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理解,方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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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的鼻祖弗洛伊德提出的人格结构理论认为: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一个自己,而是有三个自己,即三个我: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与生俱来的,是整个人格结构的基础,自我与超我皆由本我发展而来。本我遵循的是快乐原则,不顾一切地寻求满足和快感,这种快乐特别指性、生理和情感快乐。它是人生物性冲动和欲望的贮存库。自我是人格的心理组成部分,也是人格的执行者,奉行的是现实原则,它对本我的冲动根据其所处的环境和条件进行调节。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奉行的是道德原则,它指引着个体遵守道德规范,并实现个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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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理论可以解释我们生活中的很多现象:比如我们在冬季给自己制定的计划,每天晨练三圈,但是到了第二天,听着外面的寒风呼啸,躺在暖和的被窝,很多人是要做一番挣扎的。这种挣扎就是本我与超我打架的过程。本我说:被窝多暖和,别去了,出去锻炼多受罪的;但是超我说:锻炼身体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制定了计划就要执行,要做一个对自己讲诚信的人。那最后怎么办呢?自我出场,如果它很弱小,就会倾向本我,它可能会说:今天实在太冷了,还是呆在被窝吧,明天再跑也不迟,于是跑步的计划泡汤;如果自我很强大,就会更倾向于超我,可能会说:这么冷的天正是战胜自己的好机会,起来,没有什么不可战胜的,于是跑步按计划进行。我们每个人最终都是按照自我执行,它有时压倒了本我,有时压倒了超我。前者增强了我们的成就感,后者也会通过心理调适,让自己心安理得。试想有谁会因为自己没有完成跑步的计划而耿耿于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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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成人我们是自我按照现实原则做事的,但是我们如何要求孩子的呢?很多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成绩好、有礼貌、讲卫生、兴趣广、能创新、守规矩等等,总之就是一个完美的孩子。这就是说家长对孩子的期望是按照孩子超我的标准要求的,但是孩子的行为是按照自我来进行的。超过与自我的落差造成了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摩擦,家长对孩子失望,孩子认为家长要求太高,最终产生摩擦。其实在很多时候,孩子很清楚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但是还是做了不应该做的,其实这很正常,就像我们成人本来在减肥,却经不住诱人的美食而大饱口腹之欲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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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儿子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有天回来,把他的书包放在柜子里,平时是放在书桌上的。我到柜子里拿个东西,他马上紧张起来,把他的书包拿走了。我觉得有点不对劲。事后,我说儿子:告诉妈妈,你书包里有什么?他支支吾吾。在我再三的追问下,孩子从书包里拿出一个能装筷子和勺子的漂亮盒子。我问儿子:这是从哪里来的?儿子说:我今天在别的班级上课外班,我看见拿的。我说:那你拿的时候怎么想了呢?儿子说:我一上课,就看见了。我想要,就把它装在书包。但是我一想,妈妈发现肯定会打我的,我就放下了,但我放下之后,我心理还是想要,我又拿着放在书包里。后来我又放下了,不过我实在太喜欢了,我就拿回来了。。。。我想儿子应该是真实地描述了他当时的心理斗争,因为我在其他的事情上也有同样纠结过。于是我说:孩子,妈妈能理解你,但是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明天把盒子还给人家,妈妈给你买一个比这个还漂亮的。儿子第二天把东西换回去了,此后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所以对家长来说,理解孩子,明白他为什么做了什么事,或者没做什么事,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这样就可以和孩子进行交流沟通,从而对孩子进行引导和教育,如果只是一味站在理想和道德的高度,对孩子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只会让自己徒增烦恼,并且和孩子难以沟通,教育也就无从谈起。