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从民国翘楚到不清不楚
徐志摩:她一双眼睛也在说话,睛光里荡起,心泉的秘密。
胡适:陆小曼是北京城里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你的一切我包了。
郁达夫:小曼是一位曾振动20世纪20年代中国文艺界的普罗米修斯。
刘海粟:陆小曼的旧诗清新俏丽;文章蕴藉婉约;绘画颇见宋人院本的常规,是一代才女,旷世佳人。
从这些评价之中,可以看出男子对她的倾慕。
她是让男人神魂颠倒的舞者,是才华横溢的口译者,是画家,还是风姿绰约的女子,更是民国娱乐界的风云人物。这些词语或许能解释上述的那些评价,但她的经历还是离奇的让人吃惊。
陆小曼才华横溢,民国翘楚
陆出生于江苏常州的大户人家,陆父是国民党军官,为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陆母是画家。陆自小聪慧,加上家庭熏陶,十八岁时,陆小曼逐渐名闻北京社交界。她能诗善画,后拜在刘海粟门下,写一手蝇头小楷,能唱歌能演戏,而且热情、大方、彬彬有礼,更能引人好感的是她那明艳的笑容、轻盈的体态和柔美的声音。会法语和英语的陆小曼,经常被外交部邀请去接待外宾,参加外交部举办的舞会等,在其中担任中外人员的口语翻译。她善于辞令,看到外国政客有蔑视华人的语言行为,便以牙还牙,巧妙应对,捍卫国格。由此,就连当时的外交元老顾维钧(是1919巴黎和会的谈判者,拒绝在巴黎和会上签字,名言是中国不可能放弃山东,就像西方不可能放弃耶路撒冷。)也很赏识她。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王庚
1922年,19岁的陆小曼离开学校,奉父母之命被动与王庚结婚,正是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为日后离婚买下了隐患。王庚非等闲之辈,他年轻有为,被清华保送就读于密西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并获得普林斯顿大学文学学士,后转入美国西点军校并毕业,当时的王庚虽然前途无量,但还是一个穷小子。
而正处于鼎盛时期的陆家却财大气粗,因此婚礼的一切费用都由陆家负责,婚礼的一切仪式也由陆家安排。陆小曼的婚礼震惊四方,婚礼在"海军联欢社"举行,仪式之浩大,场面之阔气,轰动京城。"光女傧相就有九位之多,除曹汝霖的女儿、章宗祥的女儿、叶恭绰的女儿、赵椿年的女儿外,还有英国小姐数位。这些小姐的衣服,也都由陆家订制。
当蜜月的激动渐趋平静后,她渐渐发觉自己并不快乐,王庚深受西方教育影响,颇有绅士作风,甚至有些古板。陆小曼则不想再做旧社会已婚妇女的翻版,渴望爱情,渴望被呵护。结婚第三年,王赓被任命哈尔滨警察局局长,王赓要小曼随同前往,陆小曼在哈尔滨住不习惯,不多时,与王赓分居两地,感情淡漠。
由于王赓专注于工作和前途,陆小曼想去玩时,他就说:“我没空,叫志摩陪你玩吧。””王赓根本就不会想到这样处理会产生婚姻危机。就这样,徐志摩与陆小曼在王赓的首肯下一起玩耍。朝夕相处,日久生情。王赓调任哈尔滨警察局长后,徐志摩与小曼接触机会更多,使他们感情越陷越深。
不久,陆小曼和王赓又发生了一次大的争执。陆小曼在众人面前,受到王赓的辱骂,声称今后再不回王家,陆定(陆小曼父亲)听此事后也非常气愤,表示支持女儿的行动。最终1925年与王赓离婚。
此时的王庚已在孙传芳手下做五省联军总司令的参谋长,大权在握,想以暴力手段结束掉徐志摩小菜一碟,而他回赠的语言却是:“我们大家是知识份子,我纵和小曼离了婚,内心并没有什么成见;可是你此后对她务必始终如一,如果你三心两意,给我知道,我定会以激烈手段相对的。”在徐陆结婚时,送给他们一份厚礼,仁至义尽。
那个年代的风华绝代与徐志摩结婚
1926年,陆和徐再婚,这一年陆23岁,徐29岁。他们再婚遭受到两方面的强大压力。感觉亏欠张幼仪的徐家并不接纳陆小曼,当然,这也导致她没法参与徐家的红白喜事。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认为儿子离婚(抛弃张幼仪)已是大逆不道,再娶一个有夫之妇(陆小曼)更是有辱门风,誓不答应。过后不久,为抱得美人归,徐亲自南下,意图说服父亲。
