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读书想法

《诗词的魅力》

2022-09-21  本文已影响0人  陌上花燕子归

在日常的阅读中,我偏向于喜欢小说、已经有所建树的人写得书,鲜少看诗词类型。

这两天重读《遥远的救世主》(电视剧《天道》)这本书的时候,被书里丁元英写的两首诗深深感叹诗词的魅力。

《自嘲》
本是后山人,
偶做前堂客。
醉舞经阁半卷书,
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
海斗量福祸。
论到囊中羞涩时,
怒指乾坤错。

这首诗大致的意思就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偶然有机会登上大雅之堂。自我陶醉卖弄万卷书里的皮毛,在自以为是天下的井底说天有多辽阔。志向远大到戏弄功名,以海纳百川的胸襟谈论福与祸,忽然摸一摸口袋,开始骂世道多糟糕了。

第一次在书里看到这一首诗的时候,忍不住拍红大腿,这写得太好了。不带一个脏话,却直接让听的人羞愧得难以开口,落荒而逃。

比起写文章,诗词有一种魔力,字数很少很简约,但读起来却一点都不简单。读的时候就像喝一杯茶,读完了(喝完了)嘴里还有无尽的味道。

它一点都不直白,简单一个动作,可以仅仅是动作而已,也可以被赋予了动作以外的含义。

诗词把白话能说得出的,说不出的都包罗万象地涵盖了,实在是无限的妙哉。

所以,我觉得能写出好诗的人都很厉害,比如冯唐老师那一句“春风十里,不如你。”

还有著名的诗人余秀华,虽然她的一切听起来实在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可是她写出的诗有一股直击人心灵的力量。

《我爱你》~余秀华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
春天

读着这些文字的你不知道是不是和我一样,也觉得很亲近,很像自己心里说不出的感觉,恍惚是另一个地方的自己。

慢慢喜欢上诗词,在一场简单的文字里解读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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