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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自由

2022-04-12  本文已影响0人  说真话的小白

今日读王小波的杂文《苏东坡与东坡肉》。

这是一篇充满了逻辑思想的书。作者在前两段先谈了自己对于逻辑和数学两门课程的兴趣问题。共同点是都曾产生过兴趣,但后来又不感兴趣了。

之所以曾经产生兴趣是因为对研究这些学科的人产生了兴趣,而不是真正对学科产生了兴趣。看到这里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其实我也是如此啊,我往往都是对一些人物事迹感兴趣,而对于这些人研究的学科本身,其实自己是没有多大兴趣的。

对研究某种学问这件事感兴趣和对这门学问本身感兴趣究竟在哪里?其实客体真是不一样的,前者的客体是“研究某种学问这件事”,后者的客体是“这门学问本身”,这又怎么能一样呢?

最后回到喜欢一个人一件事的理由这个问题,我们喜欢一个人一件事,总该是因为重要的核心的因素而喜欢,而不应是因为一些细枝末节没多大意义的原因而喜欢。

喜欢的自由不过我倒是觉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自由,每个人的着眼点不同,对于一个并与多少文化的吃货来说,因为东坡后而喜欢苏东坡貌似应该也并无多大不妥,我们应该给他这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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