徐申如说,徐志摩要再婚,必须征得张幼仪的同意。然前妻张幼仪没有任何阻挡即答应,后经胡适、刘海粟等人出面周旋,徐申如最后勉强答应。婚礼上证婚人是梁启超,梁启超对徐、陆二人进行了训斥。
梁启超的证婚词: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陆小曼与徐志摩婚后,常为了共同居住在何处(北平还是上海)发生争执,徐志摩主张同在北京,但终于还是依了小曼定居上海。
从婚后的1927年到1931年徐志摩失事前,陆小曼生活奢侈而放任。婚后,她置身于“东方巴黎”之称的上海法租界,变得越发慵惰、贪玩,没了当初恋爱时的激情,似乎不再是一个有灵性的女人。她每天过午才起床,在洗澡间里摸弄一个小时,然后吃饭。下午作画、写信、会客。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听戏。徐志摩为了使爱妻心喜,一味迁就她。
徐志摩与陆小曼养尊处优的陆小曼,过去在北京便是出了名的会花钱的小姐(当时的说法是北陆南唐(唐瑛))。到了上海以后,她在物质上的欲望有增无减。陆小曼与徐志摩结婚后,每个月要花费五百到六百大洋(一个黄跑车师傅一个月的薪水是5块大洋左右,她的花费相当于今三万到四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在那个普遍贫困的年代,陆小曼如此挥金如土,苦煞了诗人徐志摩,为了维系爱情,必须多方设法拼命赚钱。当然赚钱的方式也比较单一,就是到大学代课(大夏大学、东吴大学、光华大学都曾留下徐的身影)或者是稿费,还有就是帮人推荐房子赚点中介费。
陆小曼在上海的那几年,大好光阴确实荒废在了纸醉金迷和灯红酒绿里。
1931年11月上旬,陆小曼由于缺钱花,接连打电报到北平催促徐志摩南返。徐志摩于13日回到上海家中。不料,夫妇俩一见面就吵架,徐志摩负气出走。11月19日,去北京出席林徽因发布会的徐志摩在济南遭遇空难。
徐志摩遇难之后,陆小曼甚是悲伤,究竟悲伤到什么程度,连郁达夫都觉得难以描写,陆小曼清醒后,便坚持要去山东党家庄接志摩的遗体,被朋友们和家里人死命劝住。最后决定派徐志摩的儿子徐积锴(张幼仪所生)去山东接回。
徐志摩的遗体从济南运回上海后,陆小曼见到了现场唯一的一件遗物———一幅山水画长卷。这幅画是陆小曼于1931年春创作的,堪称陆小曼早期的代表作,更为珍贵的是它的题跋,徐志摩把这张手卷随带在身,是准备到北京再请人加题,只因手卷放在铁箧中,故物未殉人。陆小曼看着这张画卷,想到徐志摩的种种好处,自此,她一直珍藏着这幅画。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再出去交际。她默默忍受着外界对她的批评和指责。正如她在致志摩挽联中说;“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她怀念志摩,致力于整理出版徐志摩的遗作,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其中的苦辣酸甜一言难尽。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姻是冲破封建束缚的自由结合,其间虽曾彼此伤害,但也曾深深相爱。
与翁瑞午的不清不楚
陆挥金似土,徐每天忙于赚钱,1927年,也就是婚后第二年,陆小曼在上海滩搭上唱戏的翁瑞午,此人乃清光绪皇帝老师翁同龢的学生之子。翁瑞午在成就、声望等方面,不能企及徐,但他有自己的优势。他的国语京腔说得不错,很会巧言令色,为人活络风趣。他是唱戏票友,与陆小曼趣味相投,而徐志摩没有此好。陆小曼天性爱美,又喜作画,翁瑞午便投其所好,时时袖赠名画,以博其欢心。慢慢,翁瑞午就在陆小曼的朋友中占了比较特殊的地位。而翁瑞午与陆小曼的进一步接近,是由于陆小曼的病(哮喘、胃病、妇科病)。
据陈定山《春申旧闻》载:“陆小曼体弱,连唱两天戏便旧病复发,得了昏厥症。翁瑞午有一手推拿绝技,是丁凤山的嫡传,他为陆小曼推拿,真是手到病除。于是,翁和陆之间常有罗襦半解、妙手抚摩的机会。”
