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寞的老友——致优雅的纸笔时代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华的女子。 ——沈从文
我写过许多地方的山,画过许多地方的水,见过许多地方的人,却只用过一支最为默契的钢笔。
身边陪伴你时间最长的一个物件是什么?忽然提到这个话题时,朋友们顿时陷入沉思,进入了短暂的岁月搜索中。片刻,有人惊奇于一双穿了5年的球鞋,有人讶异于一件穿了7年的短裙,还有人伤感于随手来去的无所保留。我忽然瞥见了键盘抽屉一角的它,顿时生出许多惆怅来。
竟然是它,我细数着流年,青涩的岁月在眼前一晃而过,它斑驳地静躺在那里,我下巴已爬满了深深的胡须。十一年,它竟然陪伴我走过了十一年。十一年的岁月,世界越来越新,脚步越来越快,灯光越来越亮,我拥有的物件越来越多,而它仿佛不谙世事的守山人,不曾被尘世的烟火沾染,在岁月和掌心抹去油漆的表面愈发绽放着金属般的光泽。它静静地躺在那里,和一堆五颜六色的水性笔、剪刀、卡片,可是有谁知道它已经十一岁了呢。它安静、淡然、闲适、自信,活像一位退隐江湖对当年英勇战绩只字不提的将军,有谁懂得它内心深处的光荣。
岁月和掌心剥去油漆的表面愈加绽放出金属般的光泽认识它要从十三年前说起,但要讲清楚来龙去脉得回溯到16年前。
那一年,98年,长江中下游,我的家乡,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我随父母抵达云南昆明,父母的工作地,在一个叫“船房小学”的学校就近入学读五年级。
每周的练字课,让一支钢笔的需求显得十分必要。我遍寻大街小巷,企图找到一支物美价廉的钢笔。终于在菜市场的入口一家地摊上,以两元的“高价”买到了一支老“英雄”摸样的山寨货。不到两个星期,“英雄”笔尖就呲牙咧嘴了。
那是一个爱笔的年代,一支好的钢笔总会引来旁人的钦羡。一支好的钢笔写出的字都飒爽得令人心生爱慕。因此,不乏外出都带着钢笔的人群,最为显眼的是抄着一口方言的数学老师,白色的衬衣口袋里总别着一支金色的钢笔,格外的显眼,仿佛时刻标榜着自己的学识与身份。我们这群小屁孩也争相模仿,没有衬衣,就揣在裤兜里。
一次体育课,出校的拉力长跑。从老校区,穿过街道和弯弯曲曲的小巷子,跑到在建的新校区。一提到长跑,我就无比畏惧,因为每次我都是最后一个,落在长长的队伍后面,胸闷头痛,呼吸急促,仍不得不苦苦追赶。因为我不识路,落在后头,极有可能迷失在错综复杂的巷道里。
当我望着队伍最后一个人拐入下一个巷子时,无意间间扫了一眼地下,一个深蓝色的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捡起来一看,啊,一支精美的钢笔,跟我的山寨“英雄”几乎一模一样,但握在手里的质感要好得多。我举着钢笔疑惑地向队伍大声呼叫:“谁的钢笔?”巷道口扬起一阵跑过的灰尘,没有一个人理我。
我将钢笔揣在兜里,拖着疲软的身子跑回教室,坐在教室里,心噗噗地跳个不停,一种做了小偷的感觉,似乎兜里捂着一只精美而顽劣的兔子,一不小心就要跳脱出来,我就成了拾金而昧的贼。课间的时候,我偷偷地将钢笔从兜里“转移”到抽屉里,拧开后盖,不小心挤了一下笔袋,一股蓝墨水溢出来沾满了手掌。我偷偷地跑到厕所冲掉手上的墨水,十分惊讶,钢笔有人用过,那他一定是有主人的。之后的一个星期,这只钢笔都只是悄悄地“躺”在我的抽屉里,我不敢把它拿出来,担心失主认出来,说我偷了他的笔。直到几个星期后,班上没有一个人提到有谁丢了钢笔,我这才宽慰地认为这不是班上的同学遗失的,兴许是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于是也大胆地拿出来使用起来。
而就在一次练字课上,我正跃跃欲试地握着真正的英雄“驰骋”纸场时,我最好的死党却敏锐地发掘了我手中的笔。他问我借,我一阵心虚,再三犹豫,最后还是拧不过。他拿过去左看看右看看,问我在哪买的。我一时对答不上来,胡乱说了句,我家附近。他说他前些天丢了一支笔,新买的,才不到一天,花了五块三毛钱。天啦,五块三,这对我来说可是一笔巨款。我尤记得,五毛钱能买一袋油炸蚂蚱,吃得可欢脱了。五块三,可是我一个星期的蚂蚱大餐啊。
我终于知道,原来失主就是我最好的死党,可他为什么当天只字不提呢。而此时,已经将钢笔据为己有的我,该如何跨过那一道坎告诉他,你“借”的笔就是你丢失的那一支。索性,将错就错,胡乱编排一个,说是在我家附近的菜市场门口的地摊上买的,同时,我拿出我前几支报废的“英雄”给他看,最后他似乎也信了。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捡了一支钢笔,还昧着良心地当着失主的面将其据为己有了。
