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余烬化为尘埃》12345
1
我们坐在午时公园的长椅上,无所事事的下午,碧空如洗,蓝得吓人,我尝试着在天际找到哪怕那么一缕云彩也好,但是找来找去只找到一群掠过在天际的大雁,或者是其它鸟类也说不一定。
由此作为引子,不禁想起初中时期的一件事情,在一节体育课上,大家围坐在草地上听体育老师讲故事,博览群书的老师讲得眉飞色舞,尚且天真的同学们听得目不转睛,唯独我,视线聚焦点在天上,刚好注意到在我们头上有一群鸟在盘旋,可能是大雁,也可能是其它鸟类。
突然间,一滩白色的不明物体从天而降,当我反应过来那是鸟屎的时候,体育老师的头已经白了,同学们一片哗然,老师大概呆住五秒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时至今日也真的很难想象,一只鸟居然可以拉那么多的屎,以至于染白一整个人头,还淌了满脸。后来我也怀疑,也许那根本就是鸟群们精心策划的恶作剧或者某种仪式,共同拉下来的,而不是单独一只鸟的“杰作”。
这件事情,就是这样,很简单。
我讲给了李耳听,听完后她什么反应也没有,我问她不好笑吗?她说,你编的吧?我说我以我人格起誓这是真事儿。
她调侃,人格不值钱。
我说,价值还是有的。
她嘿嘿发笑,笑声里不无恶意。
我也跟着笑,不知道在笑什么。
笑完之后,是漫长得仿佛被判了无期一般的沉默。我又开始仰头在万里无云的天空里寻找云彩,这次连鸟群也找不到了,极目望去,除了蓝,一无所有。
什么?你刚才说什么?她突然问我。
我说什么?我刚才说话了吗?
她说哦,我以为你在说话。
我说我没有说话,大多数时候我都是这样,像个哑巴,虽然我也很想开口,但说出来的往往不太像是人话。
她侧目问我,哎,你最近都在干嘛?
我说,无所事事,一无所成,一无所获,一无所有,庸庸碌碌的像个混账东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像在一个巨大的甜甜圈上面奔跑,而你根本意识不到那是一个圈。她说,具体一点吧?那么久没见了,我很想知道。
我说,嗯……,没事的时候我就睡觉,沉浸在梦里,如果实在睡不着的话,就闭上眼睛,沉浸在遐想里……
她打断话问道,想什么?
我娓娓道来,想象着,跟我所爱之人结婚,离婚,结婚,离婚,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也失去了一切,然后心满意足地杀死自己。
我继续道,有时候,我也想象我是一个恶人,烧杀掳掠,无所不为,最后被处以极刑。反过来,也想,我是一个超级英雄,我不不仅要拯救人类,我还要拯救整个宇宙。但是,这往往是一厢情愿的,因为不论的人类还是宇宙,其实根本不需要超级英雄来拯救,所以怎么办呢?我就需要给人类或者整个宇宙搞一点什么事情出来,然后我再道貌岸然的出来拯救世界。
我会获得人们的掌声,获得尊敬,获得无上的荣誉,人们会为我而疯狂,也不乏妒忌者等等诸如此类。
不过,这一切,总有一天我会厌倦的,因为我总是在重复着同样的事情,悄悄制造问题,挺身而出解决问题,不论我换多少种花样,但其内在本质还是一样的。所以有一天我总会厌倦的,然后我就得杀死自己。
可是我是超级英雄啊,我可能是不死之身,而且人们宁愿自己死去也不愿意我死去,因为久而久之我已经成为了他们一种不可或缺的信念,乃至成为不少人心目中的神或上帝。
所以,即便我杀死了自己,或在战斗中死去,人们也会想办法救活我。就像电影里超人对蝙蝠侠的那句话一样:“你不让我活,也不让我死。”
于是我最后就只能不死不活的活着。啊!我都在说些什么啊,你能听懂吗?
她说,能。
我说,那就好,我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可能只有你一个人能听懂我说的话了,所以这些话,在我死之前,可能只有你一个人听过,死后的话就不知道了。
有时候,我也看点书,倒不是为了打发时间,虽然我觉得我尚且还有不少时间,但怎么也不至于多到需要用来打发吧?唉,人生何其短暂,可是多少人却把自己短暂的时光,用来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给打发了浪费了,然后在临死之际后悔莫及,各种假如要是当年如何如何就如何,我觉得这是人类最大的不幸之一。
所以我绝不打发时间,也无时间可打发,虽然我的生活烂成一团,但我所做的每一件事也都是有着目的性和意义的,而不是闲得没事儿找事儿。
你呢?我说了这么多,也说说你?
她说,你真让我惊讶,在我想象中,你的人生不应该是这样的。至于我,我结婚了。
我说,哦?是吗?什么时候的事情?不会孩子都老大了吧?
她忍俊不禁,那我得多早生孩子?
我说,所以呢?
她说,他死了。
我并没有感到意外,问,怎么死的?她声音低了下来,人们都说他自杀,但是我不信,他不是那样的人。这也是我为什么来找你的原因。
我问,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她摇摇头,微风中一缕发丝粘到了嘴角:我也说不太清楚,就感觉,你们很像,所以我觉得也许能在你这里找到答案。
我说,那你现在找到答案了吗?
