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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历史及社会事件,简要解读《乌合之众》上篇

2017-07-27  本文已影响99人  奥巴驴之哥
结合历史及社会事件,简要解读《乌合之众》上篇

        我们先来说件旧事,前几年闹的沸沸扬扬的所谓日本购买钓鱼岛事件,想必很多朋友都还记忆犹新,特别是那些开着日本车的车主,有新闻就报道了,一个开日本车的车主,就是被游行人群当中的所谓的爱国分子,用这个u形锁打穿了颅骨,这简直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其实想一想,砸了日本车,打了中国车主,是反日吗,这日本人有任何损失吗?从头到尾受损害的都是我们自己人,可是为什么在集体游行当中这种不理性的行为会四处开花呢?中日关系一恶化,国内就开始砸日本车,抵制日货,这没完没了的,而在事后的报道中,人们发现那个打人的行凶者平日里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就是一个普通的泥瓦工, 在朋友眼中说这人平时都是乐呵呵的,别说打架斗殴,就是个人吵架都没有,很多人就好奇了,他怎么会到了这游行的队伍里之后突然就变的那么暴力凶狠了?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肯定都想不明白,那我们就来聊一聊《乌合之众》这本书,你肯定能茅塞顿开。

        120年前《乌合之众》的作者,早就看穿了人类的一切。

        说起这本书,也是很神奇的,首先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1894年开始,他陆续的写下了《社会主义心理学》、《战争心理学》这些作品,反响很一般,唯独这本乌合之众,完全超出了他意料之外的火爆,这就好比一个老地主,生了一大群儿子,老财主花了大半辈子心血,去栽培这些个儿子,最后没一个成器,结果还是不起眼的歪瓜裂枣的一炮而红。乌合之众1895年出版后,平均不到一年就再版一次,到了1921年就印了29版了,大家想想看,有多少书它连数字的零头都达不到,还有一点就是,这本书已经问世120多年了,直到现在还是个大好书榜上的钉子户,走哪哪都有它,再有一点就是一般咱们说到什么什么研究,这里面总得有点这个调查数据,做点这个论据支撑吧?但是我们看乌合之众里,啥也没有啊,就是作者在哪里自说自导,全都是观点,没有什么数据和史料支撑,可是这本书问世120年来,人类在群体活动当中发生的一幕幕的情景,竟然和这书里说的是惊人的相似,事实已经一再证明了作者根本不是在瞎猜,而是未卜先知,他早就看穿了这一切,就比如上面提到的反日游行当中,一个平日里人畜无害的人到了群众当中,为什么就能做出这样那样的不理智行为,这里面的原因,在乌合之众里,都明明白白的写着。

        “人多力量大吗?其实人越多反而越傻”一提到群体,咱们老百姓最容易说起什么呢?人多力量大啊,三个臭皮匠 胜过诸葛亮,还有什么众人拾柴火焰高,总的来说就一句话,群众代表的就是正确的前进方向,群众的集体智慧是不容置疑的,群众聚在一起,每个人出一个主意,那肯定能筛选出最优的方案,可是在乌合之众这本书当中,作者勒庞说,在集体潜意识的作用下,个人会不由自主的失去自我意识,变成一种智力十分低下的生物,就像动物、痴呆、婴儿、原始人一样,他的意思就是人越多反而越傻,接着勒庞进一步告诉大家,一个孤立的人可能是一个有教养的个人,群体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就是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的生不由己,残暴而狂热,也表现出原始人的热情和英雄主义,和原始人更为相似的是,他甘心自己被各种的言辞和形象所打动,而组成群体的人在孤立存在的时候,这些人的言辞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可是按道理说一群人当中总会有那么几个聪明人吧,这些人都到哪去了?勒庞又说了,一个心理群体表现出来的最惊人特点如下,“构成这个群体的个人不管是谁,他们的生活方式,职业,性格或者智力,不管相同还是不同,他们变成群体这个事实,便使他们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使他们的感情思想集体行为变得个单独一人时的思想行为颇为不同”。这段话听上去可能比较拗口,解释起来就是,别看一个群体里面,有那么几个聪明人,但是人一旦多了,这些人的思想,性格全都会变,随大流,跟着众人的脚步走了。

        看看法国大革命的现场,群体能诱发人性中的本能之恶。可能就有人说了,这作者危言耸听,他又没听说过砸车,在那个年代,怎么就能够把群体说的跟鲁迅笔下的流氓一样呢?其实勒庞的论断不是他的胡思乱想,作为一名出生19世纪的法国人,他所观察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法国大革命。乌合之众是引用了五十多个具体事件,其中有那么20个左右是法国大革命期间的,今天我们的世界史教科书一提起法国大革命,说的都是些推进封建专制的王朝,历史的进步等等,当你把历史的视角拉回18世纪末,真实的法国大革命现场,一方面它确实是社会的进步,但是另一方面那简直就是一片的血雨腥风,比如当时的巴黎,成千上万的巴黎市民都和疯狗一样,把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起虐杀干净了,连小孩也没放过,更恐怖的事,在这个极刑的现场,巴黎的妇女们都以能看到贵族的受刑为荣,也就是看完了杀人,还津津乐道,那种兴奋的状态,丝毫不比我们看完一部好莱坞电影差,那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力量能够把一个推动社会进步的群体变得如此狂躁,不分青红皂白的杀人如麻呢?

        在《乌合之众》的作者看来,原因就是“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的时候他不可能去焚烧宫殿,和洗劫商店,即便他受到了这样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一员的时候,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说白了就是群体会赋予个人无穷的力量,在法不责众的环境当中,一个人平日里压抑的本能可以得到尽情的宣泄,而且群体还能赋予其中每个人一种正义感,勒庞就发现了,通常参与这种犯罪的个人,事后会坚信他们的行为是在履行责任,这和平常的犯罪大不相同,再想想前面的砸车事件,这和书上说的是不是特别相似?可能有人要问了,人多聚在一起都是坏事?后来勒庞就说了,在群体当中怎么样能春风化雨。见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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