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解决晤谈基本元素及代表性技巧之二――形塑
李红丽 焦点网络初七 坚持分享第83天
形塑是指“就发言者方才所讲的内容,加以描述,说明,阐述,转译之,或者,予以特征化,归纳之”,即形塑为咨询师针对当事人的说话内容,选择性的去谈论或发表意见。
形塑技术在晤谈当中是具“选择性”以及“转化性”的。
形塑包括以下四种基本技巧
一 摘要
摘要就是咨询师使用当事人的字词和说法,来复述与整理当事人的想法、行动以及感觉,以修正咨询师的知觉和促进当事人的反思。
它的目的是尊重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参照架构;帮助咨询师形成后续的下一个问句。
二 简述语意
简述语意即是重复当事人表述话语中的重点,好让当事人有阐述的机会。
它可以用来简化和澄清当事人的话语,以反馈当事人话语中的本质。
无论是简述语意或摘要,都是以当事人的关键字与整体知觉为基础,而非以咨询师的语言来诠释当事人的故事,如此,才能做到与当事人的同理以及形塑的效果。
三 一般化
一般化是指咨询师在回应当事人所处的困境时,认为这是一般多数人都会发生的,是常态性的,是暂时性的。
在使用一般化的技巧时,常引用“当然”,“自然”,“可以了解”,“像大多数”,“是典型的”,“难怪”等用字。咨询师也会将当事人所说的内容以“过去式”,“阶段化”,“暂时性”的用词加以回应。或者,咨询师会将当事人以为的负向事实改为主观的部分觉知,如加上“是你说的”,“似乎”,“看起来”,“变的”,“感觉上”,而非“你就是”,以去除绝对性。也会把当事人所用的强烈性、扩散性、绝对化的字眼,转换为严重程度较低的词汇,发生比例较少的用字、或者较为明确具体设定的范围。
一般化技巧暗示当事人一切的负面感受是可以理解的、是暂时性的、仍可改变的状态,是针对某些特定情境而非生命全全部的。
四 重新建构
重新建构是指咨询师将当事人所描述的事件,重新赋予新的正向意义,或是特别强调与反映其中的某些正向价值与个人目标,而促使当事人看到自己真正看重与在乎之处,以进而形成新的解决方法。
重新建构的五种句型:
(一):虽然(负面),但是(正面)
(二):我不确定……但我确定……
(三):“至少”、“起码(没更糟)”
(四):最重要的是,从当事人的抱怨与强烈情绪中,去发掘其正向的意义,及其在乎之处。
(五):“一定有一个重要的理由”的信念,是咨询师探问“某些不当行为的背后动机”的重新建构的态度,也是一种直接回应当事人的方向。
一般化与重新建构,往往会带给当事人新的观点,其负向情绪也会有所减缓,而且当事人的情绪被理解接纳之后,这些负向情绪将可转化成为有效能的改变行动力,而带动出不同的情绪状态与行动策略,解决之道也更为弹性化和多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