她说,还没有。
我沉思了片刻,目光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是好,渐渐地眼前变得模糊了,她也模糊了,恍若置身梦境一般。我问她,国外的生活怎么样?你看上去好像还是一样。
她说,也就那样,坏的可以坏到骨子里,好的也可恍若童话,但最终还是像你说的那样,就好像一个巨大的……圆圈,而我们却根本意识不到,一直在上面转啊转啊,转个不停,呵呵。
在出国之前,我可天真了,总觉得外面的世界如我想象那般美好和谐,可是实际上,并不是那样。后来慢慢的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最美好的,永远都只在我们的想象之中和记忆之中,而不是在现实之中。
就好像我的丈夫,在他没死之前,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好,我固然爱他,但我们的生活无论怎么说也没有童话般美好。虽然可能在外人看来我们幸福美满,但实际情况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
直到他去世,也够讽刺了是吧?我居然渐渐地发现记忆里的他那么的美好,就好像一场美梦,那些所有的不好都不见了,只剩下好的,甜得如同蜜一样。
老实说,我并不是很伤心,倒是那些回忆让我很满足,这好像有点过分是吧?或者说,我成了一个活在回忆里面无法接受现实自欺欺人的废物。
我说,也不一定呢。
她长长吸了一口气,说,是啊,不一定,也没有什么是一定的,所以我来找你了,并且不打算再回去了,我想要换一种方式去活,也许就像你说的超级英雄那样,或许我也厌倦了,我需要换个花样,不论其内在本质是一样还是不一样。
我问,那你打算怎么做呢?
她说,在见到你之前,我打算先见到你,在见到你之后,我也在想这个问题。
我说,你不是说想在我身上找到答案吗?
她恍然,是啊,我要先找到答案。
她扭头看着我,依旧如像少女般天真,稚气,美好,问,你会帮助我吗?
我说,会,不过你得先帮我一个忙。
她说,我会尽我所能。
我说,我刚想起来我好长时间没吃东西了,而且现在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她好像在忍着笑,说着就站了起来,那走呗,想吃什么?
走出午时公园,不知不觉竟然已近傍晚。漫步在洒满金黄的行人寥寥的大街上,她说,如果你需要钱的话,我可以借你。
我顿了一下,说,不太需要,我有钱,只是没带,你刚刚是不是误认为我正过着那种穷困潦倒一文不名的生活?
她嘿嘿笑道,一看就是嘛。
我低头瞄了一眼自己的穿着,的确有些不太体面,衣服虽然还算干净,但太大不合身,且破旧不堪,我已经想不起来我到底多久没有买过新衣服了。
她问我,你想吃什么呢?
我遥望着不远处的一家超市,在金黄的夕阳里面有点迷离,垃圾食品。
她扭头看着我,什么?
我重复,垃圾食品,就是我们小时候常吃的那些鬼东西,虽然现在才知道不健康,不卫生,但便宜,还依旧好吃。
她笑得如斜阳下的晚风,说,好。
我说,我从不忘事的。
她快步走到我前面,倒退着走,仿佛回到了少年,像个孩子一般背着手盯着我,问道,那你还记得那晚的事?
我说,我记得。
是的,我记得,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年我应该是十六岁,而她十三岁。那天晚上,我被我的两个好朋友捉弄了,至今我都不知道他们那时候是怎么搞到春药的,总之他们成功的骗我喝了下了药的饮料,并且成功的诱使我把李耳约了出来,还是在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
当我迷迷糊糊地在朦胧的夜色下等到李耳的时候,我那两个好朋友已经不知去向。
但实际上他们当时只是躲在了一旁隐蔽的地方正用摄像机拍着我们。
李耳比较早熟,虽然年仅十三岁,但身体的发育却近乎成年,不知情的人都以为她十七八岁,而不是十三岁的豆蔻年华,而且她长得好看,明里暗里喜欢他的未成年男孩和成年男人多得要命。
不过,我并不是其中一个,我并不喜欢她,我觉得她好看,我喜欢她,就跟我喜欢我的那两个整我的好朋友一样。
年仅十三的李耳,在那个时候的我们看来,不论是身体还在性格,可谓是千般清,万般纯。在夜色的衬托下,我第一次发现她美得不像话,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有种触电的感觉,那些从来不敢想也认为不能想的事情在见到她的那一瞬间,全部都好像冲破了牢笼的猛兽。
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好像被鬼魂附身了一般。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叫性,或者性意识觉醒。
当时的李耳几乎没有任何防备之心,只是显得有些迷惑,问我,你怎么了?
而我已经忘记了我是用什么理由把她约出来的,总之不是事实,而是欺诈。我只能死死地盯着她,不受理智控制的谋划着,呼吸越来越急促,甚至萌生出把她剥光之后揉进自己身体里面不可思议想法。
她看到了我的脸色,有些被吓到了。又问了我一遍,你到底怎么了?
我脱口而出,我喜欢你。
她一下子就红了满脸,声音很小的问道,这就是你叫我出来的原因吗?
我绞尽脑汁的想着,发现这好像并不是我叫她出来的原因,但那些好像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此时此刻,我非得让她知道不可,而且非得做点什么不可。
我的呼吸越加急促,整个人陷入了一种疯狂难以自控的状态,大声说,我真的喜欢你,李耳,你,能不能让我亲你一下?