半年后,我离开昆明,返回原籍,回老家就读。这只钢笔一支伴随着我,它像我人生的一杆尺,时刻提醒着我,丈量着我的曲直。每一次拿起它,我都能想到我起死党,想起我的友谊,满怀愧疚,但又无法解脱。我一直想告诉他事情的真相,然而,离开前匆忙留下的电话也遗失了,我们就这样失去了联系。我的愧疚就像一趟没有终点的列车,永远无法抵达……
它就这样一直伴随着我,从小学来到初中,从初中升入高中。这之间,我甚至都没换过墨水的颜色,一直沿用的蓝色的墨水。不过,可惜的是,高二的时候借给同桌使用,被不小心遗失掉了。饱含着我欢喜、友谊、愧疚的它,就这样一去无迹了。
我的第一支伴随着我成长,饱含着苦痛与愧疚,度过了七年的钢笔,就这样在人间走散。
我的愧疚终于在人间走散图片上的钢笔是陪伴我至今十一年,像兄弟,像战友一样的钢笔,他是我记忆里的第三支钢笔。第二支和它长得一模一样。
第二支钢笔是初中二年级时,我的同桌,一个喜欢写钢笔,且有着满嘴跑着胡编乱造故事的人,是他推荐我买的。我对他的印象,至今,只剩下两点。一个就是他的文具盒里有两只钢笔,每一支拿出来都可以评头论足好半天,每一支对我来说都价格不菲。我总是围在他旁边,乐此不疲地把笔借出来在纸上乱画,似乎用了他的钢笔每一个字都顿时帅气起来。二是,他会跟我胡侃他的见闻。最令我惊讶的是,他说他一个人坐长途大巴去深圳,大巴上播放的特级片是人瘦大乱斗。他说他看到一个导演甩给一个山民一百块钱,让他去干一头野猪。他描绘得眉飞色舞,我惊奇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胡侃,那时他还是十三岁,我不相信他敢一个人坐车去深圳。
在他的推荐下,我去了镇上的一个书店——求实书店。买到了陪伴了我三年的第二支钢笔,我记得当时花了六块五。这支钢笔令我爱不释手。亚灰色的笔身,金黄的铜制笔尖,长时间不用笔杆还会生出许多暗绿的铜锈来,只有长期持握的地方锃光瓦亮。笔尖刚毅,富有弹性,不易磨损,且随着书写时间的延长,越来越顺滑流畅。
也正是这诸多优点,三年后的高一,我的同桌,一位女生“相”中了它,强行让我送给他。尽管我承诺买一支新的送给她,来赎回这支旧的,却被其拒绝,她一意孤行地就要这支旧的。于是,我只能忍痛割爱。我的第二支钢笔,就这样丧失在一个不讲道理的女匪之手。我不知道她能否像我一样珍视它,也不知道那支钢笔下落如何,更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此事。
我的第二支钢笔就这样丧失在一个“女匪“之手被“女匪”抢走心爱的钢笔的那个周末,我乘车,从市里绕回读初中的镇上,回到了三年前买钢笔的那家书店。幸运的是,书店还在,更为惊喜的是,笔也还在,仍是六块五。我不禁感叹,三年,校门口的炒面都从五毛涨到了两块五,而这只钢笔的价格却没涨一毛钱,不愧是“求实”书店,业界良心啊!
于是有了出现在照片里的“第三支钢笔”,也是伴随我成长,见证了我的高中、大学、工作,至今仍在我身边的“战友”和“兄弟”。
它可能没有那么多故事,没有特别受人青睐,也幸运地没有遗失,没有丧失于女匪之手。它有的是风雨岁月的陪伴,未曾一次罢工的坚韧,至今仍坚守不辍的忠诚。它曾和我一起并肩作战,走过高考;它曾和我一起风尘仆仆,记下听课笔记;它曾和我一起早出晚归,阅读过无数的文字书籍;它曾和我一起笔耕不辍,写下内心真实的想法;它曾和我一起战战兢兢,写下第一份求职简历;他曾和我一起,记下点滴的灵感意念……至今它仍然和我在一起。
他曾和我早出晚归,阅读过无数的文字书籍岁月凋噬了它的身躯,剥去它表面的油漆,但坚韧的它散发着历史的深沉,愈显历久弥新,熠熠生辉。
作为一支钢笔,它在坚守着属于钢笔的光辉与荣耀,无论何时拿起,吸一点墨,都能够书写出独属于钢笔时代的辉煌与优雅。
我们,正在越来越远离这种优雅。键盘慢慢代替书写,拼音慢慢代替汉字,屏幕慢慢代替纸张。我们正享受着现代科技带给我们的“优雅”,不费一纸一墨地书写、阅读与分享。但我们也正在慢慢远离和丧失另外一种优雅——独属于纸笔时代的优雅。
而现在,躺在键盘屉子里的它,每天听着不停敲响的键盘,偶尔派上用场的零星两笔,含着满肚墨水慢慢变干。此时的它,怎能说不是我最落寞的老友呢?
左 右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