言两语定义,或许只能望尘莫及,就像「爱」,「恨」,「惆怅」一般,只能设身处地去感受。
大多数人在尘世拥有一所房子,拥有一个家即能够获得这种「归属感」,也有一些人灵魂适合流浪,稳定的居所反而拘禁性情,反而失去「归属感」。
人是矛盾的生物,就像有些人去到一座新的城市,久而久之,宾至如归,如鱼得水,因为拥有心理认同,而有些人一旦离乡背井,即怅怳迷茫,不知所措,身似浮萍,心无所依。
虽然我也曾经披星戴月,穿越茫茫夜色,只为抵达一处想望中的地点。但是我不曾在哪一座城市做过长久的停留,往往是还未留下刻骨铭心的回忆,就马不停蹄地离开。
住在异乡的感觉即是,随时停留,随时离开,任何事情都有种隔绝感,不够真切,不够具体,不够踏实,不够紧密,而是悬浮,而是漂移,而是不确定。
小说《异乡人》里的女主角方祖斐是一个事业有位,独当一面的都市女强人,经过两次感情坎坷之后遇到了「从天而降」的,无可指摘,天衣无缝的好好先生靳怀刚。随着感情投入的加深,方祖斐愈来愈发觉靳怀刚身上笼罩着的谜团——直到一步步接近事实真相。
他是来自外星球的「异乡人」,生活在一个清淡宁静,与世无争,无异于避世桃源一般的地方,随着研究组来到地球后,爱上为世俗生活打造,为七情六欲颠簸锤炼的「人类」方祖斐。
方祖斐面临前所未有的心理矛盾——要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去到一个隔绝红尘,摒弃尘嚣,一切四平八稳,端正平静的「乌托邦」,或者继续留在都市里,独自辗转,载浮载沉,为世俗烟火耳濡目染,为灯红酒绿,勾心斗角的生活所役使。
他们的感情在面临「何去何从」的境况之下,由靳怀刚妥协作为终局。
方祖斐不能够妥协的原因在于——她固然爱慕靳怀刚,并且自信穷此余生无法再遇到一个更好的男人,但是她无法接受去往「新世界」生活所需要付出的代价。现实世界固然不见得事事如人意,处处美不胜收,但至少真实可感,参差可喜。归根结底,也就是害怕在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失去「归属感」。
靳怀刚为了爱情选择留在人类世界,自我改造以适应人类社会,适应方祖斐置身其中,并且沉沦始终,无法抽身的都市生活,可想而知,爱情已经赋予了他可遇而不可求的「归属感」。
这一出带着科幻色彩的爱情童话让人看到,两个人在互相交往的时候,必然会面临抉择,必然会做出取舍,总得有人愿意做出牺牲,或者彼此共同妥协,不怨天不尤人,或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心甘情愿。
与此同时,「归属感」的重要性也不可忽视。谈情说爱,谈婚论嫁,本来全然陌生的两个男女忽然期冀结合,从此以后,漫长余生共同生活,必定是在对方身上看到一种相对「圆满」的安全感,才会棋走险招。
读完这本小说,我抬起眼眸,忽然生出疑问,坐在火车车厢里的人,他们都找到自己的「归属感」了吗?
他们是否错把他乡作故乡了呢?他们是否正拖着一颗被红尘锈蚀不堪的心,一颗含着落寞,又含着隐隐的关心,含着失意,更含着「至少还有你」的温馨的心回家呢?
到今日我还深深地记着,第一次去哈尔滨的那个冬季,火车车窗外是倒映着雪光的平原,坐在我身前的是一对东北父子,从他们的言谈中我知道了他们的家乡,是齐齐哈尔,他们在深圳打工,忙活了一年赶着回家过年,当火车越来越靠近哈尔滨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但是他们脸上忽然浮现出灿烂的笑容,一边满足地感叹:「还有几个小时就到家咯。」
那种洋溢在脸上的幸福感让人一扫旅途中的困倦与疲惫,像是被触发了某种共情的机制,发自内心地感受到深深的共鸣——这就是「家」对一个人天然具有的诱惑力。
这与你是否读过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或者孟郊的《游子吟》没有关系,这种情感与生俱来,如日升月落,如星转斗移,如春去秋来一般不容置疑。
这种对家的渴望,冥冥中就是一种「归属感」的诉求与满足了。
「有处可去」,那是肉身的依归,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城市当中的任何一家旅馆,或许都能够供给这种诉求。
然而「归属」却更像是一种心理上的渴慕。这种渴慕来自于由心而生的认同,喜爱,或者说「安定」,也就是苏东坡诗里所言的:「此心安处是吾乡」。
为什么会生出这种「安定感」呢?
因为在那样一个地方,有亲切的言语,有熟稔的面孔,有不需要过分挣扎即能够融入的气氛,因为在那个地方,有如树枝盘根错节,蓊郁生长的「精神土壤」。
所以人们往往追求「落叶归根」,无论在异乡多么辉煌,到得老来依然眷念故乡,就像人们对母亲子宫的天然依恋,故乡分泌的,就是这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唐诗里也唱「低头思故乡」,那是一种如影随形的情感诉求,如胎记一般烙印在人的身上。
那是最终极的「归属感」,而我们的生活中,密密麻麻斑驳错落着数不胜数的分叉的,微观的,细腻的「归属感」,这种「归属感」会更轻易满足,比如爱上一个人,比如拥有一个家,比如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比如读到一本值得废寝忘食的书,比如旅途中的一个目的地,比如黑夜里狭路相逢的一束茫茫的炊烟。
对于姜喜宝们来说,钱就是最好的归宿,对于古龙的浪子们来说,酒色就是最好的归宿,对于张爱玲的女子们,爱情兴许是最好的归宿。
尘世间的归宿形形色色,但最终抵达的本质不出其右——心安理得。
再金碧辉煌的房间,不是自己的,也始终令人心颤瑟缩,不能痛彻地愉快,寒窑虽破,没有芥蒂,比较来去自如,怪不得有人说: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年轻的时候,远方具有无穷的诱惑力,但是大多数人不都是,在家久了,久而生厌,一草一木,一语一言,一人一面,都轻易扭曲变质,但是方方离家,已经开始想念,想念那熟悉的一日一夜,一叮一咛,一粥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