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和数字货币
区块链-数字货币:
网上也常能看到一些关于怎么和不懂行的人简单快速解释区块链,这里也不免俗从个人的理解来解释下区块链,从比特币、数字货币到区块链的技术、技术价值。
比特币:
相信很多人最先肯定是先听到比特币,再了解到区块链,数字货币很早之前就一直有人在研究尝试。
1982年,David Chaum最早提出了不可追踪的密码学网络支付系统。
1990年,Chaum将他的想法扩展为最初的密码学匿名现金系统,ecash。
1998年,Wei Dai开发分布式的电子现金系统,他将其命名为“b-money”。
1998年,ick Szabo发明了“Bit gold”。
2009年,中本聪,发表比特币论文,并建立比特币系统。
货币:
货币的概念:货币 CCY(Currency)本质上是一种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间的约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场,换吾之所需,货币就是这一过程的约定,它反映的是个体与社会的经济协作关系。货币的契约本质决定货币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一般等价物,贵金属货币,纸币,电子货币等。它可以用作交易媒介、储藏价值、延期支付标准和记帐单位。实物货币是专门在物资与服务交换中充当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人们的商品价值观的物质附属物和符号附属物。既包括流通货币,尤其是合法的通货,也包括各种储蓄存款,在现代经济领域,货币的领域只有很小的部分以实体通货方式显示,即实际应用的纸币或硬币,大部分交易都使用支票或电子货币。货币区是指流通并使用某一种单一的货币的国家或地区。不同的货币区之间在互相兑换货币时,需要引入汇率的概念。在现代经济中,货币起着根本性和基础性的作用。在宏观经济学中,货币不仅是指现金,而且是现金加上一部分有形和无形的资产。
货币的定义:
人们普遍接受的用于支付商品劳务和清偿债务的物品;
充当交换媒介,价值、贮藏、价格标准和延期支付标准的物品;
超额供给或需求会引起对其它资产超额需求或供给资产;
购买力的暂栖处。
货币存在的核心职能:价值的一个衡量尺度,流通手段或交易媒介。
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Electronic Money),通过电子化方式支付的货币,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或者通过银行及第三方推出的快捷支付服务,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途径将银行中的余额转移,从而能够进行交易。
电子货币和传统货币最大的区别,电子货币借助电脑(终端设备)硬件连接网络完成支付,通过电子设备网络来实现货币的存储和支付功能。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也应该包含在电子货币类别中。现实生活中,电子货币通常都被理解为网银账户中余额或信用额度。通过转移账户中的数字来实现支付。当然前提是国家银行系统支持的法定的货币,或者理解为国家银行系统支持的法定货币的一种电子形式。
电子货币特点:
依赖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存储,支付,流同功能。
集多种现实货币的功能为一体。
简便,安全(相对安全),实时,可靠(中心化机构保证)。
通用。为电子商务交易支付提供了简洁可靠的平台。
一定的匿名性。
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
虚拟货币不用讲解太深刻的理论,简单举些例子:
魔兽世界这一类网络游戏中的游戏金币。在游戏中作为买卖游戏装备的货币。
QQ中的Q币,最简单用来买QQ秀。
互联网中的虚拟货币:比特币,以太币。
上述三类也有本质区别,游戏中的货币,用于买卖游戏中的货物,虽然可以通过法定货币去购买游戏币,但是游戏币的流通在游戏内(这里单指游戏币在游戏内的流通)。Q币类,可以购买不仅是虚拟网络中的QQ秀,还有一些专属服务,如会员。红黄绿等钻等级。比特币和以太币,现在应该是最为火爆的网络虚拟货币,大部分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当然国外也有一部分可用于生活支付。
虚拟货币伴随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技术改变的人们之前固有的一些生活方式,从而衍生出来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用于互联网中各种需求的支付,虚拟货币的本身是一种虚拟的存在,不通过国家法定机构发放(一般为央行),货币的发行在分布式节点的个体中。一般货币与虚拟货币的价值基础不同,前者代表效用,后者代表价值。从行为经济学的观点推导,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它所“等”之“价”,语言上虽称为价值,但实际上是指效用。而虚拟货币代表的不是一般等“价”之“效”,而是价值本身。虚拟货币不是一般等价物,而是价值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表现符号;也可以说,虚拟货币是个性化货币。在另一种说法中,也可称为信息货币。它们的共性在于都是对不确定性价值、相对价值进行表示的符号。这样说的时候,货币的传统含义已经被突破了。原有含义的货币,只能是新的更广义货币的一个特例。货币既可以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符号,也可以作为相对化价值集的符号。
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的“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
数字货币比上面说了三种都要复杂,目前应该也没有一个完整明确的说明,数字货币也因为其特殊性,对其也各有对待的态度。既然涉及到区块链,区块链必定会联系到比特币等一系列数字货币,那么就以比特币类来解释。
数字货币现在更多是一种加密数字货币,通过加密算法,共识机制来保证。之前很多研究数字货币都被称为电子现金系统,中本聪在2008年发表的比特币电子现金支付系统的论文,到2009年比特币的出现直至现在,基本出现了一个数字货币的实现模式,通过密码学、分布式计算等技术,基本解决双花问题,让电子现金系统得以运行,从而出现数字货币,并实现节点之间的支付、交易功能。
数字货币的出现并流行,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实现了全球网络节点中,节点之间的简单支付交易的模式,从而实现去中心的交易模式,改变传统交易习惯,提高交易的效率。现在数字货币出现后人,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为交易支付提供智能合约,代码实现交易规范,区块链技术保证交易中的信息的可靠,逐步完善整个数字货币的模式。
通过比特币让人们了解到区块链技术,数字货币只是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应用模式,真正区块链技术的价值意义不简单在一个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