她大惊失色,你在说什么呀!
我走近她,她还傻愣在那里,直到我抱住她的时候,她猛然一把推开了我,我摔倒在地。她带着哭腔后退,叫道,余烬你疯了吗?
我快速爬起来,朝她扑去,哀求着,求你了,求你了,我真的很喜欢你,让我亲一下,求你了,就让我亲一下。
她转身就跑,我追上去从后面把她扑倒在地,她就像一只被吓坏的羔羊,出于本能的反抗。
我尝试着去亲她,但只得到了狠狠的几个巴掌。我用一只按着她,另一只手尝试着去脱她的裤子,她突然撕心裂肺的惨叫了一声,声音特别大,我愣了一下,就在这一愣之际,她的膝盖猛地顶了我裆部一下,我一声闷哼,立时眼前发黑,伸手去捂,趁着这个机会,她挣脱开了我,我看到她满脸是血,站起来转身就跑,而我疼得失去意识。
我伸手拉住倒着走的李耳,说,小心。她差一点就撞到了街边的路灯,停下来回头一看,她若有所思的看着我,伸手掀开了自己额头上刘海,仰着头给我看,说你看,那个伤疤现在还能看出来呢。
那件事她已经原谅我了,所以当我再次看到她额头的伤疤的时候感伤之情胜过自责,虽然那事我也没怎么怪过自己。
我说,不太明显了,得仔细看。
她放下刘海傻笑起来。
我问,笑什么?
她转过身,继续与我并肩而行,说,我还是在认识安德之后才明白你那天晚上的。想想也挺不可思议的。
我不太明白,侧目看着她问道,怎么说?他也给你下药了?
她痴痴的笑着摇头,说,类似吧。
快到超市了,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零食开始攻陷我的思维空间,我随着李耳快步走了进去。
2
从超市里面出来的时候,我手里提了满满一袋子垃圾食品,都是我们小时候爱吃的那些,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不仅仅是孩子,成年人也吃得忘乎所以,从来不会去想卫生健康与否。
我们在超市背面的一个僻静处找了一块草地坐下来,算不上野餐,也没有人野餐吃垃圾食品。我实在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多久没吃东西了,不看到吃的东西还好,一看到之后就觉得自己再不吃东西的话三秒之内就得生生饿死。
吃相什么的也不在乎了,就一个字,吃!如果可以的话,我巴不得连包装袋都一块儿吃下去。
不过李耳没怎么吃,就在一旁帮我撕塑料袋,不时看着我傻笑,那样的表情不禁让我想到人们给动物投食时的表情,忍不住问她笑什么?她反倒笑得更厉害了,好像我讲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吞完嘴里的东西以后我再问了她一遍,不成想她竟笑得前仰后合,又是拍手又是蹬腿,引得路人侧目而视。我担心她蹬到我,赶紧挪开一些,一边制止道,好了好了,再笑就要猝死了,有相关科学研究证明,人过度发笑不止,是会引发胃痉挛导致大脑缺氧而直接猝死的。
听了我的话,她慢慢停了下来,眼角有泪痕,再问她笑什么,她还是不肯告诉我。
天边的夕阳已经下了山,天空渐渐由红色变成灰色。那一袋子东西,我吃了大概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也不想带回去,就随手送给了路边刚放学回家的孩子们。
漫无目的走着,我问她,怎么样?到我那里去?还是你自己住酒店或者宾馆或者其他?
其实我是不太希望她去我那里的,但这话又不得不说,不然就会显得我心虚。
不无所料,她毫不客气地说,去啊。
根本不用问,这个去啊就是去我那里的意思。我呆了一下,说,行吧,先带你过去看看,不嫌弃的话就随便住,不喜欢的话也没关系。
她点了点头,慢慢跟在我身边。
我带着她朝城中村走,一边跟她解释,那里其实并不是我的家,严格说起来,我早就没有家了,那里只是一个我临时居住的地方,你懂吧?
她什么都没有说,我也没有扭头看她。
走了大约十来分钟,身边的环境逐渐肮脏破旧起来。我住的地方说好听点是城中村,说不好听点则是贫民窟。沿途自然不会有什么赏心悦目的风景,如果你是第一次去的话,越往里走你越会觉得压抑恶心,或许还会怀疑我不怀好意。
这里面住着各式各样的穷人,酒鬼,疯子,傻子,流浪汉等等诸如此类,房子多数是平房和自己用垃圾搭建出来的奇形怪状的居所。
我算是幸运的,还不至于沦落到需要用垃圾搭建自己的住所,我居住的地方是一栋为数不多的三层小楼。由于我的房东特别爱看小说,特别我写的那些垃圾玩意儿,所以我不用付他房租,或者换一种方式说,我给他的房租就是按照他的特殊喜好定期给写他一些垃圾玩意儿,其实那些垃圾也不见得都是我写的,毕竟即便是垃圾写起来也是需要花时间和费心思的。
在这样的地方,像李耳这样打扮漂亮的女性,如果晚上一个人独自出行的话,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的。不过这种地方一般也没有她这样的人来,而且只要是在这种地方出生或者生活在这里的人,即便你长得再漂亮再英俊,生活也会以极快的速度让你变得丑陋不堪或平平无奇起来,因为连生活都是一个极大的问题,保养和打扮这种事情,简直就是他妈的天方夜谭。
我如实得跟李耳介绍着,不时跟路人擦肩而过,路人的目光总是对李耳有些不舍,倒也并非恶意,只是这里很少有她这样的人来。
她那一身的打扮,一看就是上流社会的人,加之气质不凡,就更加的引人注目了。我正说着什么,李耳忽然打断我的话,好像才反应过来,问道,哎,你刚才说写小说?
