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六书 | 新知言 | 柏拉图的辩证法
任何一门学问,均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哲学也是一门学问,也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在西方哲学史上,柏拉图可以说是第一位形上学家,他的形而上学研究方法也就是“柏拉图辩证法”。
虽然名字都叫“辩证法”,但苏格拉底辩证法与后来黑格尔及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两回事,再准确点说,苏格拉底辩证法是“在辩论中求证真知的方法”的简称。
而柏拉图辩证法则是对“在辩论中求证真知的方法”的进一步发展。
怎么样在辩论中求证真知?具体办法是什么?
苏格拉底并没有说,这个“展开说说”的任务,便历史地落到了柏拉图的肩上。
柏拉图的形上学,有理性主义及神秘主义两大方面,那是因为他的研究方法——柏拉图辩证法——有逻辑的及神秘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逻辑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柏拉图“用理性的光,发现了绝对”。
辩证法是“提出问题与回答问题的最大技巧”。柏拉图极力说明自己的辩证法与智者学派诡辩法的区别——辩证法以追求真理为目标,诡辩法以互相非难为乐趣。
所谓“提出问题”就是指问出“一类事物的要素是什么?”,所谓“回答问题”就是指说出“一类事物的要素是什么。”“一类事物的要素”,也即“绝对”。
通过使用辩证法,柏拉图发现一切事物均有自己的要素,也即“有”绝对;
通过使用辩证法,柏拉图进一步探索每类事物的要素是什么,也即绝对“是什么”或者“什么是”绝对,他的答案是“理念”。
绝对“有没有”,将哲学家分为两派:
一些哲学家(如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为,有绝对,这些绝对标准可以作为我们的伦理-政治规范的稳固基础。
一些哲学家(如智者派)则认为,没有绝对。一时一地一人都有自己的相对的标准,并不存在什么普适的、绝对的标准。
而绝对“是什么”,则将哲学家分为很多派:
有说绝对是“物”的唯物主义,有说绝对是“心”的唯心主义,还有形形色色的中间派别;
有些唯物主义者认为,这些所谓的中间派别迟早会滑向唯心主义;
而有些唯心主义者则认为,这些所谓的中间派别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因此并不欢迎它们滑向自己。
在柏拉图看来,绝对是各种理念及其组成的整体。柏拉图是理念论的创始人,同时,也是一位整体论者。
我们并不能简单粗暴地给柏拉图打上“唯物”或者“唯心”的标签。
贴标签、扣帽子,只会让我们对一个人的认识更片面、肤浅,而不是更全面、深入。
第二阶段,是神秘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柏拉图“用纯粹的理智,看见了绝对的善”等各种理念。
“用纯粹的理智,看见了绝对的善”中的“看见”,并非常识所说的“我看见了一匹马”中的“看见”。
后者是用肉体之眼去看,是一种具体的实际的经验;前者则是用灵魂之眼去看(用中国传统思想的语言来表达的话,就是“以心观之”),这是一种神秘的经验,而这种神秘经验的基础,则是先要“用理性的光,发现了绝对”。
柏拉图辩证法的神秘阶段,是逻辑阶段的继续与完成——逻辑阶段用于发现“有”绝对,以及说出“什么是”绝对,神秘阶段则用于“体验”绝对,以求“天人合一”。
如何使用柏拉图辩证法,说出一类事物的要素“是什么”呢?如何积极地解释“绝对”的内容呢?
这一方法有两个方面:“一种是合的技术(the art of composition);一种是分的技术(the art of division)”。
分,我们称其为“同中求异”、“分析”,即是将一个个体分离出不同的性质,如对于一张桌子,我们可以说“这是方的”,“这是木头做的”等等;
合,我们称其为“异中求同”、“总括”,即是将拥有相同性质的不同个体归入同一类,如对于桌、门,窗,我们都可以将它们归入“方之物”这个集合。
分不可乱分,合也不可乱合,必然依照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便是“绝对”。
当我们知道“有”绝对的时候,我们便知除了现象世界,还有一个“绝对”的世界,对这个“绝对”的世界的知识,使我们的心、灵魂、精神有了一种境界。
柏拉图便如此建立了自己的形上学,形上学是最哲学的哲学。
我们可以说柏拉图是西方哲学的开山大师。
亚里士多德认为形上学是以“有”为研究对象的学问,他说,有一门学问,专门研究“有”及“有”之所以为“有”的各种性质,这门学问,与其他学问不同。其他学问,只取“有”的一部分进行研究,而形上学则以“有”的整体为研究对象,也即研究“一切有”。
但若是如此,则形上学以什么为出发点,就是一个难题。因为对于普通的学问来说,对其研究对象,并不能先有所知,但对其研究对象以外的其他事物,却可以先有所知,因此可以将这些“所知”,作为此学问的出发点。而形上学既然以“一切有”为研究对象,则必然对于任何事物,皆不能先有所知,那么形上学的逻辑起点,又在哪里?
亚里士多德为形上学找到了一个逻辑起点——矛盾律。矛盾律是说,某一性质,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地点、条件下,属于、同时又不属于某一主体。
比方说,一个圆,不可能同时又是圆的又是方的又是三角的。
亚里士多德的这个起点,不是关于具体的事物的知识,而是一个逻辑规律,这是他形上学中形式主义的成分。
哲学史上任何一个大形上学家的学说,必然有其形式主义的成分,亚里士多德也不例外。
亚里士多德说“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他对自己的老师,有不少批评。但这些批评,实际上大多是由于不明白或者不赞成柏拉图学说中形式主义的成分而产生。
亚里士多德的形上学,也有理念论,但他的理念论与柏拉图的不同,他发展了自己老师的理念论,并将其作为对“事物存在”的积极的解释;
但柏拉图理念论则不是这样,因此遭到了亚里士多德的批评——亚里士多德说柏拉图的理念论,对于可感觉的现象世界,并没有什么贡献;对于人们增长关于各种具体事物的知识,也没有什么帮助。
实际世界的各种具体事物,如何产生及如何变化。
柏拉图认为,这类问题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确定的答案;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则不这么认为。
柏拉图的理念论只肯定了“有”绝对,及说出了“什么是”绝对,仅此而已,他并未进一步将理念论加以发展,以作为解释世界如何产生及变化的模型。
柏拉图的肯定是一种形式的肯定,柏拉图的形上学是“一片空灵”,而亚里士多德的形上学则是将这种形式的、空灵的肯定加以坐实。
然而,经过这种“坐实”操作的形上学,严格来说,已经开始脱离形上学的范畴并滑向科学的范畴了。
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中,其科学的成分要远远多于哲学/形上学的成分。
从科学史的角度看,无论是哥白尼的“日心说”,还是伽利略的“两个铁球同时落地”,近代科学的每一次进步,均是以否定亚里士多德为基础的。但这并不妨碍如下观点:
我们可以说亚里士多德是西方科学的开山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