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抱我一次好吗

文|小王子he玫瑰
再抱我一次好吗?就像第一次抱我,再抱我最后一次。
唐兰从初中就一直跟着傅强。
唐兰记得,他从第一眼看到傅强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他。
傅强抱着篮球,刘海湿漉漉地搭在额前,从教室门口走进来,在唐兰后面的座位坐下。
“喂,今天是不是还有作业要交?能不能借我抄一下?”傅强从后面拍了一下唐兰的肩膀,唐兰只是感觉到背脊僵硬,脸颊发烫,把作业本从后脑勺递给傅强。
唐兰在班上属于乖乖女,皮肤好、脾气好、成绩好,是典型的三好学生。而傅强则完全相反,皮肤黑、脾气差、成绩差,是三差学生的突出代表,经常纠集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在球场上挥汗如雨,浴血奋战。
那时候的女生都喜欢成绩好的男生,觉得他们很厉害,经常拿着考试题排着队等待咨询,各种疑难杂症在他们面前,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迎刃而解,甚是让女生们崇拜的心花怒放,激动的含情脉脉。
唐兰不同,她就是不喜欢那些得意洋洋的好学生,尽管她自己也是好学生的一员。遇到问题她从来都是自己解决,不会娇声娇气地去请求帮助。她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在他们身上充满着阳刚之气,而不是哈欠连天的书生气。
初一快结束的时候,学校举办了一场篮球赛,傅强代表他们班出战,由于老师的那句:篮球赛有什么好看的,都是一群不务正业的学生。你们待在教室里,随便你们怎么玩。于是,所有的学生都十分听话没有踏出门口半步,在教室里安静地看书,老师满意地点点头,笑容满面地走开了。
确定危险情报解除,唐兰抬头挺胸单枪匹马,一只脚迈出教室,另一只脚消失在拐角处。留给剩下的学生一个望尘莫及的背影。
球场上傅强正在激烈地比赛,对方是隔壁班的,不同的是他们班的学生全都站在场边呐喊,几乎要用声音杀死比赛。鲜明对比的是,傅强班没有来一个人,等到他们运球的时候,全场鸦雀无声,格外凄凉。
傅强运着球,似乎在犹豫该传球还是直接投篮,队友们一个个全都无精打采的,汗水顺着傅强的胳膊往下流。
就在这时,唐兰奋力从人群中挤了进去,在全场异样的眼光中,她就站在离傅强一米的地方,用尽全力喊了一声:加油!
傅强回过头,看见唐兰的瞬间,阴沉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大声地吼了一句:“兄弟们,我们的姑娘来了,大家都给我打起精神,好好打!”
说完,傅强持球一路过了围剿的三个对手,最后一记跳投,三分命中,将分数缩小到了七分。
全场比赛,唐兰用一个人的呐喊抗衡着几十个人的声浪,傅强带着队友逐渐找回了状态,离比赛结束还有一分钟的时候,硬是凭着自己的个人突破,将比分扳成,50比50平。
最后一分钟,所有的人都全力以赴。最后三十秒,傅强持球,在经过唐兰时,他们相视一笑,就像二月的阳光,明媚温暖。
一声哨响,比赛结束。傅强欢呼着跑到唐兰面前,一把将唐兰抱起,在原地转了好几圈,急的唐兰不停地拍打傅强的胳膊,过了很久,傅强才把面红耳赤的唐兰放下来。
唐兰被傅强这么一来弄的哭笑不得,把一瓶矿泉水递给傅强后,转身就往教室跑去。
傅强打开矿泉水喝了两口,大步流星地就追了上去,拽住唐兰的一只手,喘着气说:“做我女朋友吧,我会好好对你的。”
唐兰的手心全是汗,心脏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全身血液一股脑地都涌到了脸上,使出全身力气把手从傅强手中抽回,一路小鹿乱撞地跑回教室。
上课的时候,傅强寄过来一张纸条,你答不答应做我女朋友啊?我很着急。
唐兰接过纸条,一整天都没有回他,也没和他说话,傅强找她说话的时候,她不是埋着头就是跑去上厕所,反正不给他一点机会。