我说是。
继而补充道,不过恐怕不是你想的那样子,凡是我写的东西,不论是娱乐文学,还是严肃文学,几乎都没有人要,就算有人要,我也写不下去。怎么说呢,其实有时候我也可以写出一点不错的东西来,但是如果有人告诉我说,你写得还不错,把你东西卖给我吧,我就一点也写不出来了。
她问,怎么会这样?
我说,我也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呢?
继续走,我也不再跟她介绍什么了。然而生活总是那么的无聊且有趣,戏剧化的事情总会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发生。
在我们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迎面走来两个打扮奇特的青年,一个染着拖把头一样的绿发,带着鼻环,脸色有些发黄,另一个则顶着一头棉花糖一样的红发,脸色有些发绿。两个青年见到我们的时候对望了一眼,走近时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拖把头娴熟地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刀,棉花糖跟随着掏出一把黑色手电。拖把头嗖地一声弹出弹簧刀,模仿着电影里面坏人那种惯有口吻威胁道,不要动,不然捅死你。
距离相当近,我和李耳定在原地。
棉花糖冲我们挥舞着黑色手电,目光主要锁定李耳,跟拖把头的声音比起来,他的声音没有什么威慑力,就好像一个演技拙劣的冒牌演员,说,把钱,和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
拖把头的目光和手里的弹簧刀锁定着我。他们配合得还挺好,应该没少干这样的事情。
李耳凝住不动,棉花糖催促道,快点。
拖把头盯着我,思索道,我见过你。
我说,我在这里住了十年。
棉花糖急不可待地说,谁管你,在这里,住了多久快把钱拿出来。
我摇了摇头,说,没有钱。
你说没有我就信吗?
棉花糖用手电指着我,命令道,抬起手来。
我慢慢抬起手,他走近弯下腰就去摸我裤兜,我猛一抬腿,膝盖撞上他下巴,他一声闷哼,直起腰想要用手电打戳我,我后退两步,冲他肚子上就是一脚,把他踹翻在了地上。
拖把头举着弹簧刀对我欲刺未刺,惊慌失措地叫道,不要动,不然捅死……
话还未说完,李耳的包就砸到了他的头上,随着一声惨叫栽倒在地,手里的弹簧刀也掉了。
棉花糖爬了起来,叫骂着,手里的黑色手电滋啦啦作响,这时我才反应过来,那不是手电,而是一个电棍,吓得我连忙退开好几步。
李耳慢了一下,棉花糖的电棍没有电到我,转而冲着李耳去,李耳吓得花容失色,叫了一声不要,正要电上的时候,棉花糖居然停住了。
趁着这个机会,我冲过去猛推了他一把,他趔趄几下,一头撞到墙上,手里的电击棍掉到了地上。李耳反应迅速的捡起电棍,见旁边的拖把头正爬起来,过去冲着拖把头的大腿就是一通滋啦啦电击,直到把他给电晕。
棉花糖撞到墙上靠着墙转过身来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幕,李耳回过身见棉花糖还站着,手里滋啦啦的电棍立马对准了棉花糖,棉花糖见李耳要去电他,直吓得连连摆手求饶:别别别,姐,姐,错了,错了,不要,电我。
多大了?李耳有些气急的用电棍指着棉花糖,一步步逼近。棉花糖背靠着墙,声音发颤,说,十,十八,姐,姐,别别,真错了。
我捡起地上的弹簧刀,对李耳说,走吧,算了。
李耳用电棍指点着棉花糖,咬牙切齿地说,真想电你一下。棉花糖连连摆手,别别,别,错了,我真的错了,对对,对不起。
算了。李耳失望地摇了摇头,转身跟上我。走出那个小巷子以后,我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棉花糖正在“抢救”地上的拖把头,李耳也回头看了一眼,不过什么也没说。
快要到我的住处的时候,我问她,你胆子怎么变这么大了?就不怕把人电死?
她嘿嘿笑,说,是你胆子变小了吧。
我斜睨了她一眼,没说什么。
她摆弄着手里的电棍,说,这东西不错呢。
到了一栋破旧不堪的楼房前,我放慢脚步,说就这里,李耳抬头打量了一眼。我领着她朝楼里走去,一边说,三楼。
上了楼,打开门,我让她先进去,我随后带上门,看着乱得如同垃圾堆的房间,我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来缓解自己的尴尬。
李耳惊奇地打量着自己四周堆积成山的书,说,这么多书?靠吃书生活吗?
我说,不!你别看我这里书多,但其实,这些书都是我从收废品的人那里论斤买来的。所以严格说起来,这些东西并不值钱。
她回头看着我,那你买那么多干嘛?
我踢开脚下的一本书,说,显摆啊,你看,我拥有这么多书,是不是一下子就觉得我博览群书才华横溢学富五车诸如此类等等?
