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喜欢一个人,是不是就不应该在一起了
01
感情是有保质期的。
就拿友情来说吧,和一个人刚做朋友的时候,你可能总是讲,哇塞她好厉害,她好可爱,她跟我好像,她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一点儿不一样,不错不错,很喜欢很欣赏。
你把自己所有的柔情都给她,你对她所有的好也都是自己心甘情愿的。
但任何人际关系都逃不过时间的魔爪,等到时间久了,你们的矛盾就会越来越多,你就会和她一言不合就抬杠,一言不合就矫情,一言不合就吵架。
与其说这时候你们是越来越了解对方,不如说这时候你们是越来越接近对方最真实的那一面。
人心永远是罩着面罩的,从面相上是看不到灵魂的。
那有人就会讲,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不遇见,遇见了、又成了过客,最后还要花很长的时间来悲伤来骂天骂地。
怎么算,这桩买卖都是不划算的。
02
把这个换成题目里的那个问题,把友情换到爱情里面去。
我真的好喜欢你,每天在脑子里面都过一遍我们的一生,拼了命的散尽浑身的温柔,终于跟你在一起了。
我们所有人都知道,在爱情里面有一个叫做“热恋期”的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里面,你说话三句不离他,你二十四小时都恨不得跟他腻在一起,他整天在你面前晃悠,带你出去玩儿出去吃,两个人就是想腻歪在一起。
在这个时间段里面,不管彼此做什么事情,对方都不会觉得烦,所有的作都是可爱,所有的话都是情话。
但过了这个时间段以后,你就会倦了、累了,觉得不新鲜了。
然后就是无休无止的吵架,小事化成大事,大事化成巨大事,毫不起眼的小黄豆被催生膨胀成气球,然后像炸弹一样炸到对方去。
最后分手了,喝酒喝成狗,眼睛哭成狗,大喊去他妈的,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什么好处也没有捞到,还攒了一肚子折磨人的回忆。
这桩买卖也是不划算的。
那所以太喜欢一个人,就不应该在一起了啊,反正这世上没有永恒的事情,所有得到的最终都会失去,既然最终都会失去,那干脆就别开始了。
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没有相遇就没有悲伤。
03
好有道理哦。
可是,怎么讲呢,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我啊,还是很喜欢那种紧密到不要脸的那种关系。
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不管怎么样,就应该要和他发生一切尽可能发生的关系。
那你可能又要说了,跟一个你太太太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不好的,你会很遭罪的。
被对方捏的很紧,大部分最后也都会是惨惨淡淡的收场。
不信你看。
《洛丽塔》里,大叔快入暮年遇见了那个小萝莉,把她当做自己的生命之光啊,母亲去世之后,开着车去远方,宠来宠去,顶着那么大的压力有什么用,还不是最后败给了一个见了一次面的男人。
他是让我唯一疯狂的男人。
小萝莉走了之后,大叔开着车一家酒店一家酒店的去找,找到了,小萝莉已经怀孕了。
你说你没钱,那好啊,没钱我给你钱,我把钱送给你,可是你能不能跟我走。
我不能跟你走,你有多少钱可以给我。
《少年维特之烦恼》里,维特见了一面就把绿蒂爱的死去活来,你要什么我给你,你缺什么我给你,我每时每刻脑子里都是你,你是我的彩虹,你是我的世界。
我现在活着的意义就是为了你,哪怕你已经有了未婚夫。
你的一颦一笑,一哭一闹都太牵动我的心了。
然后呢,结局还不是因为受不了了,实在是太喜欢了,实在是太痛苦了。
我得去死。
04
对,没错,是这样的,太喜欢一个人就是会很遭罪。
爱情里谁是一直付出的人谁就会输的很惨,毕竟现在找得到对等的关系太难了,卑微一点的那个人太害怕失去了。
可是快乐这个东西它本来就是痛苦的伴随物。
遭罪怎么了,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喜欢的人,不发生点儿什么是不是太可惜了一点。
最后失去了也没关系呀,你想想你眼前的这个人你曾经那么那么的喜欢过,并且还在一起过,共同经历过了一段很不一样的时光,你就已经赚了呀。
本来喜欢一个人就从来都不是看你值不值得为他怎么怎么样,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会让你自己开心的事情,取悦的就是你自己。
不管现在,你有没有跟那个你喜欢到不行的人在一起,但真的,请你把握好跟他能发生各种不要脸关系的时光,毕竟,时间这个东西,过了就真的没了。
那一小段一小段的时光,都会让你的生活变的绚烂多彩。
感情是有保质期的,可生活本来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
守得住白开水的生活,才能拥有一份白头到老的爱情。
忍得了不接受的脾气,才能一起携手共赴未来。
分手了,只能代表你们不适合一起白头,而不代表你们不应该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