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的乌托邦

2016-04-08  本文已影响33人  flyingfish2007
不死的乌托邦

都在说老狼,作为一个20岁就开始听摇滚的女生而言,我想说,老狼是唱校园民谣的,严格意义上不属于中国摇滚,但是当老狼带着曾经的中国摇滚老炮儿出场的时候,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看到自己的眼里还有热泪,谢谢你们,这不死的乌托邦,真好。

高原的《把青春唱完》,我是一个字一个字,一张一张照片看完的,那是陪伴我整个青春年代的摇滚,大概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明白其中的,中国摇滚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意义。

一个人对于音乐的喜好是与生俱来的,你没办法改变,那是属于天性的一部分。还记得刚工作的时候,在广告公司,半夜里加班为了提神,把唐朝的音乐调到最响,若有同好,聊起共同喜欢的音乐,那就是太让人激动的一件事了。

因为真的很少人听摇滚,尤其女生。

而我也是真的热爱摇滚。

魔岩三杰和唐朝的每一首歌我几乎都翻烂于心,那时心里的音乐人,第一是罗大佑,第二是窦唯,第三是唐朝。都是神一样的人物。因为爱他们的歌,看他们的演唱会,看姜昕写的《长发飘扬的日子》,对于我而言,摇滚是一种精神,他们是拿着吉他的战士,永远反抗,永远纯真,永远热血,是我心里不死的乌托邦。

年轻时候总有热血,心里有压抑,也有反抗,它们时常激励的冲突着,找不到宣泄的出口的时候,就会一次又一次的跑到远方,或者一遍又一遍的听着摇滚。

多少人是这样过来的?我那时并不能理解为何大多数人选择按部就班的生活,可在我的眼里,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在眼前的苟且和诗和远方之间,找不到矛盾的平衡点,带着内心强烈的叛逆和热血,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反抗社会和冷漠,那就是我的整个青春。

没有什么比摇滚更能诠释,我这样的人,这样的青春了。

十多年过去了,那个年代已经消逝,那时遇见的那群同样热血的摇滚青年也已经步入中年,我所热爱的中国摇滚,和中国摇滚音乐人也已经在江湖上隐匿许久,这个时代没有江湖了。

我们没办法选择一个时代,因为时代始终是在往前踏步走,不会回头。如同我们没办法改变潮水的方向,没办法回到过去。

我已经极少和别人聊起摇滚,只有在深夜里翻看旧片,看94年的红磡演唱会,看一些老照片,心里那个不死的乌托邦,原来它还在,尽管封尘结灰,却一直都在那里。

为了忘却的纪念,这篇是写给中国摇滚的一代人,谢谢你们,曾经给过一个女生,一个不死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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