她点头,若有所思的笑了笑。
3
在这个仿佛下一秒就要腐烂的地方,我拥有着两张床,一张是再平常的过木制单人床,另一张是我用一千二百本书搭建出来的书床。
夜深,我躺在书床上,躺了很久很久,没有睡意,没有思绪,仿若一个空洞,急需要什么来填充一下,不然随时都有可能坍塌。
过了那么多年,我实在没想到我还能再见到李耳,在见到她之前,我曾一度认为她死了,不仅这辈子见不到,即便有来生的存在,我们也顶多不过是擦肩而过的陌路人。
不仅仅是她,也包括我曾经认识的所有人,比如亲人,比如曾经捉弄过我们的两个好朋友。
让我想想,他们叫什么名字来着?
立青!记忆中,他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不论是作为一个男生还是作为一个女生来说,他的皮肤都异于常人的白,有点像白血病患者,由于性格内敛,他总是给人一种莫可言喻的神秘感。
阿文!立青相较于阿文,我可能更加喜欢立青。阿文从小就是出了名的调皮捣蛋,同时也是我们三个人里面最开朗活泼的那个,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只要有他的地方,就必然有笑声,或者吵闹声,甚至是层出不穷麻烦事儿。
那时我跟立青是很多家长和老师眼中的好孩子,而阿文,则是最让人操心和厌恶的“坏孩子”,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他跟我们俩居然能玩到一块去。现在想起来,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
听说,阿文的生命止步于二十岁,因为一个女孩,他捅死了两个人,在被捕之前,他割开了自己喉咙。在这个消息传到我这里来的那天晚上,我也正打算割开自己的喉咙,如果我再稍微晚一点知道的话,我现在恐怕也跟着阿文到了另外一个也许压根就不存在的世界里面去了。
那天晚上,我梦到了阿文,他还是少年时稚气未脱的模样,他以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看着我,语气哀伤地说:老余,死这种事情,交给我,活着的事,交给你们,答应我。
我骂了一句,猛然从梦中惊醒,我在床上胡乱挥舞着手,以为他就在我身边,想要狂揍他一顿,以发泄我心中的怒气,和伤痛。
正打算停止这些回忆的时候,忽然听到李耳的声音从门外轻飘飘地传进来,我睁开眼睛,眼前除了黑暗一无所有,也没有光从门缝里透进来。
她又叫了一声,声音轻微得就怕吵醒我一般,显得那么的不真实。我有气无力地应了她一声,声音立马被黑暗和寂静吞噬,怕她没听到,接着又加了一句:怎么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的声音再次缓缓飘进来,问我:余烬,你可曾爱过任何人?
我稍微思索了一下,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回答道:不曾。
她似乎也思索了一下,又问:那你觉得,将来的你会不会爱上什么人?
我毫不犹豫的说:不会。
哦!她冷冷地应了一声,表示知道了。随即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没有给我提问的机会。
第二天,醒来得有点晚,拉开窗帘以后,发现外面阴雨绵绵,时间是上午十点,天色看起来却只有凌晨五六点的样子。
我没有见到第二天的李耳,只看到了她在我房间里面留给我纸条,只有两个字:走了。
只有两个字。
我不明白,什么都不明白,或许可以试着打电话问,但想了想,觉得没必要,如果她真愿意告诉我原因的话,就不用只留两个字了。
很多事情我都不明白,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明白的越来越多,越想去搞明白越搞不明白,如果我继续追寻下去的话,最后恐怕得搞死自己,所以我也在努力的去做一个尽量不要思考的人。
可是,能行吗?
人生来就注定是会思考的动物,即便一个人从一生下来就是个傻子,可他同样也会思考,只是我们一般都不会知道傻子们到底在想什么,就如同傻子们也搞不懂我们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站立在窗前,看了大概两个小时的雨,雨中偶尔会有行人撑伞而过,也有孩子不顾大人的劝阻欢欣鼓舞的从雨伞下面跑出去。看着眼前的情景,我忽然觉得,我也应该跑出去,像个孩子一样,无所顾忌地从雨伞下跑出去,从屋里跑出去,从一切能遮风避雨的地方跑出去,最好能跑得远些,如果可以的话,最好不要回头,只管向前就好,即便前方泥泞不堪,即便头顶电闪雷鸣,即便暴雨如注,即便所有的人都对此避之不及。
哈!对,就这样。
我换上了一条宽松的短裤和一件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运动体桖,至于鞋,找了半天,我实在找不到也想不到这个世界上有什么鞋是适合在雨天奔跑的,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不穿鞋。
犹记得,曾看过一本书,讲的是一个行为艺术家在雨中裸奔的故事,他之所以那么做,其实也并不是非要表达什么,仅仅只是因为想去做。