傍晚时分,夕阳染红了半边天,优美动听的放学铃声缓缓响起,可是这对傅强来说简直是一种折磨,因为直到现在,唐兰还是不愿意和他说话。
就在傅强垂头丧气准备离开的时候,唐兰把那张纸条还给了他。傅强接过纸条,看见他的歪斜字体下多出三个清秀的字:我愿意。他看着纸条足足笑了一分钟,抬起头发现唐兰都走到门口了,连忙笑嘻嘻地追了上去。
初一快结束的那个夏天,傅强牵着唐兰的手一起走过校园的林荫道。
后来,初二到初三也举办过几次篮球赛,在傅强的带领下,全队披荆斩棘,一路高歌猛进,拿下一个又一个冠军,这些都是球场之上奋力拼杀赢得的荣誉。唐兰也在场边当了三年的观众,为傅强鼓劲加油,助威呐喊。每次赢球,傅强都会将唐兰轻松抱起,来回地转圈,逗得所有的队友都跟着起哄,大家闹着笑着,一起庆祝这个胜利的时刻,尽管得不到老师的认可,但是他们从不在乎,因为信仰从来不需要任何标榜。
初中的最后一个夏天,中考成绩公布那天,唐兰考上了县一中,傅强没考上。
这在傅强的意料之中,他本来就没认真对待这次考试,学习也从来就不是他的强项,拿到分数单的时候,傅强很冷静,轻蔑的一笑,转身将分数单丢进一旁的垃圾桶。
看见唐兰,傅强又露出了迷倒众生的笑容,一只手扶着墙,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帅到生无可恋地说:“兰兰真棒,是不是该请客吃饭呢?我可是一天都没吃了。”
唐兰皱着眉头,在得知傅强没考上高中这个消息之后,就一直愁云密布,担心傅强心情肯定特别糟,说不定一个人在哪躲着难受。直到看见活生生的傅强,唐兰的眉头才稍微舒展了一些,小碎步跑了过去,把脸埋进傅强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抱着。
“傻丫头,你怎么了?”傅强将唐兰楼的很紧很紧,轻轻拍着唐兰的后背。
“我不知道以后怎么办?”唐兰的声音开始哽咽,泪水浸湿了傅强的衬衫。
“有我在呢。”傅强轻轻捧起唐兰的脸,给她擦去眼泪,在她的额头上留下一个吻。
回去之后,傅强想了很久,按照自己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复读的,在和父母商量了好几次后,傅强决定出去打工,等到两年后自己18周岁,再去当兵。
他把这个计划告诉了唐兰,听完之后,唐兰是一阵长久的沉默,然后抬起头看着傅强的眼睛说:“强子,我们要一起努力,任何事都不能把我们分开,不管什么时候我都相信你,因为你说过,你会好好对我的。”
“兰,你放心,我要一辈子对你好。”傅强习惯性地抱起唐兰,沿着小路一直往前走,一阵风吹过,一旁的老槐树哗啦哗啦地响着,月光也落满整个池塘。
九月的时候,傅强送唐兰去学校,到了寝室之后,把唐兰所有的东西都安放好后,傅强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厚厚的一卷,然后塞到唐兰手中,双手插回口袋说:“这些你先拿着,过段时间我再给你寄,每顿饭要按时吃,而且要吃好点,这样才能有力气学习。”
从学校出来后,傅强就回到家,提着行李来到县城的一家工厂,按照之前的约定,当天晚上,傅强就在老员工的带领下上岗操作了。
每天早晨天还是一片漆黑,傅强就起床工作,一直到深夜十二点,随便吃了点才回宿舍睡觉。傅强在这边日复一日地工作,有时候也会觉得疲惫,但是一想到唐兰,一想到每个月都能给唐兰寄生活费,傅强就立马有了力气,什么都不怕。
每个周末,唐兰都会带很多好吃的去看傅强,给他整理衣服,收拾房间,等到晚上傅强回来的时候,两个人并排坐着,合着吃一份十块钱的盒饭,一边滔滔不绝地聊着,一边没心没肺地笑着。那时候时间仿佛过的很快,一不小心就到了凌晨两三点,于是,唐兰就会催促傅强快点睡觉,不然明天就起不来上班了。关了灯,唐兰睡在床上,傅强在地上铺了一张席子就睡着了。
两年后,唐兰高二结束,傅强也年满十八周岁。生日那天,唐兰用省了一个星期的生活费给傅强买了一块蛋糕,虽然体型很小,但是两个人还是吃到打嗝,傅强摸着肚皮说:“我的肚皮都快撑破了!”
