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十大经·10三禁》诗解行恒毋逆知止顺民
《黄帝四经·十大经·10三禁》诗解行恒毋逆知止顺民
题文诗:
行非恒者,天以禁之;爽违农事,地以禁之;
失政令者,君以禁之.三者既修,国家几治.
地之禁也,不堕高陵,不增下壑,毋服川泽,
毋逆地理,毋逆节令,以兴土功,毋壅民明.
进不知止,立不知让,径遂凌节,是谓大凶.
人道刚柔,刚不足以,柔不足恃.其刚强而,
虎质者困;其康沈而,流湎者亡;宪章古物,
不实者死;专利削谷,大居者虚.至道至情,
情无不有,道无不在,天道平易,真情纯朴,
播于下土,施于九州.是故王公,法天则地,
顺物自然,适时慎令,民知所由.天有恒日,
民自则之,爽则损命,还自服之,天之道也.
【原文】
行非恒者,天禁之。爽(违)事,地禁之。失令者,君禁之。三者既修,国家几矣。地之禁,不【堕】高,不曾(增)下,毋服川,毋逆土,毋逆土功,毋壅民明。
进不氐(止),立不让,径遂凌节,是胃(谓)大凶。人道刚柔,刚不足以,柔不足寺(恃)。刚强而虎质者丘(囚),康沈而流面(湎)者亡。宪古章物不实者死,专利及削浴(谷)以大居者虚(空)。
天道寿寿,番(播)于下土,施于九州。是故王公慎令,民知所由。天有恒日,民自则之,爽(违)则损命,环(还)自服之,天之道也。
【译文】
行事没有一定的准则,为天道所禁止。违背农事徭役的规律,为地道所禁止。背离教令,则为君主所禁止。上述关于行为的准则、农事与徭役的关系以及教令等等三方面的事情都做好了,国家也就差不多达到治理。
关于地道的禁忌,那就是君主在修筑宫室时不要夷平山陵、填充泽壑、堵塞河流、违逆地理。不要违反节令而滥兴土木之功,也不要违背百姓既定的农事规律。
只知进而不知适可而止,立身行事儿不知谦卑逊让,邪僻行事儿超越节度,这些都意味着大凶。人道的规律应是刚柔相济,不能只采用刚,也不可只依赖柔。刚硬强直而秉性威猛的必会困窘,沉湎逸乐淫酗于酒色的必然灭亡;只知效法古事而不合实际的是穷困不通的,侵人之利、夺人之财以扩大自己宅第的其宅第终成废墟。
天道是平正简易的,它传布于大地,延及于九州。因此王公们应取法天道,慎重地制定施行其法令,使老百姓知道如何去行事。天有恒定的法则,人们自然去取法它,如果违背它就会损伤身命,自取败亡。这便是所谓的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