我赤着脚,跑下楼,踩踏着浑浊的雨水,开始奔跑,没有任何目的地的奔跑。
伴随着时缓时急的风雨,我跑过肮脏的巷子,跑过繁华的街道,跑过稀疏的人群,跑过空旷的广场,跑过废弃的公园,跑过高耸入云的建筑群,跑过漂浮在水面的木桥,跑过恶臭扑鼻的垃圾场,跑过虚伪,跑过狡诈,跑过憎恨,跑过枯燥无聊,跑过纸醉金迷,跑过穷困潦倒,跑过山川,跑过大海,跑过蓝天,跑过梦的彼端……
4
在我一头扎进路边的水沟之前,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居然忘记了那么多东西,那些被我忘记的,大大多数是我选择性失忆,一部分是偶然性失忆,还有极少的一部分间歇性失忆,总之就是我忘记了很多东西,就差没忘记自己的名字了。
我就像条死鱼一样浸泡在路边的水沟里,身体随着浑浊不堪的污水缓缓移动着,我也不知道身下的水流要将自己带到哪儿去。恍惚中,我看到有一个男人漫步在我头顶的高压电线上。
雨天,高压电线,在雨天漫步在高压电线上面的男人,我想起来了,那个男人是立青。
他曾经跟我说过他想要在雨天漫步在高压电线上。这样的话出自年仅十三岁的他,让当时的我感觉极其的怪异和难以理解。
我们就读于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级,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在认识他之前的记忆里,我能清楚的记起班上每一个同学的名字,但唯独没有关于他的任何记忆,他就好像是某一天突然凭空出现的一般。
那是一个阴雨天,绵绵细雨从早下到晚,又从晚下到早。不上课的时候,我喜欢找一个安静的角落坐着看雨或什么也不看。那天,我坐在学校新修的教学楼的台阶上,看着雨,没有任何思绪,不时往嘴里塞一块橘子,没有任何滋味,之所以吃,仅仅是不想浪费,或者说,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一尊像在看雨的雕塑。
不知何时,他坐到了我身旁,用着几乎跟我一样的姿势看雨。见我看他时,他微微提起了嘴角,用半张脸对着我,说,立青。
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你说什么?
他稍稍把声音提高了一些,我叫立青。
我愣了一下,说,余烬。
他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雨,过了好一会儿,他开口问我,橘子好吃吗?
我把剩下的一半递给他,没说话。
他默默地吃完,侧目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在哭,在我当时的认知里面,他那副模样一点都不像个男生。我没有想过去安慰他,我也不会安慰人,只能假装不知道。
我们就默默地在那儿坐了很久,在起身离开之前,我没有再看他一眼。
所以我是先认识了立青,而后才认识阿文的。
意识清醒的时候雨已经不下了,天已经黑了,人依旧泡在水里,我是被冷醒的,摸索着从水里爬出来以后头疼不已,好像撞到了石头,还好没有撞破,只是脑门上鼓了一个包,就好像里面有一只角急不可待的要钻出来一样。
我很冷,很饿,头还疼,身上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皮肤被泡得苍白乃至浮肿。从水沟里面爬出来才发现这地方异常偏僻,大概几公里之外才能看到几栋零星的房子里面发出的冷冷灯光。也真没想到,我居然能一口气跑这么远。
站在原地瑟瑟发抖的想了一阵,我好像除了回去之外也别无选择,除了那个地方,我实在想不到我此时此刻该去哪儿,或去找谁。
猛然间发现,这些年下来,除了我那房东之外,我貌似一个人都不认识,也没有任何人认识我,我如同尘埃一般的活着,似乎也将要如同飞灰一般的化去。于是在他人眼里,我就从来不曾存在过,毕竟没有人会去留意尘埃或飞灰。
在黑夜里走了大概半个小时,找到了一条公路,拦到了一辆车,开车的老头也不得不停下,除非他想撞死我。老头很生气,但看清我这幅模样以后是震惊,就好像见到了鬼一样。
我说,别怕,就搭个车,回市里。
老头犹豫不决,满脸疑虑,你这,怎么了?
我趴着车窗,说,没事儿,就摔了一跤。
老头半信不疑地看着我,我就当他同意了,说,麻烦开下后座的门?
哦!哦!老头有点懵,但还是打开了后车门的锁。我上了车,老头动作迟缓地把车开动起来。我猜想,此时此刻老头的脑子里面一定充满了一些比较可怕的想法,比如,自己车上上来了一个疯子,或者逃犯等等诸如此类的想法。
后座上刚好放了一条毯子,就好像是专门为我而准备的,我二话不说就拿起来裹到自己身上,顿时感觉暖和了不少。见老头害怕,就安慰他,被怕,我不吃人,载我回市区就好,谢谢您了。
我知道,老头并不回市区,一看就知道,但你若要问我到底怎么看出来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总之,我还知道,他肯定会送我回去,如果到时候他愿意的话,我还可请他上我那儿去喝杯茶,虽然我那儿的茶叶可能发霉了,甚至有老鼠屎在里面也说不一定。
车子缓缓行驶在雨后的夜幕下,过了大概四五分钟,老头故作镇定问我,你要到哪儿?