“兰,今年我终于十八岁了,我想明天就把工作辞掉,然后报名当兵,那样出来后我就会分配到一个好工作,这样才不会让你吃苦。”
唐兰依偎着傅强,歪着头说:“嗯,可是当兵要几年啊?”
“我准备去五年,兵龄长点的话,出来后工作会更好点。我算过了,等我回来你也该大学毕业了,到时候我就再也不走了。”傅强一把将唐兰抱起,原地旋转。
“那你每年都会回来吧?我就怕见不到你,不过我也可以放假去找你。”唐兰捋了捋傅强额头上的刘海,和傅强的脸紧紧贴在一起。
走的那天,唐兰一直把傅强送到火车站,离别的行人很多,他们只是其中的一对。在上火车前,傅强说:“你要好好学习,一定可以考上好大学。你不是一直想去看看大海吗?等我回来,我陪你一起去。”
人们之所以在送别时面带微笑,那是因为他们知道,分别只是短暂的,不久后他们就会再次相聚。因为会再见,所以不害怕说再见。
然后,唐兰读了高三,每天都奔波在学校和宿舍两点之间,生活成了一条直线,简单却充实,隔半个月或一个月她就会收到傅强的来信,每天晚上从教室回来,唐兰会等室友们都睡着了,才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傅强的信,每次看到一行行歪歪斜斜的字体时,唐兰都会忍不住偷笑。直到把信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读上四五遍,唐兰才会蹑手蹑脚地爬下床,打开台灯,拿出信纸给傅强回信,经常写了六七页纸都感觉还不够,总有说不完的话,谈不完的心事,聊不完的趣事。
那年高考,唐兰正常发挥,考上了一本,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傅强的时候,傅强正在训练场练习射击,是教练员过来叫他暂停训练,抓紧到通讯室接听电话,这是傅强告诉唐兰的,如果有紧急事情可以打部队电话。放下枪,傅强沿着跑道朝通讯室飞去。
得知唐兰考上大学后,傅强一整天都笑得合不拢嘴,并在晚上买了一大堆糖果发给同班的战友们,光着膀子站在宿舍中间的地板上,大声宣布:“我女朋友考上大学了,大家吃糖!”
