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猪脚爪
2023-07-09 本文已影响0人
所谓伊人J

要说周围食肉动物,我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
脚爪是我的最爱,而且还吃不够。
吃不够的还有月饼。
这两样只有吃饱,不会因为油腻感到吃够的时候。
工作餐也有,但分产到户,也就那么一两块,正方兴未艾,碗里已经空空如也。
比不吃还懊恼,因为胃口被吊得高了,咂摸着嘴唇,眼睛到处逡巡,巴不得平地再冒出几块。
这年头不差钱,想吃就去买啊!
卤菜摊上,同样那么几块,电子秤上跳出来的数字却辣人眼睛。
“书到用时方恨少”,不对,千真万确的,应该是“钱到用时方恨少”。
也就是说,屈指可数的几块脚爪,要花费我几十块大洋,能不心疼?
前面还拍着胸脯说自己不差钱,一等掏钱,立马现原形,口袋羞羞答答起来,自己打自己嘴巴,银样蜡枪头,大话说不得。
那就回家自己做,节省一半的钱呢。
脚爪炖好,端上桌,那就不客气了,敞开肚皮吃。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咱是久经考验的布 尔 什 维 克,完整的一只脚爪下肚,眉头不带皱一下,而且还差点意思。
正要再伸筷子,老同志盖住碗,不吃了, 不吃了,不看自己多大年纪了,还真把自己当做大力士不成?万一吃伤了呢?没人跟你抢,下顿还给你吃,以后每个星期都做,非把你吃够。
道理说得再明白不过,那好,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得执行。
哪个没有过阳奉阴违的时刻?
他前脚把盘子端进厨房,待他转身,后脚我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一块放进嘴里啃起来。
这最后一块,咀嚼得特别慢特别慢,才吃出脚爪的好滋味。
脚爪里的胶原快把上下嘴唇黏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