我紧紧裹着毯子,说,如果方便的话,送我到XXXXXXXXXXXXXXXX。
老头沉默着,开车的动作变得有些僵硬起来。
我说,您肯定知道那地方,前阵子一个孩子就是在我们那儿被人奸杀的。
老头嗯了一声算作回应,随即加快了车速。
大概用了半个小时左右,老头就载着我把车开到了城中村边上,他把车停在路边,苍老的声音里面带着哀怜,说,里面的路,我不认识。
我说,那就到这里了,本来还想请您到我那儿去喝杯茶来着。
老头如获大赦般的说,不了不了,你快走吧。
我笑道,叔,谢谢您。
老头摇头道,不客气不客气。
我打开车门,下了车,朝着我熟悉的路走去,后面很快就传来老头发动车子的声音。
车灯在我身上晃了几下,让我忍不住去想,这老头会不会开着车突然从我后面撞上来?当然,答案肯定是不会,这样的情节一般在电影里面很常见,现实的话,一般不会发生。
我朝着住的地方走去,路边的灯大部分都是坏的,地面坑坑洼洼,垃圾遍地,这样的路如果不经常走的话,在这样的晚上走极容易摔跤。走了一半,才发现老头的毯子还在自己身上,也没办法,我也不可能追回去还给他。
附近的小超市还开着门,我需要吃点什么,于是走了进去,开超市的老女人见到我也没说什么,或许是见怪不怪吧。拿了一些吃的,老女人算了钱,告诉我一共三十八,我说,先欠着,老女人瞪了我一眼,我不认识他,但我觉得他应该记得我,毕竟我经常在她这儿买日用品,虽然好像有好一阵子没来了。我问他,不行吗?老女人抽了抽鼻子,一副我刚才放了个臭屁的表情,说,行,怎么不行,别忘记就好。
我嘿嘿笑道,我记性很好。
提着东西正打算转身走人时候忽然想到一件事儿,便问,几点了?
老女人极其不乐意的掏出手机看了看 ,那神情就好像我强暴过她一样,然后从她嘴里吐出来的字就好像一堆喷射而出的羊屎蛋子。
十点半!
我没想到,李耳居然在我门口等着我。
见到彼此的时候,我们同时问了相同的问题:你去哪儿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李耳看清楚我这幅模样后接着又问,你怎么了?
我耸了耸肩,摔了一跤。
李耳直勾勾地看着我,眼里盈满了怀疑。我把裹在身上的毯子拿下来,对她说,别站在门口。
她一脸疑惑的看着我。
我正对着门后退两步,说,钥匙锁里面了。
说完冲着门就是一脚,门应声而开。
回到屋里,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李耳坐在客厅的书堆里面看书。
我还是有些冷,于是拿了一床被子来裹在身上坐在沙发上吃东西,吃了几口,总觉得应该说点什么,就自言自语般的说道,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李耳低头呆呆地看着书,说,我也不知道该去哪儿,所以就回来了。
我侧目问她,你不是来我这里寻找答案的吗?你还要去哪儿?
李耳说,我也不知道。
我说,行吧。
然后继续吃我买来的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李耳抬起头来盯着我的头问,可以告诉我吗?你这是怎么回事?
我咽下嘴里的东西,告诉她,刚才说了啊,摔了一跤,你还真别不信,我他妈掉路边的水沟里面了,我还看到立青在高压电线上面漫步。
我接着说,立青,你还记得吧?
李耳说,记得,两年前他给我寄过一封信。
我稍微有些惊讶,他为什么给你寄信?
我有点想不通。
李耳沉思了一下,说,再说吧,我困了。
5
夜色格外浓重,思绪在这个时候也显得极其的苍白且无力。吃完东西以后,一阵前所未有的倦意袭来,就想,好好睡一觉吧,于是就裹着被子像具死尸一般躺到了我的书床上。
深夜,也不知有多深,唯知道自己睡得很深很沉,连个梦都没有。睡得正好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李耳轻飘飘的声音,离得很近,不是在门外,而是在我边上,也不知道她到底又要干嘛。
怎么了?
我含糊不清地问了一句,没睁眼。
余烬,你可曾爱过任何人?她问。
不是问过了吗?我试着睁开眼睛,但什么也看不到,只能感觉到她就在我旁边站着。
想再问问你。她说。
没有。我说。
她又问,那你觉得,将来的你会不会爱上什么人?
我说,不会。
她哦了一声,走了。到门口的时候,她停顿了一下,说,如果我告诉你我来自未来你信吗?
我嗯了一声,只想继续睡觉,其它的都不重要,就算下一秒世界末日也是如此。
不知过了多久,又听到李耳的声音,不过这次不是叫我,而是她的惊叫,我猛然坐起来,听到旁边的房间里面有东西摔碎的声音。
怎么了?我冲着门大声问道。
但是没有回应,我忙起身下床,也没想着开灯,刚把拖鞋穿上,一抬头猛然看到一个黑影站在我身旁,一看就不是李耳,下一秒,一个发光着光,滋啦啦作响的东西杵到了我身上,不到五秒,我在浑身抽搐中失去意识。
再度恢复意识时,天还没亮,房间里还是黑的,我发现自己睡在地上,手脚被捆满了绳子,到这一刻我明白发生了什么,这是报复。
隔壁有声音传来,是李耳的声音,但那不是正常的声音,而是嘴巴被堵住以后从鼻腔里面发出来的声音。我张嘴想要咒骂,却发现自己的嘴被贴上了胶带,也只能从鼻腔里面发出一点哼哼声。隔壁李耳的声音越听越不对劲,不用想我都知道隔壁正在发生什么,而此时此刻,我所能做的只是哼哼着像条蛆虫一样在地上极力蠕动。
这时有人开门进来,我趴在地上有半个脑袋可以伸到书房门口,正想求救来着,但看到从黑暗中进来的人影时心瞬间凉了半截。
那家伙正是前个晚上在巷子里面打劫我们的两个青年之一,顶着一个棉花糖形状的脑袋。认出他的瞬间我有一种想要冲上去捣碎他脑袋的冲动,可惜我爬不起来,手脚也都麻木了。
棉花糖手里提着一个袋子,匆忙地走进了隔壁的房间,接着就听到他的声音,你在干嘛?