傅强所在的部队在中国地图的最北边,黑龙江省,离老家真的可以说是十万八千里。填志愿的时候,唐兰第一志愿就填了黑龙江省的大学,其他三个也全都是,以确保万无一失。
不出所料,唐兰顺利地被黑龙江的一所大学录取,因为这件事,她的妈妈还伤心地哭了好几次,女儿跑这么远,当父母的怎么能放心。
直到唐兰来到黑龙江上学,十一的时候,唐兰去看望傅强,傅强才知道她考到了黑龙江,一边给唐兰夹菜,一边红了眼眶。
他们从中国最南边的小城一起来到了最北边的雪城,跨越了大半个中国,幸运的是在最陌生的城市里,他们有着最熟悉的陪伴。
四年里,他们是彼此唯一的依靠,不管是在训练场,还是在自习室,不管是在食堂,还是在图书馆,不管是在栀子花开,还是在桂花开,他们都相互鼓励,彼此思念。因为有彼此的陪伴,兵营的日子不再枯燥,大学的生活不再迷茫,每一天都是最幸福的一天,每一天都是如此地充满意义。
那年唐兰大四毕业,照毕业照的那天,傅强穿着一身帅气的西装出现在她面前,就在前几天,傅强在部队的服役正式结束。从摄影师按下快门键的那一刻,他们在这座城市的四年都被定格在相片里。
回到老家后,傅强被分到县城的交通局工作,唐兰也在县城的医院成了一名医生。那年除夕,傅强带着唐兰一起回家吃年夜饭。当烟花在夜空绽放的时候,在天台上,傅强拿出戒指单膝跪地向唐兰求婚。那天寒风停止了怒吼,在树林间温顺地溜走,太阳也久违地露出脸,小溪里的雪正在融化。
一个月后,在县城最好的饭店,傅强和唐兰的婚礼如期举办,那天,宾客满堂,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傅强和唐兰给彼此带上了戒指。他们住进了自己的新房,阳台上种着各种绿色植物,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所有的沙发、电视、桌子、衣柜、锅碗瓢盆都闪烁着明亮的光芒。
从此,他们开始了柴米油盐的日子。和成千上万的上班族一样,每天早出晚归,每天在工作和生活中来回忙碌。他们在工作上越来越努力,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一样,把越来越多的时间开始花在工作上。
傅强要各地出差,经常一去就是一个星期。唐兰也对自己的病人尽心尽责,每天都加班到很晚才披星戴月地回家。两个人能在一起的时间一点点被剥夺,也许是他们这么多年太信任彼此,以至于都习惯了聚少离多的生活。
经常可以听到傅强一边打着领结,一边匆忙地吃着早餐说:“我今天又要出差,中午12点的火车。”
唐兰站在梳妆镜前梳理头发,目不转睛地说:“哦,知道了,回来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现在得赶到医院去了,最近有很多小孩子来看病,都是得了呼吸道感染的。”
然后,傅强就匆匆地出门了,唐兰紧跟着也嘭的一声带上房门,挎着包疾步朝公交站走去。终于所有的努力都换来了回报,两年后,傅强被提拔为部门经理,唐兰也升为科室主任,两个人在事业上全都突飞猛进,势均力敌。
两个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工作越来越忙,应酬也越来越多。因为经常出席各种场合,傅强身边围绕着各种女生,大多都是年纪很小、活泼开朗的女孩,这些女孩往往都喜欢比自己成熟又事业有成的男人,傅强正好在他们狩猎范围之内。
公司那时候来了一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被安排到傅强所在的部门从事行政助理,也就是傅强的私人助理。
每天上班,女孩都喜欢坐在傅强旁边,巴拉巴拉地说个不停,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从她口中说出,一个个喜怒哀乐的表情在她脸上变换。有时候傅强会看着女孩长久地发呆,他好像在哪听过这些故事,见过这些表情,也许是过去太久了,久到他都不记得故事是唐兰说的,表情是唐兰做的。
像一阵清风,吹过闷热的夏日午后,渐渐地,傅强和女孩呆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除了晚上回家睡觉几乎每天都和女孩形影不离,中午吃饭带着,晚上应酬带着,参加活动带着,傅强也越来越习惯女孩在身边陪着,在女孩身上,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年少的自己。
一天晚上,傅强回到家便钻进浴室洗澡,衣服横七竖八地堆在床上,唐兰从厨房里出来,准备把这些衣服整理好挂起来,她拿起傅强的一件黑色西服,收拾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口袋鼓鼓囊囊的,拿出来一看,是一个精致的红色礼盒,里面是一条铂金项链。唐兰开心地把礼盒重新放进口袋,等待傅强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走到她面前送上一个大大的惊喜。
当天晚上,傅强并没有拿出项链,所谓的惊喜也没有出现,第二天早上,还是没有,接着是第三天、第四天,一直过了一个星期都没有任何动静,这个时候,唐兰开始着急了,每天都会有意无意提醒傅强:“你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忘了?”