陆小曼在翁瑞午给她推拿治病的时候曾问他:“瑞午,你给我按摩确实有效,但你总不能时时刻刻在我身边啊,你不在的时候万一我发病的话,有什么办法呢?”翁瑞午想了一下,对陆小曼说:“有是有办法的,但这个办法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好采用的。”陆小曼连问是什么办法,翁瑞午就说:“吸鸦片。”陆小曼一听是这个馊主意(鸦片的确有止疼的药效),就大骂瑞午害人。但是,后来看到翁瑞午一直在吸(翁有肺病),而且很有味道,自己又老是犯病,一时控制不住,慢慢地吸上了。
她和翁瑞午两人,常常一起在客厅里的烟榻上隔灯并枕,吞云吐雾。尽管陆小曼对徐志摩感情深厚,但她离不开翁瑞午,离不开鸦片。徐死后,她为了麻醉自己,更难以摆脱对鸦片的依赖,为此,她还坐过一夜班房。
陆在徐死后,与翁瑞午同居是事实。在上海中国画院保存着陆小曼刚进院时写的一份“履历”,里面有这样的词句:我廿九岁时志摩飞机遇害,我就一直生病。到1938年卅五岁时与翁瑞午同居。翁瑞午在1955年犯了错误,生严重的肺病,一直到现在还是要吐血,医药费是很高的,还多了一个小孩子的开支。我又时常多病,所以我们的经济一直困难。翁瑞午虽有女儿给他一点钱,也不是经常的。我在1956年之前一直没有出去做过事情,在家看书,也不出门,直到进了文史馆(因为陈毅市长介绍),让陆的才华也得到了抢救式的发挥(之前荒废的时光太多)。
陆小曼与翁瑞午陆小曼最为人诟病的,是徐死后,她一直跟着翁瑞午混,不明不白混了大半生,连个名分也没有。连胡适都看不过去了,去信要求她和翁绝交,甚至愿意承担她的生活费用。陆小曼很有骨气地拒绝了。
胡适他们不知道,翁瑞午的推拿医术已让陆有了依赖,对于她来说,翁才是能医她的药。病痛来袭时,徐志摩纵然才华盖世,也不能帮她分担一点点痛苦。人嘛,总要在不病不痛之后,才会有更高极的精神追求,也许这也是婉拒胡适的理由。
翁瑞午对她是一往情深,只要陆开心,他什么都能替她办。她当时对人说:“瑞午虽贫困已极,但始终照顾得无微不至,廿多年了,吾何能把他逐走呢?”陆小曼与翁瑞午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有一些感情,至于爱情谈不上,更多的应该是依赖吧。
陆小曼是否爱徐志摩?
陆小曼和徐志摩两人都是二婚,两人初相识时,爱得死去活来。两人对这段感情都挺认真,于是都忙着闹离婚,徐这边还算顺利,发妻张幼仪坚持了一下还是同意了,陆却为了离婚吃了大苦头。为了能和前夫顺利离婚,她不惜打掉了腹中的胎儿。陆在侍女的陪同下找了家德国诊所,结果术中大出血,胎是打下来了,从此不能生育,一过夫妻生活即昏厥,也落下了严重的妇科疾病,困扰一生,算是最沉痛的爱的代价。
除此以外,就是大半生都在整理徐志摩文集。陆在《志摩日记》写到:“我决心把志摩的书印出来,让更多的人认识他,记住他……只要我能完成上述志愿,那我一切都满足了。”1954年,徐志摩全集的稿子终于找到,陆小曼欣喜若狂。她一直保留稿子清样至临终时分。这或许是她晚年的精神寄托,也算是对志摩爱情的交代。
陆小曼陆小曼为何不嫁给翁瑞午
陆小曼曾说过自己和翁瑞午之间的关系:我与翁最初绝无苟且瓜葛,后来志摩坠机死,我伤心之极,身体太坏。尽管确有许多追求者,也有许多人劝我改嫁,我都不愿,就因我始终深爱志摩。但是由于旧病更甚,翁医治更频,他又作为老友劝慰,在我家长住不归,年长日久,遂委身矣。
陆小曼那时风姿绝艳,很多人不忿翁瑞午捡了个大便宜。实际上陆是个女病人,可远观不可亵玩矣,翁对陆的追求,更多的还是一种精神上的向往。而陆对翁则是一种依赖。
陆小曼跟翁瑞午同居时,和他约法三章:“不许抛弃发妻,不正式结婚。”她这样做或许也有其苦衷,她不能生育,也不想妨碍翁生儿育女,算是对翁的交代吧。
陆从民国翘楚到不清不楚,一方面和其娇纵任性有关,另一方面也和其自身的身体条件有关,让自己的才华荒废于儿女情长,沉迷于某种药物或者依赖,让风华绝代变成了一剖尘土,让人扼腕叹息。
事实上,一般人没有陆活的勇敢,活的随性,活的真实,哪怕是个男子。
或许,命运真是枷锁,对离经叛道者而言,挣脱束缚也是一种真实的存在状态,哪怕与现实玉石俱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