拖把头的声音里充满了亢奋,干她。
棉花糖的声音说,钱,已经取到了,我们走吧。
拖把头嘿嘿笑道,先等等,干完再走。
棉花糖抗议,你不能这样。
拖把头提高了音量,骂道,操,她又不是你妈,上次那事儿老子就不跟你计较了,这次你还要阻拦我,李勇你他妈是成心跟我过不去吗?
棉花糖劝说道,哥,够了,真的够了,钱,咱们已经有了,离开这里花点钱找个妹子你想怎样,都行,咱们已经抢了她,就,不要再那样了。
突然啪的一声响,拖把头气急败坏地骂了起来,操你妈的,那样是哪样?你到底想我怎样?老子干她又不是干你,你他妈怎么那么多屁话?
棉花糖语气慌乱了起来,你……你就,没点良心吗?你已经杀了一个,你还想,再强奸一个,我们不是说好了吗,只求财,不害人。
拖把头怒道,去你妈,别跟老子讲良心,你要不想干的话给老子滚出去等着。
伴随着李耳惊恐的声音,棉花糖叫道,你,你不能,不能这样,你不能……
拖把头怒吼起来,操你妈反了天。
他们打起来了,我看不到,只能听到,他们在打,打得异常激烈,有东西摔到了地上,撞到了墙上,甚至砸碎了窗户。
伴随着拖把头的咒骂声,打斗约持续了两三分钟,然后突然安静了,静默了大约十秒,听到拖把头的声音里充满了惊恐,救……救护车,李勇,救我,救我,我错了,救我……
拖把头的声音越来越小,很快再度陷入了静默。在这静默中我像条蛆虫一样蠕动着,挣扎着,想挣脱身上的绳子,但一点用都没有。
挣扎了大概两三分钟,我绝望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棉花糖拿着一把带着血腥味的刀走向我,在我身旁慢慢蹲下来。
我没有再动弹,也没有发出声音,我不想表现得那么懦弱或者那么惧怕死亡,我竭力抬头瞪着他,即便知道他看不清我的脸。
棉花糖用手撕下粘住我嘴巴的胶布,声音嘶哑地对我说,我杀了他。
我稍微有些颤抖,也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怕的,问他,李耳呢?
棉花糖也在颤抖,但他的颤抖尤其剧烈,就好像身处在冰窟里面一般,听到我的话后他顿了顿,声音都在发颤,她,她还好。
我问,你还想要怎样?
棉花糖沉默着,我看到他拿刀的那手握得很紧。他握着刀的手离我越来越近,我没有动,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心里很清楚,如果他真要杀我,不论我求饶还是咒骂都不会有用。
在一些电影里面,即将被杀的一些小角色总会在生命的最后发出凄惨的求饶,跟将要被宰杀的牲畜也没什么区别,毕竟谁会不想好好活着呢?
我也的确是一个小角色,但是我不想求饶。
最终他的刀没有捅到我的身体里,而是割开了我身上的绳子,绳子都松开后我极其艰难地站起来,手脚都处于极度的麻木之中。
我扶着墙朝隔壁房间走去,到门口看到李耳衣衫不整的坐在床上,床脚边的地上躺着拖把头,地面淌满黑色的液体,腥臭味不禁让我想到菜市场垃圾堆里面的死鱼。
我就那样站着门口,看着眼前仿佛定格一般模糊不清的画面,等待着手脚恢复知觉。
天开始亮了,地上的液体显得更加黑了,我的手脚也都恢复了知觉。棉花糖走到我身后,声音如同晚期病人一般绝望,可以晚点报警吗?
我没有说话,看着地上的尸体,看着坐在床上一动不动的李耳,看着凌乱不堪的房间,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一生。
我想,亲手埋了他。棉花糖在我身后说。
我还是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就当我默认了,走进房间拿我的行李箱把拖把头的尸体给装了进去,然后又开始清理地上的血迹和收拾房间,我和李耳就一直这样静静地看着他,就好像看一场极其无聊的电影。
等他彻底清理和收拾好整个房间的时候天已经完全亮了,不过还是傍晚一样的早晨,而且外面全是雾,雾中隐隐可以看到丝丝细雨。
收拾完了,清理好了,他看看我,看看李耳,最后看着地上鼓鼓的行李箱,说,对不起。
说完看向我,鞠了一躬,说,对不起。接着又给李耳鞠了一躬,说,对不起。
他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准备走了。
我叫了他一声,李勇。
他头也不回地在门口停下脚步,等着我的话。
我问,你有亲人吗?
他低着头说,他就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沉默了一阵,说,你走吧,我不会报警的。
他站着不动,好像在犹豫着什么,犹豫了一会儿,用极其细微的声音说,我有病,我该死。
我想说点什么,但是他走了,走得很快,很快就消失在门口,消失在雾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