然而每次傅强都只是茫然地说:“没有啊,我记性好的很。”
那个周末,轮到唐兰休息,唐兰说:“明天我们去看场电影吧,自从工作后都好久没去看过电影了。”
傅强躺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调着手中的遥控器,电视频道不停地换来换去,回了一句:“明天啊,明天我有个客户过来,我要陪他去吃饭,改天再去吧。”
第二天,傅强早早地就起床了,匆匆忙忙就出门了。白天路过一个盆景商店,唐兰看中了一盆紫珍珠,平时傅强在家里也爱弄些花花草草,于是就买了下来,准备去傅强公司给他一个惊喜,顺便看看他。
在公司楼下,唐兰看见,傅强正和一个年轻女孩有说有笑地走了出来,女孩是那么的年轻,以至于有那么一瞬间,唐兰恍惚觉得很像是多年前的自己。正想着,女孩就和傅强坐上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
唐兰没有追上去,她终于知道,那个精致的铂金项链是送给谁的了,亏她还一厢情愿地想象着傅强会给她制造惊喜。她转身沿着来时的方向离开,身后是出租车呼啸而过的引擎声。
夜里十一点,傅强才醉醺醺地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唐兰哭着哭着就睡着了。只剩下墙上的时钟滴答响着。
第二天早晨,唐兰起的很早,眼眶肿成一片,眼睛也红的出现血丝。傅强还在睡觉,唐兰没有叫醒他,轻声来到厨房做早餐。
等傅强醒来后,洗漱完毕坐到桌子前,将一片鸡蛋塞进嘴里,又喝了一口热牛奶,看着对面的唐兰,鼓着腮帮说:“你怎么不吃?”
唐兰夹了个鸡蛋放进傅强的碗里,盯着他的眼睛说:“你是不是喜欢上了那个女孩?”
“你都知道了。”傅强放下手中的筷子,沉默了片刻,然后严肃地说,“我也不知道,和她在一起我感觉很快乐。”
“那个项链是不是送给她的?”唐兰格外冷静地说。
“是的,昨天是她生日。”傅强的表情越来越凝重。
“我们离婚吧。”唐兰直视着傅强,嘴角的肌肉有些轻微地颤抖,说出这五个字后,她紧紧地攥着拳头,指甲都掐进了肉里。
傅强没有回答,伸出手想要抓住唐兰,唐兰迅速地躲开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是他知道这次他做错了,大错特错。
“强子,再抱我一次好吗?就像第一次抱我,再抱我最后一次。”唐兰的眼眶更加的红肿了,声音挣扎着从喉咙里发出,就像一根折断的刺,滴着血砸在地上。
傅强走到唐兰面前,双手将唐兰抱在怀里,缓慢地转圈。
这个动作是那么的熟悉,很多年前他都会将她这样抱起。
这个动作又有几分陌生,结婚后他就再也没有这样抱过她。
唐兰闭上眼睛,傅强低下头,认真地看着这双眼睛,这双曾给他希望给他信仰的眼睛,他已经好久没好好看看了,它是那么的安静,那么的动人。
傅强的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唐兰的画面,开心大笑的样子,低声哭泣的样子,眉头紧锁的样子,满怀期待的样子。
忽然,傅强胸口猛地一疼,泪水顺着脸颊止不住地流下,侧着脸低声在唐兰耳边说:“兰,对不起,是我错了,我们不离婚了好吗?我以后还要好好照顾你,照顾你一辈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兰早已泪流满面,贴着傅强的胸口,泣不成声。
原来这个动作他从未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