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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疫”义(二十四):为外交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公告点赞

2020-03-27  本文已影响0人  厚积薄法

文/厚积薄法

声明:含本文在内,本系列文章均系原创

前引:法律谚语云:“法律的生命在于运用”,抽象的法律条文正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才被人们认识、接受。作为一个法律人,见证庚子年中此国之大难,亲历其中,预备以目之所及、耳之所闻、身之所体,从小处着眼,作一些通俗易懂的法律分析,或者做一些有建设性的正能量建议,不求深刻于专业,只为科普于大众,也算用这一种形式,行爱国之心,参抗疫之事业。

/正文

不关闭只怕是不行了。

据姑苏晚报3月26日疫情通报,3月26日0-24时,江苏省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常州市报告1例(巴西输入)。

该病例为中国籍。3月18日自圣保罗出发,途径迪拜,19日自北京入境,20日飞抵上海浦东机场,后乘私家车回常州居住地。返家后,即由社区工作人员实施居家隔离。23日感到不适后,由救护车送到医院隔离观察,25日影像学有变,核酸检测复核结果呈阳性,26日被确认为确诊病例。

可以看到,前期采取的属地管理模式,操作上虽然也采取了居家隔离,但实际上已经起不到隔断病毒传播的作用。这个从巴西返回的中国籍人士,在北京入境后,从国外到北京的飞机上的同乘旅客、北京机场内擦肩而过的人、从北京到上海的飞机上的同乘旅客、上海机场内擦肩而过的人、路上可能发生的加油站的近距离接触的人(含工作人员以及加油的人)、在路上与他车距近距离的人(如他开窗了可能感染),都是可能被传染的人。

因此,他上了飞中国的飞机,到居家隔离前,已经接触了大量的人,这些人有的可以追踪,有的已经追踪不到,但这些人,若有一部分被感染,就已经成了传染源,他们会传染越来越多的人,这就有可能造成疫情二次爆发,是非常可怕的,而且难防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暂时停止外国人进入是非常必要的。虽然上面举的例子是中国人入境,但是国家没有理由阻止自己的公民入境,哪怕他携带了病毒或者已经有阳性症状。不过,国内的疫情已经控制到多地零新增的情况下,严防境外输入是重点工作。因此今天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的公告》决定自3月28日起暂时停止外国人持目前有效来华签证和居留许可来华,是非常必要的,也是习近平主席最近多次强调的中国愿意为世界范围内的疫情做贡献的一个重要表现。

不过,上述公告中也有但书条款,有些必要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入境的,例如持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的入境不影响。来华从事必要的经贸活动,科技活动,以及出于紧急人道主义需要,也可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但书,是为了国家间来往,和经贸来往所开的口子,是十分必要的。这也符合习近平主席说的,一手抓疫情,一手抓复工生产的要求。

为外交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的这个公告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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